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說美國是孩子的天堂,老人的地獄,這句話確實沒錯!今天我談天堂裡的孩子.
美國的孩子,父母不能打,只能說服教育. 幾週前,由於安娜不按照我的要求完成學習任務,再加上不聽勸告,我很氣憤地用一根小棍子打她,她爸爸聽到了,走出來就把棍子給奪去說:以後不允許像這樣打孩子! 他小時候他的爸爸就愛這樣懲罰他們,所以他不喜歡. 最近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個報導說: 一個女孩被家裡的父母打了,跑了出去,她到她同學那裡去呆了幾天,告訴她的同學,父母打了她,她同學的爸爸和媽媽就打電話到警察局去,把那個女孩的父母告了,後來那女孩子的父母被送到了法庭, 被法庭判一個對孩子有危害性的輕罪. 如果嚴重的,要被罰以重罪. 這樣一來,連父母也不敢打孩子了,他們有自由的權利, 在我們小的時候可是連聽都沒有聽說過.
在美國的學校,老師對孩子總是循循善誘(當然也有壞老師,不過我在這裡說的是總體),脾氣也很好,有的孩子在課堂上不聽講,老師最多就說: Would you like to listen to me? 或者說: listen! listen!實在不行了,就把聲音說大聲一點,還是不行,就用口哨吹一吹,引起孩子們的注意. 他們不會很嚴厲的批評孩子,只是溫和的批評,孩子聽到的都是OK, GOOD...之類的話和評語. 如果孩子真的比較笨或者懶惰,老師最多搖搖頭,也不會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孩子愛和我講學校的事,這些都是孩子告訴我的真實的事件). 最近幾天我看到了另外一個報導,就發生在我們居住的另外一個小鎮,老師不滿意待遇,他們表示的方式,不是罷工不幹了,而是在不耽誤教學的情況下進行罷工, 他們說孩子們是無辜的,他們不能因為這而耽誤了孩子. 可是地方政府也很重視呀,一旦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他們就要理會,最後並解決問題. 可不像中國,老百姓不鬧得厲害,他們就不理不睬.
學校的設施就更不用說了,從小學到初中,教室就像一個溫馨的"客廳",老師在教室裡放著很多書,學生和老師都可以看,牆上掛滿了孩子們的作品,我看了一下,幾乎每個孩子都有,只是有的孩子多一些,有的孩子少一些,但是沒有漏掉一個. 老師和學生一直都呆在一起,沒有上下課的概念,學生除了午飯後在老師的監督下出去到校園的草地上活動活動以外,幾乎全部時間都在教師裡或學校的室內活動場所,直到到了高中,才有上下課和學生自由課間活動時間,這才和我們中國的一樣.教室裡冬天有暖氣,如果暖氣出了問題,管理部門會很快地及時地修好,他們可不能讓孩子們凍著.一切為了孩子們.
孩子們上學,每年都要換學校. 他們是一個學校只有一個年級,據說是為了避免大孩子欺負,要挾,誤導小孩子.我們這裡的學生到了四年級和五年級,孩子們大一點了,可以不換到另外一個學校. 初中在同一個學校讀完三年,高中也是在同一個學校讀完四年,但是每節課後都要換教室,到另外的地方去上課,不像在中國,每節課後是換老師. 每年學生都要重新編製,老師當然也不同,也就是說你的同學老師只能和你在一起一年. 我覺得很好,一方面,鍛練孩子對不同環境的適應能力;二者,讓孩子受教於不同的老師,領閱不同的風格;三者可以讓孩子結識更多的朋友,鍛練社交能力;四者孩子們不能在一起很久,避免"拉幫結夥",做一些不該學生做的事. 這是我個人的認為,說不定他們這樣做真的有這幾方面的原因.
在這裡孩子上公立學校,不用交學費,不管你是這裡的公民,還是移民,也不管你是非法移民還是合法移民. 上學時,沒有人問你這個問題,手續也很簡單. 每學期結束了,如果學校有很多移民的孩子,他們要開辦假期英語學習班,這也不用交錢,一律免費,而且還有校車每天接送孩子上學. 每學期上學前,都會給父母寄郵件,告訴他們孩子校車的號碼和到達時間. 校車上有一個司機和一個管理人員,校車只供學生專用,無論你到學校是公幹,還是私事,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乘學生的校車,連司機的親朋好友都不行,走不了後門. 但是有一種情況,家長可以乘校車,就是學校去旅遊,家長自願當監管人員的,也只能在到達學校後,去旅遊來回的路上可以乘,回家的路上,家長還得用自己的交通工具. 孩子是第一呀!
交通規則也保護孩子,在每一條路上,只要有學校,在車到達學校之前,就有路標明確地告訴你前面有學校,你得注意,車要放慢速度. 交通規則規定:在孩子上下車的地方,如果遇到孩子在上下車,開車的人得停下車,等校車裝好學生,開走了你才走,或者,你很確定沒有任何問題了,你也可以先開過去,但是這時,一定是很慢的速度. 如果由於你的大意出了交通事故,這種事故處罰更重.
