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笑話,也是一老漢在天安門廣場找不到廁所。情急之下,跑到了人民英雄紀念碑後面,剛要小解,便宜警察出來制止。回家後,老漢編著笑話說:「我憋了幾個小時,剛說要解手,誰知,一掏一個警察,一掏一個警察。」
聽完兩則笑話後,我幾乎笑出眼淚來。笑畢,我總是感覺笑話有些不對勁,我們大陸的警察「傷亡率居高不下,十倍百倍於發達國家,幾乎天天都有人犧牲」,而我們為何還要編著笑話諷刺挖苦他們?他們的做法,肯定有不值得稱道的地方!近來,我看到這樣一則故事,才知道我們的警察做得欠妥的地方很多。
作家曹凱在法國的一城市的小路上散步。而在十字路口前面,就是該市市政府,非常普通的一棟小樓,四層,和周圍的居民住的房子沒有太大的區別,惟一不同的就是樓前豎著歐盟、法國的國旗。樓前沒有警衛或者軍 警,老百姓是可以隨便出入的,如果你不是當地居民,恰好內急,你可以很從容地走去解決一下問題,根本不會有人攔住你,用警惕的眼光看著你,再問幹什麼,什麼來這簦記啊對他們來說簡直是不可想像的,相反,如果有人問你,頂多就是「請問有什麼需要的幫忙的嗎」。
對西方警察來說,國會、政府都是由納稅人繳納的稅款來維持運作的,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必須為公民服務,否則,就會受到納稅人的投訴。在我們警察眼裡,警察的權力就是管人,那裡有自覺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這就是我們的警察不受歡迎的地方。
最近,一份調查顯示,美國、澳大利亞、日本、新加坡及香港等14個國家和地區中,香港的公務員是「最不官僚」的一支隊伍。在香港,公務員不僅門檻很高,而且責任和風險很大,稍有「差池」,就會有下崗、入獄的危險。香港網友阿牛說:「香港的警察都很盡職盡責,稍有不當的行為都會被檢控。」
儘管大陸警察內部規定了幾分鐘內必須出警,可是,某地一公民打了110,卻未見到警車出警。於是,起訴法院,結果公民依然沒有勝訴。理由是「幾分鐘出警」是內部規定,不能作為公安機關必須出警強制的依據。這就是東西方的警察觀念的差別,這種觀念決定著大陸警察不受歡迎的一個原因。
警察不被人尊重的原因,在於他們不會尊重別人的人權。正經的工作不去管,狗拿耗子卻是一些警察們的拿手好戲。在國外,警察絕對有所顧及的事情,在中國則司空見慣。
某地「雞頭村「把十三四歲的女孩先強姦後賣,被害少女不計其數,而公安局面對如此大案竟拒不受案,理由是沒有辦案經費。如果受理的話,辦案經費要受害人自己先墊付。據報載,湖南的國道上發生了搶劫案,報110得到的回答是:「死沒死人?沒死人 我們不管。」警察說:「我們經費有限,只能辦大案。」
如此重大的罪行,在任何一個國家的警察都是義不容辭的事情。可是,我們的一些警察竟然以種種理由不管不問,職業道德不說,做人的良心何在?!與此相反,我們警察在創收方面,真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在這些人眼裡,搶劫事小,家庭掃黃事大;強姦事小,處女賣淫事大…..結果,沒油水的差事再大不大,有油水的爛事再小爭要著管。
湖南一娛樂場所進行人體彩繪藝術表演,當晚有500多名觀眾觀看演出。畫師完成繪畫時,酒吧裡一下子湧進來20多名公安民警,兩名女模特被民警直接帶離現場,並送進衡陽市公安局收容所。某地一夫婦,在家看黃色錄像,本是個人私事。可當他們看完錄像後,警察翻牆而來,對他們家庭進行了搜查後,把他們夫婦進行了行政拘留。某高校學生和女友旅遊,在當地一家旅社投宿,開了一個雙人標準間。當晚幾個聯防隊員衝進房間將正在洗澡的小顧硬從衛生間裡拖了出來,以賣淫嫖娼為由罰款500元。
網友Hades回帖說:「臺灣也抓色情,但就是沒像這樣子的抓法。我們的警察是直接假扮嫖客,等賣淫小姐叫來,談好價碼,偷偷錄音錄像存證,然後立刻人贓俱獲抓人。真不曉得大陸的官員是不是從塔利班回教國家培養出來的?」
對於東西方警察對待納稅人態度不同,我們不排除有歷史文化、社會傳統等因素的差異,但是與大陸同宗同族的香港人成為世界上最不怕警察的人來比較,根源恐怕還在於制度和機制的不同。不從機制和制度解決問題,中國警察無端騷擾他們現象就不會減少,所以也就很難讓老百姓喜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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