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瀟湘晨報報導,文建茂曾是新田教育界呼風喚雨的頭面人物,其落馬在新田縣引起很大轟動。昨日上午庭審就有數百人前來旁聽。
檢察機關指控,48歲的被告人文建茂利用其擔任新田縣第二中學校長和新田縣教育局長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從中收受賄賂款109300元,其中34000元用於公務開支、捐贈和上交局財務室,文建茂實得75300元。
文建茂被指控10年受賄24次。其最早收受賄賂是在1994年3月,文當時是新田縣第二中學校長。兩基建包工頭因承包了二中教師宿舍樓,向文行賄7500 元。文收受最多的兩次均為2萬元,行賄的也是兩基建包工頭,那是對方分別承包了新田縣教委新辦公樓工程、老辦公樓裝修工程和教師安居工程。
文建茂行賄的單位和個人除了基建承包商外,還有縣電影公司、縣衛生防疫站、人壽保險公司等單位工作人員,甚至從一文化用品經營部的經理那裡,文也能撈到1萬多元好處費。
比起受賄的隱蔽性,文建茂領導下的教育局蓋大樓、文自己換豪車的「闊綽」行為在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新田縣,令人側目。
據報導,1998年3月起,文建茂上任新田縣教委主任,2002年4月起改任新田縣教育局局長。上任不久,文建茂便策劃修建新的辦公大樓。為了籌集資金,全縣中小學校的電教經費和圖書費等近300多萬元的教育經費被截留。1999年下學期大樓交付使用。建成後的辦公大樓果然豪華氣派,機關門口兩條海豚模樣的不鏽鋼雕塑就耗資49800元,相當於當地6名教師一年的工資收入。
文建茂調到教育局後,原任局長乘坐的一輛轎車便移交給他使用。這輛車是新田縣教委1995年購買的,使用不到4年時間,可文建茂上任後以2.18萬元的價格將車賣了,又花費20多萬元購了一輛新轎車。
據新田縣有關部門調查,文建茂上任6年內,教育局虧空達1100多萬元。
據報導,當日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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