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日華人生活壓力大,生存環境艱難,容易產生糾紛。文章指出,發生在中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多半與金錢有關。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來到日本的,沒有誰不想在此多掙些錢,讓自己或家人能生活得好一些。甚至有很多人是背著巨額債務來的。在這種情況下,許多人把錢放在第一位,把錢看得比什麼都重要,一旦涉及到債務或對錢的慾望膨脹過度的時候,往往就失去了理智和人性,殺人、放火。2001年發生的好幾起血案就都與金錢有直接關係。
二是在日華人心理脆弱,不能自我約束,遇到事情不能冷靜處理。文章說,日本不比國內,街坊鄰居、親戚朋友相互比較親近,有事情大家可以商量,沒有整個外部社會帶來的壓力,心理容易得到平衡。有許多人在日本生活圈子窄,每天為生計和金錢疲於奔命,沒有可以說話、聊天、放鬆精神的機會,感情無處釋放。還有的人語言能力不夠強,不能與外界交流,自我封閉,精神壓抑。甚至有不少人有被自己同胞欺騙的經歷,帶來了心理陰影。久而久之,心理變得極度脆弱,一旦遇到點什麼事,往往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因此帶來惡劣後果。殺害顧京奇夫婦的凶手就是陷入了感情的漩渦無法自拔。
三是自以為在日本不受法律約束。文章指出,在日華人雖然生活、工作在日本,但卻在事實上形成了自己的一個特殊群體。這個群體裡各種關係、糾葛錯綜複雜,與日本的主流社會離得很遠,一旦這個圈子裡出了什麼事,警察很難下手調查,也不願意真正插手調查。近年來,華人社會出了不少案件,但真正得以偵破的,並沒有幾件。這給不少人形成了一種心理暗示,彷彿作了案也不會被抓住。
四是日本警方確實偵破不力。由於語言原因,也因為在日華人社會、在日華人之間各種關係糾葛錯綜複雜,使得日本警方難以獲得有力證據,難以深入偵查。缺少了法律的震懾力,有些人就失去了對自己的約束,甚至為所欲為。
文章也指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的人最終會受到懲罰,即使一時僥倖逃脫,也會永遠躲不過良心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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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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