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报报道,根据二○○○年通过的联邦法所设立的T签证,只要非法移民向移民局证明,若他们返国后会陷入“涉及异常严重伤害的极端困境”,便可留在美国。
阿什克罗夫特说:“美国不会任由那些企图利用现代奴役手法牟利的人,漠视被他们拘禁者的人权和蔑视法治。”
美国国会中支持此法例的议员表示,新的签证计画会加强法律的效用。众议员史密斯说:“透过保护受害人,他们帮助我们检控那些残暴的人,我们对抗偷运人蛇的战争变得更强,并将更接近根除这种灾害。”
每年五万人蛇抵美
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说,每年有多达五万人被偷运到美国,当中大部分是妇孺,他每年将批核多达五千个T签证。
他又承诺首名申请T签证的人,将是罹患爱滋病的四岁泰国男童帕努蓬,他被人口贩卖集团偷运到洛杉矶。
新签证将在三十日内开始接受申请,受害者能留在美国三年,之后可申请永久居留美国。在大多数情况下,申请者能申请配偶和子女到美国团聚,未满二十一岁的申请者可将父母接到美国。
申请者需缴交二百美元(约一千五百港元)申请费,每一名家庭成员加收五十美元(约三百九十港元),最多收四百美元(约三千一百港元)。申请者亦需缴交五十美元打指纹,作为犯罪背景调查的手续费,但这些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可获豁免。
政府亦已订出申请期限,在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前受到迫害的人士,必须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或在二十一岁生日后的一年之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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