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先生:
您好。
我是上海市民、留日回國的學者,現在已投身於中國的公民維權運動。我編寫《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訪申訴案件彙編----189個案例》第1集以及《督察簡報》每期都寄送您的辦公室。剛出版的第十期《督察簡報》寄上,也請您審閱。這期刊登了民生觀察工作室網站及美國之音對我的採訪:上海馮正虎的維權思考與實踐。不知您是否贊成我主張的「護憲維權」?還是願意接受主張革命的「維權抗暴」?
這幾天上海又發生了一起舉世聞名但國內官方媒體尚未報導的事件:著名的鄭恩寵律師遭受警察僱用的社會閑散人員的毆打,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這一事件正在檢驗「護憲維權」與「維權抗暴」哪一條道路在中國行得通。如果中國的憲法法律有權威,中共中央有決心與力量推行法治,維護中國法制的統一,支持民眾壓制地方權貴的違法作惡,那麼「護憲維權」的道路就走得通,社會的和平轉軌就可以實現,達到一個和諧的社會就有希望。否則,中國民眾就會像地方官吏一樣輕視法律,以非法的手段對付非法的壓迫,以暴力對付暴力,中國社會就會盛行主張革命的「維權抗暴」。
您認識陳良宇,一定也聽聞與陳良宇幫派對抗的民間領銜人物鄭恩寵。香港居民瀋婷寫的《誰引爆周正毅案》一書已經披露鄭恩寵揭發周正毅、陳良宇幫派的許多故事。鄭恩寵為了維護上海市民的利益,打了五百件維權官司,成了上海民眾愛戴的大律師、上海維權的標誌性人物,也由此得罪陳良宇幫派,被陷害坐牢三年,出獄後繼續被囚禁於「家庭監獄」。照常理說,陳良宇、周正毅已經倒臺,鄭恩寵應該可以解放了。但是,鄭恩寵仍然遭受迫害。當他出獄一年後所謂剝奪政治權利的緊箍咒剛解除,上海當局懼怕他自由,又讓公安部門編造一個與他不相關的所謂他妻子的弟弟「租借」房子未納稅的案由定他一個新罪名:涉嫌偷稅。為了繼續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找到一個法律依據,開出傳喚單也有一個名目,開一次傳喚單可以限制12小時的人身自由。這樣一起簡單的案例竟然要已經審查6個月,開出20張傳喚單,也就有進行了20次審訊,至今還沒有結案。這種辦案效率可以創上海吉尼斯記錄,簡直把上海納稅人的錢搞著玩,這批警察應該下崗。這些警察明白自己整天在做這些極無聊的事,又迫於無法完成領導交辦任務的壓力,再也忍受不住法律的約束,放任自己違法的惡習,而那些警察僱用來社會閑散人員本來就沒有守法的習慣,於是導致了2月16日、2月17日毆打鄭恩寵律師的事件,致使上海當局受到國內外輿論的一致譴責。
為什麼如此不公正地對待鄭恩寵,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甚至毆打他?其原因全世界都知道,您的辦公室人員也會調查清楚。鄭律師現在得罪的已不是陳良宇、周正毅,而是現在仍在位的韓正、劉雲耕、吳志明,因為他指責他們與陳良宇是一夥的,並在不斷揭露他們。其實,他們有什麼問題,中紀委也清清楚楚,掌握的材料要遠遠比鄭恩寵的多。他們今天在台上,明天突然消失,都在中央的安排之中。他們為什麼要懼怕鄭恩寵的說話?其實也很清楚,現在在位的官誰都怕與陳良宇有干係,而鄭恩寵偏偏要講這些真話,要把上海市民想說的話說出來,他們當然恨他、限制他說話。雙方形成了對峙,他們越是迫害鄭恩寵,鄭恩寵越是不屈服、不斷放話。他們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動用國家機器去限制鄭恩寵的人身自由,其實也只是警察中的一部分----國家保衛部門的警察與一些受聘的社會閑散人員來保衛他們的利益,而上海的訪民都站在鄭恩寵一邊,不斷向中央上訴、並在上海的人大會議期間示威,要求韓正、劉雲耕、吳志明下臺。事實上,每次迫害都加大了鄭恩寵律師的國際聲望,而毀壞上海當局的聲譽及韓正、劉雲耕、吳志明的權力威望。雙方的鬥爭何時可以休戰?應當坐下來和談,以法律的方式解決問題。
