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阻撓執法還踢傷了副局長下身!」被指控打人的執行局長王毅表示:執法人員是為了正常執法才不得不對楊玉梅實施控制,卡住她脖子是為了防止她咬人。
產婦哭訴:不分青紅皂白按倒就打
在邛崍市人民醫院,23歲的楊玉梅抱著一個女嬰,躺在外科樓過道的擔架上不停地哭泣著。據目擊者稱,由於沒交費,她不能照片,母女倆已被晾在過道上幾個小時了。
「我恨他們!他們憑什麼打我?」哭泣不止的楊玉梅一直重複著這句話。她哭著說,上午10點過,一大群男子來到她家問陳學根在不在,他們自稱是邛崍市法院執行局的執法人員,要強制陳執行法院判決。
「陳學根是我公公,他不在家,那我馬上通知他回來!」楊玉梅說,當時正抱著嬰兒的她拿起手機準備給陳學根打電話,但執法人員卻叫她「讓開」並交出箱子、抽屜鑰匙,隨即不由分說便在一樓強行搜查起來。
「這是我們夫妻的財產,我作不了這個主!」楊玉梅說,她一邊勸阻一邊給陳學根打手機,但一名執法人員當即搶過她的手機砸爛。一名執法人員搶過她的女兒,另有幾名執法人員則迅速把她按倒在床上,同時關起房門。
「不分青紅皂白按倒我就打,有個男的用膝蓋壓住我的腹部,還有人卡住我的脖子使我差點喘不過氣來!」「幾大耳光扇在我的臉上,打得我眼冒金星!我除了大聲哭喊,根本沒法反抗!」楊回憶稱,打完後,其中一名打人者亮了一下證件說:「我是局長,這裡最大的官。」
社區主任:執法人員有點「過分」
楊玉梅的鄰居唐女士對記者說,她聽到哭喊聲後跑過來,看到幾個男的把楊玉梅壓在床上打。她大喊:「你們別打了!她剛剛生了娃娃!」接著楊玉梅的婆婆聽到打鬧聲也從二樓急急忙忙地跑下來,要求放開楊玉梅。
據稱,大約五六分鐘後,執法人員搜完了一樓,面對唐的呼喊便放開了楊玉梅,接著爬上二樓繼續搜查……
越來越多的鄰居圍攏過來對執法人員的做法提出了抗議。該社區主任陳學華表示,事發後他迅速趕到現場對這件事進行瞭解。陳學華表示,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有點「過分」,尤其對待女同志要文明些,多講點方式方法。
邛崍法院一名副院長趕到現場,對當事人和鄉親們進行勸慰,才平息了大家的情緒。
產婦丈夫:法院把人拉到醫院就跑了
楊玉梅的下額、脖子、手臂等多處呈現著明顯被抓傷的血痕。楊玉梅不停地哭泣著,躺著的身子微微打著顫。守候在妻子身旁的陳季彬禁不住哭出聲來。陳季彬從擔架上背起妻子:「走,死也要到法院去討個說法!」他背起楊玉梅走出醫院直往法院奔去。
陳季彬說,事發時他正在附近的鎮上趕集。上午11時30分左右,法院把楊玉梅拉到醫院後便啥都不管了。醫生要求照個片再作處理,但由於打人者不交一分錢,而他們自己也拿不出錢來,一家人一直被晾在過道上,已有四五個小時了。直到此時,傷心不已的一家人都還沒有吃上一口飯。
下午5時25分,陳季彬夫妻來到邛崍市法院,要求法院道歉並出錢治傷。
執行局長:阻撓執法,只好按住她
據該院的執行局局長王毅及兩位當事副局長稱,今年3月陳學根借摩托車給別人開,將他人撞傷致殘。法院判決肇事者賠償傷者15600元,車主陳學根負有連帶責任。因肇事者無力履行賠償責任,執行局依法要求車主陳學根付清賠償金。然而陳拒不履行。昨日上午10 時過,執法人員在他的帶領下來到陳學根家進行強制執行。因陳學根不在家,遂要求陳學根的媳婦楊玉梅通知他回來,可楊也未配合。於是執法人員決定搜查陳家財產,並向楊玉梅承諾不侵犯她和她丈夫的財產。
「但她竟然阻撓我們執法,我們只好按住她,試圖控制住她。」王毅苦笑著說,執法人員中惟一的一名女同志拿楊沒辦法,另外的兩名男同志才去幫忙。在與楊玉梅發生抓扯的過程中,楊玉梅踢著了執法人員的下身,於是才有人按住她的手。「卡住她脖子,是為防止她咬傷人!」
王毅特別表示,他們想不到的是楊玉梅剛剛剖腹產,當時沒有人會想到她腹部會有刀口。對於傷者提出的醫療條件,王毅認為對方太苛刻很難叫人做到。不過,他們已向醫院打招呼,病人適當的醫療費用由法院來給付。
據醫院辦公室的陳醫師說,楊玉梅多處軟組織挫傷,建議先照片再觀察,但因沒人付費他們也不好辦。
學者說事:「強制」不等於「動粗」
對於昨日發生的這起事件,法學界有關學者認為,現在法院執行局在執行問題上難度確實很大,很難得到被執行人的配合。不過「強制執行」並非意味著可以「動粗」,尤其是在對待這麼個「產婦」的特殊情況下,執法的簡單粗魯給她帶來的「心創傷」遠比「身傷」的傷口更難癒合。
這位學者認為,正因為執行難,才更要講究方式方法,把工作做得細些再細些。雖然靠單純的「動粗」可以達到強制執行的目的,但因此給被執行人以及周圍的百姓造成心靈和感情的嚴重傷害,執行的結果就「變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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