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地方法院週五(3月29日)駁回了中國山西省兩名婦女要求日本政府支付賠償的申訴。兩人聲稱在二次大戰期間被日本軍隊強迫充當性奴隸,也就是所謂的"慰安婦"。
兩名原訟人要求日本當局賠償4,000萬日元(約合30萬美元)。她們聲稱在十多歲的時候被強迫成為日軍的軍妓。
據悉,其中一名原訟人現年75歲,而另一人已經於1999年5月去世。兩人是在1996年2月提出訴訟的。
法庭在宣判時表示不能接納個人向日本國家提出的賠償要求。
評論說,東京法庭的判決與日本政府就這類索償要求的立場一致。日本當局認為,所有與中國方面有關的戰時賠償要求已經因為中日雙方在1972年9月簽訂的建交協議而得到解決。
東京法庭這次就索償申請宣判正值中國全國人大委員長李鵬即將在下週開始訪問日本的時候,而中日雙方也即將慶祝建交30週年。
1998年4月,日本西部山口市的一家法庭曾經判處三名韓國"慰安婦"的索償申請勝訴,下令日本政府向每名訴訟人賠償30萬日元。
不過,一家較高法院去年推翻原判,指稱任何有關戰時賠償的申請應由日本國會決定。
記錄顯示,到目前為止有大約50宗有關"慰安婦"的索償申請,訴訟人多來自韓國和日本。不過,大部分申請都不成功,法庭方面所持的理由是,20年的索償期已經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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