2 月16日警察與受聘的社會閑散人員四人施用暴力成功地非法限制了鄭恩寵律師的人身自由。2月17日的傳訊中鄭恩寵律師又一次遭到漫罵與毆打,這些受聘的社會閑散人員又充分享受了濫用刑事司法權的快感。鄭恩寵描述17日傳喚審訊過程的毆打現場, 「警方聘請的2個人中,其中有一個叫吳隊長,警察讓他們來審問我。吳隊長用大巴掌打我,前後左右不停的毆打,基本上相隔5分鐘,用手拉我的鼻子,還猛拉我的左、右耳朵,還有像文化大革命那樣按我的頭,不停的扭動我的頭。」這些受聘的社會閑散人員不是警察,他們有什麼權力可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誰私自授予他們可以濫用刑事司法權?私設公堂、毆打被傳喚的公民就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違法犯罪行為在上海比比皆是,是某些領導人對付上海訪民的慣用手段。今天這種手段用到了著名的大律師身上,才引起了國際輿論的關注,喚起了上海民眾的公憤。
這些日子上海市民紛紛前去鄭恩寵家進行慰問,並譴責與追究毆打鄭恩寵的凶手,要求上海當局依法行政。聽到這個暴力事件的市民都會感到震驚,並聯想自己今後的命運,如果這些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怎麼辦?由於地方上權貴霸道,無法無天,現在人們都有一種不安全的恐慌感覺,都會記住二戰後馬丁尼莫勒牧師在猶太人墓碑上寫下的一段話,大意是:「當他們(法西斯德國納粹黨)追捕共產黨時,我不是共產黨,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追捕猶太人時,我不是猶太人,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追捕天主教徒時,我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要追捕我時,已經沒有人為我站出來了。」所以,民眾勢必形成一種維權互助的自我保護能力。現在地方權貴的這種違法犯罪的暴力手段已經不能嚇住民眾,反而會刺激民眾的抵抗。每一個市民一旦聽聞其他市民遭受暴力侵權事件發生,就會紛紛站起來,慰問受害者,譴責違法者,迫使地方當局追究違法犯罪者的責任。我們今天捍衛別人的權利,也就是為了明天的持續安寧,為了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
鄭恩寵雖然無官無錢,又被潑了一身污水,冤枉成了一位刑滿釋放分子,還戴了一頂犯罪嫌疑人的帽子,但是,他的在上海的氣勢要比他的對手還足,否則這麼會搞得這些有官有位、一手遮天的人坐立不安,天天企圖讓他消聲,連鄭恩寵出門散步也如此驚慌失措。因為鄭恩寵是依靠法律與正道、依靠胡錦濤總書記為首的中共中央以人為本的政治路線、依靠公眾輿論的支持。今天這些警察的違法犯罪的行為也是驚慌失措的表現。鄭恩寵很氣憤,已經聲明絕食抗議,但是我會去勸告鄭恩寵律師不要繼續絕食。絕食幾天作為一種強烈的抗議方式是可以的,但不是抵制違法行為的有效方式,它可以激發弱者的同情心,但不會喚起殘暴者的善心,違法的行為必須依靠法律去制止。我相信,他養好受傷的身體後,一定會拿起他擅長的法律武器去起訴這些違法的凶手,我願意又一次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
鄭恩寵是上海成千上萬訪民心中的英雄,是建設上海和諧社會的關鍵人物。如何與他相處?也需要上海領導人的大勇大智。我在第7期《督察簡報》上已提議過,「新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先生在上海沒有欠債,沒有歷史包袱,可以輕裝上陣,把構建上海和諧社會的阻力轉化為動力。他應當勇於負起責任,與上海維權上訪民眾直接對話,清理舊債,創建新政。他應當有魄力與上海維權標誌性人物、真正的民意代表鄭恩寵律師直接會談,鄭恩寵律師是揭露周正毅、陳良宇等貪官污吏奸商惡徒的功臣,與胡錦濤總書記以人為本的政治路線是保持一致的。現在,還在他家門口24小時站崗放哨、用種種藉口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是下下策,與其是說讓鄭恩寵麻煩,不如說上海當政者給自己製造麻煩,做減法。應當平反他的冤案,恢復他的律師資格,請他出任上海市人大代表,讓他繼續為構建上海和諧社會立新功。上海八百多個人大代表名額,讓出一個給真正為人民服務、聯繫人民群眾的鄭恩寵律師,絕對為上海的民主政治爭光,向世界表明中國政治領導人的開明與大度。」
