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報導,根據二○○○年通過的聯邦法所設立的T簽證,只要非法移民向移民局證明,若他們返國後會陷入「涉及異常嚴重傷害的極端困境」,便可留在美國。
阿什克羅夫特說:「美國不會任由那些企圖利用現代奴役手法牟利的人,漠視被他們拘禁者的人權和蔑視法治。」
美國國會中支持此法例的議員表示,新的簽證計畫會加強法律的效用。眾議員史密斯說:「透過保護受害人,他們幫助我們檢控那些殘暴的人,我們對抗偷運人蛇的戰爭變得更強,並將更接近根除這種災害。」
每年五萬人蛇抵美
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特說,每年有多達五萬人被偷運到美國,當中大部分是婦孺,他每年將批核多達五千個T簽證。
他又承諾首名申請T簽證的人,將是罹患愛滋病的四歲泰國男童帕努蓬,他被人口販賣集團偷運到洛杉磯。
新簽證將在三十日內開始接受申請,受害者能留在美國三年,之後可申請永久居留美國。在大多數情況下,申請者能申請配偶和子女到美國團聚,未滿二十一歲的申請者可將父母接到美國。
申請者需繳交二百美元(約一千五百港元)申請費,每一名家庭成員加收五十美元(約三百九十港元),最多收四百美元(約三千一百港元)。申請者亦需繳交五十美元打指紋,作為犯罪背景調查的手續費,但這些費用在某些情況下可獲豁免。
政府亦已訂出申請期限,在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前受到迫害的人士,必須在未來十二個月內,或在二十一歲生日後的一年之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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