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大紀元記者進一步與消息來源查證,郭國汀律師遭受的,乃刑事拘留,目前是以「取保候審」形式居於家中,夫人亦失去行動自由。
也許首先應感謝該文章對「行政拘留」的質疑,這使得大紀元記者得以進一步確認,郭律師所遭受的,乃是更嚴重的「刑事拘留」。
文章說郭律師「每天會被押上警車送到檢察院受受審」不合邏輯,因「本人實在不明白郭律師要受審為何一定要到檢察院去,而不是在法院或公安局,中國那條法律規定這樣規定的,或許是本人孤陋寡聞,還請海外媒體能不吝賜教。」
看來這位作者的確不瞭解中國法律。中國檢察院的職責包括以下兩條:
「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按照中國法律,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的「偵查」終結以後,案件會移交檢察院審查,並決定是否提起公訴。這一段時間裏,案件由檢察院負責,公安機關和法院都不參與。
對於郭律師銀行帳號被凍結的消息,該文說,「被凍結的也只是郭律師的銀行帳號,郭夫人有自己的收入,何來『生活困難,連基本的生活費都成了問 題』」?並提到「中國法律規定『私人財產能神聖不可侵犯』」。
此等說法令人不僅質疑該文作者的法律知識,更質疑其是否在中國生活過。中國法律所保障的,到底有多少能得到真正的執行?郭夫人又是根據哪條法律被軟禁在家?作者未曾參加對郭律師的銀行帳號凍結和郭律師的家庭財產管理,又焉知「被凍結的也只是郭律師的銀行帳號」,而郭夫人有自己的收入及其它帳號?
大紀元的進一步報導已指出,郭律師夫人原來雖從事法律工作,但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工作了,在家裡帶孩子。失去人身自由和工作的夫婦倆,丈夫更被刑事拘留、面臨被判刑的危險,這樣的生活,難道還不「困難」嗎?!
在中共的收買、利誘下,海外為數眾多的華文媒體已事實上被操控,大紀元在一片「赤色恐怖」中,敢於承擔道義責任,不懼中共淫威,報導國內民眾受迫害情況,實屬難能可貴。由於中共的封鎖和高壓,向海外媒體提供資料和情況的、接受海外媒體採訪的人士隨時面臨坐牢的危險,而中共官方各級機構和辦事人員,又無一敢於或願意接受海外媒體的採訪。
在嚴厲的信息封鎖下,消息的查證變得十分困難,甚至是「人命相天」。該文的作者不譴責中共當局非法迫害郭律師及其夫人的「惡劣行徑」,不抗議中共當局用「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將向海外媒體揭發中共惡行的正義人士致於死地的罪行,反而對大紀元在消息極難確認的情況下將「刑事拘留」誤報為「行政拘留」這樣的稍小偏差吹毛求疵,令人憾且痛也!
最後,筆者想大聲呼籲:關注郭律師!支持首先披露郭律師險情的大紀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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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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