但是,俞正聲先生是否有魄力去解決上海的難題,就取決於他在上海的政壇上是否站住腳,政令是否能通暢地出「康辦」?我在《督察簡報》第8期發表的一文《改革中國人大體制從上海做起----對第十三屆上海人大組成及改革的建議》中提議並論證了俞正聲先生出任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因為共產黨執政的主要體現就是在政治上領導國家或地方,也就是共產黨的黨首在國家權力機關中出任主要領導職位,這是現代政治的基本常識,也是執政的主要標記。就像您和吳邦國先生如果都不出任國家主席、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讓一個將要離休的普通黨員去出任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領導人,怎樣體現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民眾又會如何猜想呢?令上海市民遺憾的是,俞正聲先生未當選為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主任,也就在法理上沒有成為上海市的最高領導人。而且,俞正聲先生領導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會全體委員都是第十三屆人大代表,但一個也沒有被選入人大常委委員,都沒有成為上海市國家權力機關的領導人。我們希望中共中央支持俞正聲的工作,讓俞正聲先生成為名正言順的法理上的上海市最高領導人,保證中國共產黨在上海執政,出現一個清新的政治格局,真正貫徹中共十七大的政治路線,讓上海市民對俞正聲先生的新政也有所期盼。
上述我的看法與提議,也是很多上海市民的心願。他們都願在我的這封信上簽名,太多了,但簽上五百萬人在上海一千多萬人口中還是少數,在中國13億人口中更是少數,我就省略聯署簽名,節約大家的時間。但我會把這封信公開出來,讓反對我的看法與提議的人簽名,這肯定是絕少數人,便於統計。
敬請您重視上海市民的意願,關注上海市民要求司法公正的呼聲。
此致
敬意
馮正虎
2008年2月20日上海仁和苑
馮正虎的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號302室
郵編:200433
電話:021-55225958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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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上海市民、留日回國的學者,現在已投身於中國的公民維權運動。我編寫《不服上海法院裁判上訪申訴案件彙編----189個案例》第1集以及《督察簡報》每期都寄送您的辦公室。剛出版的第十期《督察簡報》寄上,也請您審閱。這期刊登了民生觀察工作室網站及美國之音對我的採訪:上海馮正虎的維權思考與實踐。不知您是否贊成我主張的「護憲維權」?還是願意接受主張革命的「維權抗暴」?
這幾天上海又發生了一起舉世聞名但國內官方媒體尚未報導的事件:著名的鄭恩寵律師遭受警察僱用的社會閑散人員的毆打,並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這一事件正在檢驗「護憲維權」與「維權抗暴」哪一條道路在中國行得通。如果中國的憲法法律有權威,中共中央有決心與力量推行法治,維護中國法制的統一,支持民眾壓制地方權貴的違法作惡,那麼「護憲維權」的道路就走得通,社會的和平轉軌就可以實現,達到一個和諧的社會就有希望。否則,中國民眾就會像地方官吏一樣輕視法律,以非法的手段對付非法的壓迫,以暴力對付暴力,中國社會就會盛行主張革命的「維權抗暴」。
您認識陳良宇,一定也聽聞與陳良宇幫派對抗的民間領銜人物鄭恩寵。香港居民瀋婷寫的《誰引爆周正毅案》一書已經披露鄭恩寵揭發周正毅、陳良宇幫派的許多故事。鄭恩寵為了維護上海市民的利益,打了五百件維權官司,成了上海民眾愛戴的大律師、上海維權的標誌性人物,也由此得罪陳良宇幫派,被陷害坐牢三年,出獄後繼續被囚禁於「家庭監獄」。照常理說,陳良宇、周正毅已經倒臺,鄭恩寵應該可以解放了。但是,鄭恩寵仍然遭受迫害。當他出獄一年後所謂剝奪政治權利的緊箍咒剛解除,上海當局懼怕他自由,又讓公安部門編造一個與他不相關的所謂他妻子的弟弟「租借」房子未納稅的案由定他一個新罪名:涉嫌偷稅。為了繼續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找到一個法律依據,開出傳喚單也有一個名目,開一次傳喚單可以限制12小時的人身自由。這樣一起簡單的案例竟然要已經審查6個月,開出20張傳喚單,也就有進行了20次審訊,至今還沒有結案。這種辦案效率可以創上海吉尼斯記錄,簡直把上海納稅人的錢搞著玩,這批警察應該下崗。這些警察明白自己整天在做這些極無聊的事,又迫於無法完成領導交辦任務的壓力,再也忍受不住法律的約束,放任自己違法的惡習,而那些警察僱用來社會閑散人員本來就沒有守法的習慣,於是導致了2月16日、2月17日毆打鄭恩寵律師的事件,致使上海當局受到國內外輿論的一致譴責。
