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在這個年度的媒體上,「紅」得有些耀眼。最近江蘇、福建等省份取消城鄉身份差別,則更像是給農民工遞過的一個橄欖枝。
他們領情嗎?家裡有一來自蘇北農村的鐘點工阿姨,她說:「做城裡人,不敢想。只盼他們別再隨便抓人!」在不到一年裡,她的丈夫、一個每天清晨賣菜的老實漢子,已被抓走兩次。一次是在嚴查自行車牌照期間,他的運菜黃魚車被無端認定為贓車。另一次是在家中午睡,警察上門,因暫住證過期了幾天,便把人帶走……
最近媒體披露的幾起民工行走街頭因未帶身份證而被羈押的事件,印證了她的憂懼。
當媒體關注民工戶口之際,他們渴望的,卻是最基本的人身自由。倘若是衣著體面、住在漂亮小區的城市居民,決計不會有閉門家中坐、警察上門來的擔憂,哪怕是身份證過期了幾天。他們走在街上,又有幾個會每天神經質地檢查有沒有忘帶身份證呢?
然而,我們最近一直被告知,農民和市民,在許多領風氣之先的地方已經同化為「居民」,他們的身份並無差別。可是,無論是農民還是市民,都心知肚明:你我是兩股道上跑的車!制度改革,遠不只是在戶口簿上「身份」一欄填上「居民」二字那樣簡單。
我們有沒有可能在某一個層面,將二者平等地看待呢?
有,那就是憲法所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權利。不管是農民還是市民,首先都是受憲法保護的公民。公民權中最基本的,就是人身自由的權利。法律並未規定,未帶身份證、暫住證過期是可以被羈押的理由,因此,警察不出示任何拘留證件,隨意關押公民的行為,就是一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
幾乎沒有一位來自農村的「公民」,會堂而皇之地向法律訴求,追究有關方面「違法」。我們能忍心責怪他們缺乏公民意識、法制觀念淡漠?在城市毫無社會資源的農民工,如何敢向代表國家機器的一方要說法?
一些素質不高的執法人員,正是「吃定」了農民工的毫無防衛能力,才會隨意抓人,甚至是侵犯了別人的公民權還不自知。「公民?就這幫住在大橋下面的棚子裡、滿身魚腥味的土老冒?」我幾乎聽得見他們藐視的鼻音。
這藐視其實還來自一些政府部門、來自我們居住的城市、甚至來自我們自己。農民工就在我們的眼皮子底下被不公正地對待,但是,大家都視若無睹。倘若受到這待遇的,是我們的鄰居和親戚,恐怕沒有人會善罷甘休。當事者是農民工,我們卻可恥地沉默著。
我去了鐘點工阿姨的「家」,一個七八平米的無窗小屋,住了她一家四口。這樣的一排陋室的門口,站著她的「左鄰右舍」,疑懼地打量著我們。他們躲在城市的陰影裡,社會學家稱之為城市的「陰陽兩界」。今天的中國,各種階層的權利訴求大相逕庭,富裕者要求立法保護私有財產,貧困者要求最起碼的生存和生活權利。在機會和利益分配還很不公平之際,保護市場經濟邊緣的公民的利益應該更迫在眉睫。保護的利器,就是我們上個世紀幾乎是用鮮血換來的立憲和修憲的成果:憲法。憲法,該是被尊重的時候了。
從陰影走到陽光下,我感到羞慚。我不知我在這些疑懼的目光裡能做些什麼,只有寫下這幾行文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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