在美國,一般說來,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是不會給你看孩子的,而且孩子不能單獨留在家裡,不管是小孩還是比較大的孩子. 為什麼我這麼說呢? 他們沒有明確的規定孩子多大後,家長可以把孩子單獨留在家. 他們的界定是:孩子有足夠的能力保護自己,確實孩子能夠單獨呆在家裡的時候,父母可以把他們單獨留在家裡,否則一旦有人舉報,你就得進法庭,受處罰. 如果兩人都上班,你得雇一個人看孩子,或托一個親人或朋友替你看管放學後的孩子,並且還得告訴學校這一情況. 也可以送孩子去專門為孩子辦的放學後的CLUB,孩子可以在那裡跳舞,畫畫,做家庭作業等等,但是你得付很高的費用.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的家庭一旦有了孩子,許多媽媽都呆在家裡的主要原因. 我們居住的小區,有兩個孩子的家長, 媽媽為了送孩子和孩子回家後照顧孩子,不得不晚上去上班,而她的爸爸白天上班;另外一個孩子的爸爸也是那樣,晚上上班,白天在家裡接送孩子,而他的媽媽呢,則是白天上班,這樣兩個大人分開來工作. 我想這對於他們是非常困難的選擇,這會犧牲夫妻之間的生活. 當然最主要的是在家陪孩子.他們倆常對我說好困,好累,孩子一上車,他們馬上回家去睡覺. 如果這發生在中國,肯定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顧孩子,不可能父母為了孩子,把班換成晚上.
如果父母虐待孩子,那麼有關部門就會對父母進行調查,一旦情況屬實,這對父母就會失去對孩子的監管權,社會有關部門就把孩子領走,但是父母還得付孩子的一切費用,除非父母很窮,付不起的另外. 就是這樣,還是有虐待孩子的父母,去年我看到一個引起群憤的案件,一對孩子在浴室裡被活活地燙死了,為此他們的父母被判重刑,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也沒有逃脫,辭職的辭職,解雇的解雇,社會上很多人討論譴責有關管理部門的管理不嚴密,當然也譴責這對父母. 結果是因為他們倆都吸毒而把孩子留在浴室裡,稀裡糊塗中把冷熱水沒調好導致的事故,就是這樣,他們也難逃法網,給了他們好幾項罪,只是我記不清到底幾項了. 如果成年人對18歲以下的孩子犯罪,比其它的同等水平犯罪的處罰也要嚴厲得多.
在美國從家庭,學校,到社會,首先考慮的是孩子,首先保護的是孩子,而且法律對他們是層層保護,讓他們享受平等的教育和舒適的生活, 所以這裡真是兒童的天堂!!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美國的孩子,父母不能打,只能說服教育. 幾週前,由於安娜不按照我的要求完成學習任務,再加上不聽勸告,我很氣憤地用一根小棍子打她,她爸爸聽到了,走出來就把棍子給奪去說:以後不允許像這樣打孩子! 他小時候他的爸爸就愛這樣懲罰他們,所以他不喜歡. 最近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個報導說: 一個女孩被家裡的父母打了,跑了出去,她到她同學那裡去呆了幾天,告訴她的同學,父母打了她,她同學的爸爸和媽媽就打電話到警察局去,把那個女孩的父母告了,後來那女孩子的父母被送到了法庭, 被法庭判一個對孩子有危害性的輕罪. 如果嚴重的,要被罰以重罪. 這樣一來,連父母也不敢打孩子了,他們有自由的權利, 在我們小的時候可是連聽都沒有聽說過.
在美國的學校,老師對孩子總是循循善誘(當然也有壞老師,不過我在這裡說的是總體),脾氣也很好,有的孩子在課堂上不聽講,老師最多就說: Would you like to listen to me? 或者說: listen! listen!實在不行了,就把聲音說大聲一點,還是不行,就用口哨吹一吹,引起孩子們的注意. 他們不會很嚴厲的批評孩子,只是溫和的批評,孩子聽到的都是OK, GOOD...之類的話和評語. 如果孩子真的比較笨或者懶惰,老師最多搖搖頭,也不會說句不好聽的話(我孩子愛和我講學校的事,這些都是孩子告訴我的真實的事件). 最近幾天我看到了另外一個報導,就發生在我們居住的另外一個小鎮,老師不滿意待遇,他們表示的方式,不是罷工不幹了,而是在不耽誤教學的情況下進行罷工, 他們說孩子們是無辜的,他們不能因為這而耽誤了孩子. 可是地方政府也很重視呀,一旦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他們就要理會,最後並解決問題. 可不像中國,老百姓不鬧得厲害,他們就不理不睬.
學校的設施就更不用說了,從小學到初中,教室就像一個溫馨的"客廳",老師在教室裡放著很多書,學生和老師都可以看,牆上掛滿了孩子們的作品,我看了一下,幾乎每個孩子都有,只是有的孩子多一些,有的孩子少一些,但是沒有漏掉一個. 老師和學生一直都呆在一起,沒有上下課的概念,學生除了午飯後在老師的監督下出去到校園的草地上活動活動以外,幾乎全部時間都在教師裡或學校的室內活動場所,直到到了高中,才有上下課和學生自由課間活動時間,這才和我們中國的一樣.教室裡冬天有暖氣,如果暖氣出了問題,管理部門會很快地及時地修好,他們可不能讓孩子們凍著.一切為了孩子們.