為什麼如此不公正地對待鄭恩寵,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甚至毆打他?其原因全世界都知道,您的辦公室人員也會調查清楚。鄭律師現在得罪的已不是陳良宇、周正毅,而是現在仍在位的韓正、劉雲耕、吳志明,因為他指責他們與陳良宇是一夥的,並在不斷揭露他們。其實,他們有什麼問題,中紀委也清清楚楚,掌握的材料要遠遠比鄭恩寵的多。他們今天在台上,明天突然消失,都在中央的安排之中。他們為什麼要懼怕鄭恩寵的說話?其實也很清楚,現在在位的官誰都怕與陳良宇有干係,而鄭恩寵偏偏要講這些真話,要把上海市民想說的話說出來,他們當然恨他、限制他說話。雙方形成了對峙,他們越是迫害鄭恩寵,鄭恩寵越是不屈服、不斷放話。他們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動用國家機器去限制鄭恩寵的人身自由,其實也只是警察中的一部分----國家保衛部門的警察與一些受聘的社會閑散人員來保衛他們的利益,而上海的訪民都站在鄭恩寵一邊,不斷向中央上訴、並在上海的人大會議期間示威,要求韓正、劉雲耕、吳志明下臺。事實上,每次迫害都加大了鄭恩寵律師的國際聲望,而毀壞上海當局的聲譽及韓正、劉雲耕、吳志明的權力威望。雙方的鬥爭何時可以休戰?應當坐下來和談,以法律的方式解決問題。
2 月16日警察與受聘的社會閑散人員四人施用暴力成功地非法限制了鄭恩寵律師的人身自由。2月17日的傳訊中鄭恩寵律師又一次遭到漫罵與毆打,這些受聘的社會閑散人員又充分享受了濫用刑事司法權的快感。鄭恩寵描述17日傳喚審訊過程的毆打現場, 「警方聘請的2個人中,其中有一個叫吳隊長,警察讓他們來審問我。吳隊長用大巴掌打我,前後左右不停的毆打,基本上相隔5分鐘,用手拉我的鼻子,還猛拉我的左、右耳朵,還有像文化大革命那樣按我的頭,不停的扭動我的頭。」這些受聘的社會閑散人員不是警察,他們有什麼權力可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誰私自授予他們可以濫用刑事司法權?私設公堂、毆打被傳喚的公民就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違法犯罪行為在上海比比皆是,是某些領導人對付上海訪民的慣用手段。今天這種手段用到了著名的大律師身上,才引起了國際輿論的關注,喚起了上海民眾的公憤。
這些日子上海市民紛紛前去鄭恩寵家進行慰問,並譴責與追究毆打鄭恩寵的凶手,要求上海當局依法行政。聽到這個暴力事件的市民都會感到震驚,並聯想自己今後的命運,如果這些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怎麼辦?由於地方上權貴霸道,無法無天,現在人們都有一種不安全的恐慌感覺,都會記住二戰後馬丁尼莫勒牧師在猶太人墓碑上寫下的一段話,大意是:「當他們(法西斯德國納粹黨)追捕共產黨時,我不是共產黨,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追捕猶太人時,我不是猶太人,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追捕天主教徒時,我不是天主教徒,所以我們沒有站出來;當他們要追捕我時,已經沒有人為我站出來了。」所以,民眾勢必形成一種維權互助的自我保護能力。現在地方權貴的這種違法犯罪的暴力手段已經不能嚇住民眾,反而會刺激民眾的抵抗。每一個市民一旦聽聞其他市民遭受暴力侵權事件發生,就會紛紛站起來,慰問受害者,譴責違法者,迫使地方當局追究違法犯罪者的責任。我們今天捍衛別人的權利,也就是為了明天的持續安寧,為了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
