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歷來對群眾遊行示威嚴加管控,可是這一次卻表現得異常寬容。這是為什麼?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又是中共在玩把戲了。說穿了不過是為了掩蓋自己在「九評」和席捲國內外的退黨大潮衝擊下的心虛膽怯而玩的一個障眼法而已。
現在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場騷亂是中共一手導演的。
人們都知道,在現今的中國,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官方不欣賞的群眾集會,更不用說什麼遊行示威了。北京市公安局官員承認,反日示威沒有經過申請批准。那就奇了。不是有遊行示威法嗎?沒經過批准程序的遊行示威為什麼不宣布為非法?為什麼沒依法取締?說明官方的態度是曖昧,縱容,鼓勵,甚至是支持的。
有消息說,某些遊行示威就是官方組織的,參加者都是便衣警察,事先經過彩排,遊行過程中吸引路人參加,提前組織媒體拍攝,一切按劇本演出。一些打砸燒份子就是中共豢養的暴徒。
有人搖頭,「不至於吧。」可是我寧信其有。筆者混跡於黨的隊伍幾十年,對共黨這一套內情已瞭如指掌。就算你沒經歷過革命烈火的洗禮,也該對五卅慘案,沙面暴亂,二七大罷工,飛行集會這些中共的傑作略知一二吧。哪一個騷亂事件背後不是都有一個黨的「堅強領導」!可是他們自己是從來不出面的。共黨是幹這個的行家裡手。它就是靠這個起家的,今天不過是重操舊業罷了。
不過這一次他們可演砸了。可能是多年不練,有點手生。我們從電視畫面上看到,所有在場的警察和防暴部隊,對打砸燒行為都未加制止。他們只是站在一旁觀看。據說這是在「文明執法」,不採取「六.四」時以坦克機關鎗對付示威群眾的辦法是「與時俱進」。有些「衝突」的場面初看上去似乎也挺火爆,細看總覺得和舊戲台上演的武打戲碼有點相像--打給台下看的。關雲長和曹操到了後臺還是要一起喝茶。
官方極力撇清和這場騷亂的關係。外交部一個姓崔的說,「中國政府和這些行動無關」。那個姓秦的還說,砸商店「並不是針對日本人民的」。這使人想起哈馬斯的發言人蘭提斯,以色列的一個酒吧被炸了,他也是出面說,「這一事件和哈馬斯無關。」就像一個師傅教出來的似的,蘭提斯也是說,炸酒吧「不表示與以色列人民為敵」。記得小時候語文老師說過,不明白「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思,是因為不知道「隔壁王二不曾偷」這句話。
深圳市那位常務副市長倒是比較坦白。他說,「政府無權阻止民眾上街」。因為「憲法賦予民眾遊行的權利」,所以「政府無權阻攔或制止他們再度上街,表達他們的願望。」這預示著這場騷亂至少在深圳還要持續一段時間。
值得慶幸的是,終於有人又想起來「憲法賦予民眾遊行的權利」了。可是令人費解的是,為什麼美國飛機炸了中國駐南聯盟大使館的時候,美軍飛機擦撞了中國戰機的時候,張惠妹要開演唱會的時候,日本要進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時候,我們的憲法就突然「賦予民眾遊行的權利」,他們的遊行甚至不必按法律規定提前三天提出書面申請,也不必把遊行的組織者名單附上,也不必呈上要喊的口號,也不必畫出遊行的路線?
我們還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同一個憲法,卻沒有賦予成千上萬的民眾為了「反官倒,要民主」和「表達他們的願望」而遊行的權利,以至被坦克碾死,被機關鎗殺死,被抓進牢裡押死。當時怎麼就沒有人向我們提起過我們還有一部憲法?
就算那是一筆陳年糊塗賬,那為什麼同是在標榜「依法治國」「以憲治國」的胡溫新朝,幾個上訪戶依法提出遊行的申請,不僅不予批准,反而把申請人抓起來,送去勞教,甚至判刑關押?我們的憲法放在哪裡了?
這應了林彪的一句話,人的嘴是圓的,舌頭是轉的,話是可以挽的。共產黨向來說話是為黨的利益服務的,你可不要過於認真。它說「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是說你知道黨有多偉大,要全說出來,不是讓你什麼都說。它說「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是說言黨的成績者無罪,沒說言黨的錯誤者無罪。他說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指它可以批評你,你要做自我批評,你可千萬別以為你也可以批評它,或要求它做自我批評。它說的「人民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是指人民享有充分歌頌黨的言論自由,你千萬別以為你有批評黨的自由。同樣的道理,它說民眾有遊行示威的權利,是指民眾有按黨的意圖去遊行示威的權利,你可千萬別以為這回有憲法了,就可以為失去土地而遊行,或為房子被野蠻拆遷而遊行,或為討工錢而遊行,或為吃了冤枉官司而遊行,或為反腐敗而遊行,或為選舉權而遊行,或為要回黑龍江以北的土地而遊行,或為爭人權而遊行,或為要民主而遊行,或為結束一黨專政而遊行。
你真要那麼做,防暴警察可就不是舊戲碼裡的武打小生了。他們端著機關鎗向你掃射的時候,會引用憲法裡的另一個條文:「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如果有人能想起來我們還有一部憲法的話。
不過歷史畢竟不是幾個演滑稽戲的小丑寫成的。逝者如斯,大江東去,中共的全面崩潰已不可避免。靠玩這類小把戲已無法挽大廈於將傾。(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石巍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