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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權才「霸道」:高官開車撞死人多起(多圖)

 2008-04-13 12:5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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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當陽市39歲女市長範曉嵐,3月17日駕越野車撞死兒童案終於有了官方說法,4月12日上午,湖北宜昌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通氣會,宜昌市紀委新聞發言人王根華向新聞媒體通報了當陽市3·17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情況:3月17日早上7時20分左右,當陽市市長範曉嵐駕駛鄂 E60001豐田霸道越野車,經過玉泉辦事處境內漢宜公路穿心路段時,將正在過馬路的穿心小學五年級學生王繼楊(11歲)撞死,範曉嵐立即下車請路邊群眾打電話向110報警,交警在7時25分趕到現場進行處理。事發後,當地媒體一律沉默,直到4月10日網上披露及北京網路媒體跟進後,宜昌市委等地方當局才反應過來,公開稱根據湖北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的意見》規定的"嚴禁未經批准私自駕駛公車"和事故調查的進展情況,決定範曉嵐從4月12日起離崗接受組織調查。


範曉嵐的親民秀:2007年2月在光榮院為老紅軍分發紅包

交通肇事官員範曉嵐,女,1969年9月出生,漢族,湖北省宜昌市人,中共黨員,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曾任宜昌城建學校團委副書記,宜昌城建學校團委書記,共青團宜昌市委副書記、書記。2006年11月以來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

最初,網民在湖北荊楚網發帖的說法與地方當局的說法不一致,網帖標題為"驚爆!當陽市長公車私用撞死女童(注後證實是男童)後被接走",文章稱,"2008 年3月17日早晨7點多鐘,湖北省當陽市市長範曉嵐駕駛一輛豐田霸道越野車從宜昌行駛到當陽市穿心小學門口時,將10歲小學生當場撞死,據目擊者稱,當時,範曉嵐駕駛的越野車越線佔道行駛,撞死小孩後,範在第一時間打電話叫來自己的司機,隨後一輛牌號為鄂E60066的廣本將範接走,公安部門隨即趕到將現場清理乾淨,撞死小孩的屍體一直放在路邊,當天,交警部門將20萬賠償金交給小孩家長,叫小孩家長不要追根究底!"兩個說法一致的地方證實該市長自己沒報警,也沒有叫救護車施救。不一致的地方但很關鍵的是市長叫來了司機官方沒有說明,更沒有說明經濟賠償30萬到底是公款還是私款?4月12日,新京報記者報導了死者家長王明華的說法,稱已經拿到經濟賠償金20萬元和2萬元慰問金。王明華的家境並不好,夫妻都沒有正式工作,種了三四畝地,家中的老母親已經六七十歲。

 
開車撞死人的司機是當時為浙江省交通廳副廳長楊瑞豐(左二)、閻震副廳長(左一)在濕地港航處慰問

據熟悉官場的人士介紹,市長撞死人案如果沒有媒體曝光一般都是私了,交警部門處理也會對市長給予照顧。這樣的事已經很多事例發生。四年前的2004年4 月,浙江也發生一起浙江廳級高官撞死人未受處理並封鎖媒體報導的醜聞。當時任浙江省交通廳副廳長的楊瑞豐在浙江大學附近曙光公寓門附近私駕公車奧迪A6,在東山弄發生車禍,死一人。當時他駕車從一個斜坡直衝下來,直接撞到了曙光公寓門的人行道上,車輪下躺著人,後來找來十幾個人抬車,把那人從車輪底下拖出來的,目擊者稱被撞者肚腸也已壓出,氣絕身亡。該車是浙江省交通廳領導專用的公車,據說楊瑞豐剛剛取得駕駛執照,出事後利用權力封鎖媒體,包括當地有影響的都市媒體《都市快報》等都接通知記者不得採訪和報導。事後有關部門意外把責任推到樹上,稱是大樹檔住視線,很快有關部門就把樹砍了,政府辦事效率很高,該領導只是賠償死者家屬約有30多萬元現金,現金來源是公款還是私款至今未見有公開說明,但其官職未受影響。直到2007年4月9日,因年齡原因,浙江省委組織部才下文件"免去楊瑞豐同志的省交通廳黨組成員職務",不久浙江省省政府又研究決定"免去楊瑞豐的浙江省交通廳副廳長職務"。此後,楊瑞豐意志擔任 "二政府機構"浙江省道路運輸協會會長。一些網友還在網上留言指楊瑞豐撞死人未追究法律責任,逍遙法外,只可憐那棵大樹成了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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