鄭恩寵雖然無官無錢,又被潑了一身污水,冤枉成了一位刑滿釋放分子,還戴了一頂犯罪嫌疑人的帽子,但是,他的在上海的氣勢要比他的對手還足,否則這麼會搞得這些有官有位、一手遮天的人坐立不安,天天企圖讓他消聲,連鄭恩寵出門散步也如此驚慌失措。因為鄭恩寵是依靠法律與正道、依靠胡錦濤總書記為首的中共中央以人為本的政治路線、依靠公眾輿論的支持。今天這些警察的違法犯罪的行為也是驚慌失措的表現。鄭恩寵很氣憤,已經聲明絕食抗議,但是我會去勸告鄭恩寵律師不要繼續絕食。絕食幾天作為一種強烈的抗議方式是可以的,但不是抵制違法行為的有效方式,它可以激發弱者的同情心,但不會喚起殘暴者的善心,違法的行為必須依靠法律去制止。我相信,他養好受傷的身體後,一定會拿起他擅長的法律武器去起訴這些違法的凶手,我願意又一次擔任他的訴訟代理人。
鄭恩寵是上海成千上萬訪民心中的英雄,是建設上海和諧社會的關鍵人物。如何與他相處?也需要上海領導人的大勇大智。我在第7期《督察簡報》上已提議過,「新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先生在上海沒有欠債,沒有歷史包袱,可以輕裝上陣,把構建上海和諧社會的阻力轉化為動力。他應當勇於負起責任,與上海維權上訪民眾直接對話,清理舊債,創建新政。他應當有魄力與上海維權標誌性人物、真正的民意代表鄭恩寵律師直接會談,鄭恩寵律師是揭露周正毅、陳良宇等貪官污吏奸商惡徒的功臣,與胡錦濤總書記以人為本的政治路線是保持一致的。現在,還在他家門口24小時站崗放哨、用種種藉口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是下下策,與其是說讓鄭恩寵麻煩,不如說上海當政者給自己製造麻煩,做減法。應當平反他的冤案,恢復他的律師資格,請他出任上海市人大代表,讓他繼續為構建上海和諧社會立新功。上海八百多個人大代表名額,讓出一個給真正為人民服務、聯繫人民群眾的鄭恩寵律師,絕對為上海的民主政治爭光,向世界表明中國政治領導人的開明與大度。」
但是,俞正聲先生是否有魄力去解決上海的難題,就取決於他在上海的政壇上是否站住腳,政令是否能通暢地出「康辦」?我在《督察簡報》第8期發表的一文《改革中國人大體制從上海做起----對第十三屆上海人大組成及改革的建議》中提議並論證了俞正聲先生出任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因為共產黨執政的主要體現就是在政治上領導國家或地方,也就是共產黨的黨首在國家權力機關中出任主要領導職位,這是現代政治的基本常識,也是執政的主要標記。就像您和吳邦國先生如果都不出任國家主席、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讓一個將要離休的普通黨員去出任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領導人,怎樣體現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民眾又會如何猜想呢?令上海市民遺憾的是,俞正聲先生未當選為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主任,也就在法理上沒有成為上海市的最高領導人。而且,俞正聲先生領導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會全體委員都是第十三屆人大代表,但一個也沒有被選入人大常委委員,都沒有成為上海市國家權力機關的領導人。我們希望中共中央支持俞正聲的工作,讓俞正聲先生成為名正言順的法理上的上海市最高領導人,保證中國共產黨在上海執政,出現一個清新的政治格局,真正貫徹中共十七大的政治路線,讓上海市民對俞正聲先生的新政也有所期盼。
上述我的看法與提議,也是很多上海市民的心願。他們都願在我的這封信上簽名,太多了,但簽上五百萬人在上海一千多萬人口中還是少數,在中國13億人口中更是少數,我就省略聯署簽名,節約大家的時間。但我會把這封信公開出來,讓反對我的看法與提議的人簽名,這肯定是絕少數人,便於統計。
敬請您重視上海市民的意願,關注上海市民要求司法公正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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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正虎
2008年2月20日上海仁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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