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伉俪”这个称谓最早出自《左传•成公十一年》。(图片来源: Adobe stock)
书面语中,经常看到以“伉俪”、“贤伉俪”尊称他人夫妻。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古代,“伉俪”一词可不能随便用,是非常有讲究的。这个称谓最早出自《左传•成公十一年》。声伯的母亲是鲁宣公弟弟的妻子,但是成婚的时候没有依礼媒聘,即不是明媒正娶,鲁宣公的妻子穆姜因而看不起她,生下声伯之后就被休了,又嫁给了齐国的管于奚。生下一子一女后,管于奚一命呜呼,声伯的母亲无依无靠,只好回来依靠大儿子声伯。声伯既是长子,就得负担起同母异父的弟妹们的事情。当时同母异父的弟弟称“外弟”,同母异父的妹妹称“外妹”。声伯让外弟担任大夫的官职,把外妹嫁给了施孝叔,这是兄长之道,是声伯应该做的。可是晋国的国卿郤犨也看上了声伯的外妹,前来求亲。
虽然不在同一个国家,但是声伯仍然不敢违逆权势赫赫的晋国国卿,就命令外妹离婚。外妹临走前对施孝叔说:“鸟兽犹不失俪,子将若何?”鸟兽还不愿意失去配偶呢,你就没办法了吗?外妹的丈夫也不敢得罪国卿,说:“你就去吧,我还不想死呢!”外妹就这样嫁给了郤氏。世事无常,外妹为郤氏生下两个儿子后,郤氏也一命呜呼了。
如此一来,郤氏的族人又把声伯的外妹送了回来,外妹就这样又回到了前夫施孝叔的身边。施孝叔这人胆量小心眼也小,竟然把妻子跟郤氏生的两个儿子沉到河里淹死了。外妹既伤心又愤怒,说:“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你自己既不能庇护你的伉俪,结果让我被人夺走,又不能抚养我的孤儿,反而杀了他们,你会有什么结果?坚决不与施孝叔复合。
另据《左传.昭公二年》上载:“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请君无辱。’”孔颖达.疏:“言少姜是妾,非敌身对耦之人也。”大意是说,晋平公娶了齐景公的女儿少姜为妾,晋平公很宠爱她。不过,没几个月少姜就死了,鲁昭公前往吊唁,到了黄河边,晋平公派士文伯来辞谢说:“少姜不是正室,依礼不需要鲁昭公亲自来吊唁。”
这里的“伉俪”是正妻的专称,由此可知,少姜是妾的身份,当然与晋平公无法匹配,也就不能称为伉俪。
伉通“抗”,本意是相当、匹敌之意,如《战国策‧秦策一》:“天下莫之能伉。”俪,本意为配偶之意,如《广雅》:“俪,耦也。”耦通“偶”,即配偶。因此,“伉俪”是指可以相匹敌的配偶。后来,人们就将事业各自有成,生活志趣又相彷的夫妻尊称为“伉俪”、“贤伉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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