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方法院周五(3月29日)驳回了中国山西省两名妇女要求日本政府支付赔偿的申诉。两人声称在二次大战期间被日本军队强迫充当性奴隶,也就是所谓的"慰安妇"。
两名原讼人要求日本当局赔偿4,000万日元(约合30万美元)。她们声称在十多岁的时候被强迫成为日军的军妓。
据悉,其中一名原讼人现年75岁,而另一人已经于1999年5月去世。两人是在1996年2月提出诉讼的。
法庭在宣判时表示不能接纳个人向日本国家提出的赔偿要求。
评论说,东京法庭的判决与日本政府就这类索偿要求的立场一致。日本当局认为,所有与中国方面有关的战时赔偿要求已经因为中日双方在1972年9月签订的建交协议而得到解决。
东京法庭这次就索偿申请宣判正值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即将在下周开始访问日本的时候,而中日双方也即将庆祝建交30周年。
1998年4月,日本西部山口市的一家法庭曾经判处三名韩国"慰安妇"的索偿申请胜诉,下令日本政府向每名诉讼人赔偿30万日元。
不过,一家较高法院去年推翻原判,指称任何有关战时赔偿的申请应由日本国会决定。
纪录显示,到目前为止有大约50宗有关"慰安妇"的索偿申请,诉讼人多来自韩国和日本。不过,大部分申请都不成功,法庭方面所持的理由是,20年的索偿期已经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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