孩子們上學,每年都要換學校. 他們是一個學校只有一個年級,據說是為了避免大孩子欺負,要挾,誤導小孩子.我們這裡的學生到了四年級和五年級,孩子們大一點了,可以不換到另外一個學校. 初中在同一個學校讀完三年,高中也是在同一個學校讀完四年,但是每節課後都要換教室,到另外的地方去上課,不像在中國,每節課後是換老師. 每年學生都要重新編製,老師當然也不同,也就是說你的同學老師只能和你在一起一年. 我覺得很好,一方面,鍛練孩子對不同環境的適應能力;二者,讓孩子受教於不同的老師,領閱不同的風格;三者可以讓孩子結識更多的朋友,鍛練社交能力;四者孩子們不能在一起很久,避免"拉幫結夥",做一些不該學生做的事. 這是我個人的認為,說不定他們這樣做真的有這幾方面的原因.
在這裡孩子上公立學校,不用交學費,不管你是這裡的公民,還是移民,也不管你是非法移民還是合法移民. 上學時,沒有人問你這個問題,手續也很簡單. 每學期結束了,如果學校有很多移民的孩子,他們要開辦假期英語學習班,這也不用交錢,一律免費,而且還有校車每天接送孩子上學. 每學期上學前,都會給父母寄郵件,告訴他們孩子校車的號碼和到達時間. 校車上有一個司機和一個管理人員,校車只供學生專用,無論你到學校是公幹,還是私事,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乘學生的校車,連司機的親朋好友都不行,走不了後門. 但是有一種情況,家長可以乘校車,就是學校去旅遊,家長自願當監管人員的,也只能在到達學校後,去旅遊來回的路上可以乘,回家的路上,家長還得用自己的交通工具. 孩子是第一呀!
交通規則也保護孩子,在每一條路上,只要有學校,在車到達學校之前,就有路標明確地告訴你前面有學校,你得注意,車要放慢速度. 交通規則規定:在孩子上下車的地方,如果遇到孩子在上下車,開車的人得停下車,等校車裝好學生,開走了你才走,或者,你很確定沒有任何問題了,你也可以先開過去,但是這時,一定是很慢的速度. 如果由於你的大意出了交通事故,這種事故處罰更重.
在美國,一般說來,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是不會給你看孩子的,而且孩子不能單獨留在家裡,不管是小孩還是比較大的孩子. 為什麼我這麼說呢? 他們沒有明確的規定孩子多大後,家長可以把孩子單獨留在家. 他們的界定是:孩子有足夠的能力保護自己,確實孩子能夠單獨呆在家裡的時候,父母可以把他們單獨留在家裡,否則一旦有人舉報,你就得進法庭,受處罰. 如果兩人都上班,你得雇一個人看孩子,或托一個親人或朋友替你看管放學後的孩子,並且還得告訴學校這一情況. 也可以送孩子去專門為孩子辦的放學後的CLUB,孩子可以在那裡跳舞,畫畫,做家庭作業等等,但是你得付很高的費用.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的家庭一旦有了孩子,許多媽媽都呆在家裡的主要原因. 我們居住的小區,有兩個孩子的家長, 媽媽為了送孩子和孩子回家後照顧孩子,不得不晚上去上班,而她的爸爸白天上班;另外一個孩子的爸爸也是那樣,晚上上班,白天在家裡接送孩子,而他的媽媽呢,則是白天上班,這樣兩個大人分開來工作. 我想這對於他們是非常困難的選擇,這會犧牲夫妻之間的生活. 當然最主要的是在家陪孩子.他們倆常對我說好困,好累,孩子一上車,他們馬上回家去睡覺. 如果這發生在中國,肯定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顧孩子,不可能父母為了孩子,把班換成晚上.
如果父母虐待孩子,那麼有關部門就會對父母進行調查,一旦情況屬實,這對父母就會失去對孩子的監管權,社會有關部門就把孩子領走,但是父母還得付孩子的一切費用,除非父母很窮,付不起的另外. 就是這樣,還是有虐待孩子的父母,去年我看到一個引起群憤的案件,一對孩子在浴室裡被活活地燙死了,為此他們的父母被判重刑,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也沒有逃脫,辭職的辭職,解雇的解雇,社會上很多人討論譴責有關管理部門的管理不嚴密,當然也譴責這對父母. 結果是因為他們倆都吸毒而把孩子留在浴室裡,稀裡糊塗中把冷熱水沒調好導致的事故,就是這樣,他們也難逃法網,給了他們好幾項罪,只是我記不清到底幾項了. 如果成年人對18歲以下的孩子犯罪,比其它的同等水平犯罪的處罰也要嚴厲得多.
在美國從家庭,學校,到社會,首先考慮的是孩子,首先保護的是孩子,而且法律對他們是層層保護,讓他們享受平等的教育和舒適的生活, 所以這裡真是兒童的天堂!!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重慶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