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元生在毛泽东时代,不但被划为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右派分子”类别,还被进而判处死刑。(网络图片)
1970年3月5日,顾文选被处死,时年36岁。与顾文选在同一份材料上还有沈元。
沈元是上海人,1938年生,1955年从上海位育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同年,位育中学另一名学生以优异成绩考入清华大学。这两名学生在1957年开始的“反右派运动”中,都被划为“右派分子”。位育中学中学1955年的92名毕业生中,有44人被定成了“右派分子”,包括两个考入北大清华的人。[5]
沈元被定为“右派分子”开除学籍遣送北京郊区劳动。1961年“摘帽”后,他得到地位很高的共产党人历史学者黎澍等人的帮助,到中国科学院现代史研究所工作。在1962年时相对宽松了一点的条件下,他在《历史研究》和《人民日报》上多次发表了论文。与其他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同学相比,他算是“幸运”的。这也说明他试图努力和当时的主流社会合拍而不是对抗(其他“右派分子”当时即使想要合拍也不被允许)。但到了1965年初,他发表的文章就遭到了批判。文革开始后,他遭到批判斗争。发表他的文章和把他调入历史研究所工作,成为帮助过他的领导干部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罪行”。他用黑色鞋油把自己的身体涂黑,装扮成黑人而进入马里大使馆,请求他们帮助自己离开中国。沈元也被判处死刑。当时的中国,不仅批评当政者,哪怕是轻微的批评,可以是死罪,想要逃走,想要离开中国,也是死罪。沈元在1970年4月18日在北京被杀害。
假使沈元活在今天,他会是报纸上刊出的“高考状元”,会是他的中学的骄傲。但在当时,他不但被划为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右派分子”类别,还被进而判处死刑。关于一个人的遭遇和政治的这种密切相关关系,需要做认真的研究。在1970年他被枪杀时,权力当局的说法是:十九、现行反革命分子沈元,男,32岁,浙江省人,伪官吏出身,系右派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其兄因反革命罪被判过刑。
沈犯顽固坚持反动立场,书写大量反动文章,大造反革命舆论,并企图叛国投敌,于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化装成黑人,闯入了外国驻华使馆,散布大量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污蔑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沈元的母亲和哥哥,也成为判处沈元死刑的理由,这种设立罪名的方式,需要被历史系或者法律系的学生作专题论文来从学理方面做出分析和解释。
任大熊1970年3月28日在山西省大同市被判处死刑。他1956年从北大数学系毕业留校任助教。1957年5月,他把北大图书馆英文《工人日报》上刊载的苏联共产党领导人赫鲁晓夫在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上作的题为《关于斯大林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报告(1956年2月25日)翻译了一些段落,贴在学校阅报栏上。一名受访者说,当时有很多人站在阅报栏前看报纸,同时也看了任大熊陆续贴出的翻译稿,每次一页两页,手抄在普通稿纸上。这名受访者后来也被划成了“右派分子”。
赫鲁晓夫的报告揭露了斯大林实行大规模迫害、监禁和杀戮的部分事实,谴责了斯大林的“个人迷信”。这在当时是很大的震动。赫鲁晓夫的报告在苏联内部发往共产党的各层组织,在苏联人人皆知。苏联共产党也把这份报告给了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但是报告文本从来没有在苏联报纸或者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因此才被西方媒体称为“秘密报告”。这个报告之后,斯大林的受难者在俄国已经开始大批得到“平反”(从现在公布的资料看,1956年有130万受难者在俄国得到了“平反”),在中国,任大熊却因翻译了这个报告的一些段落,先在北大被划成“右派分子”,后又被指为“反革命”判刑,在文革中又被判处死刑。从笔者收集到的判决书上可以看到,判处任大熊等13人死刑,没有援引任何法律条文依据(人类文明自有了法律,判刑就要写上法律根据,哪怕是装样子呢,文革在这方面非常“彻底”),只写着:为了全面落实伟大领袖毛主席妻子批示“照办”的“一・三一”指示,坚决镇压反革命破坏活动,加强战备,保卫祖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革命群众要求,报请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核准,特依法判决如下:……
所谓“一・三一”指示,指毛泽东批准发出的“中发[1970]3号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毛泽东在此文件上批的“照办”二字就是判处死刑的依据。这是人类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死刑判决书格式。
在13人中,任大熊被列为第三。关于他,判决书写道: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岁,旧职员出身,学生成分,右派分子,杭州市人。其兄一九四九年逃往台湾。该犯一九六零年因纠集反革命集团、企图叛国投敌,被判处无期徒刑。
任犯一九六七年四月积极参加反革命暴乱集团“共联”,任小组长。参加制定反革命纲领,发展反革命成员,预谋抢夺我保卫人员武器。先后书写“时事述评”等反动文章九篇,极其恶毒地诬蔑、攻击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在禁闭室挖穿狱墙,与主犯常瀛清订立攻守同盟,妄图负隅顽抗。反动透顶,猖狂至极。罪恶累累,死有余辜,民愤极大。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仍然记得任大熊的北大同学说,任大熊有一米七五高的样子,南方人,很瘦,是个很聪明的人,毕业留校后住在校内全斋(文革中改名为“红七楼”),被划成“右派分子”时还没有结婚。他的同学一直不知道他已经在文革中被处死了,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家人在。
上引判决书,是一名和任大熊关在同一监狱的人莫兴龄的儿子提供的。莫兴龄是一名基督教医院的医生,曾到美国医院学习,因为这些原因,1954年被逮捕并被判刑15年。莫兴龄在还有17天刑满时死于狱中,监狱当局说他“自杀”了。文革后莫兴龄的儿子到山西大同监狱寻找父亲的埋葬处并给父亲筑墓。他没有能得到关于他父亲的文字记录,但得到了这份有任大熊在内的死刑判决书。他给笔者提供了判决书的复印件。
吴思慧,男,四川荣县人,生于1932年或者1933年(判决书上说他在1970年3月“时年37岁”),1948年考入清华大学物理系。他的父亲吴祖楠是黄埔军校毕业的军人,在1949年随国民政府去了台湾,1962年去世。吴思慧与他的哥哥和妹妹留在大陆。他在1951年和班上三个同学一起参军。(四个人中,一人被枪决,两人后来“自杀”——加上引号,是因为这并非通常意义上说的自杀,而是迫害的结果。必须注意到这种迫害密度)。1953年他从军队复员后到北大物理系(清华物理系已经在1952年被取消)继续读书,毕业后在北大读研究生。1958年2月他被划成“右派分子”。(从时间看,他是在1957年已经划定5%的“右派分子”后又被“补课”进去的。上文已经写到,“补课”后,北京大学的“右派分子”比例提高到了7%。)
1959年,他被分配去洛阳工学院。同年12月他被指控“抗拒改造”而被“劳动教养”两年。(那是一种工作单位就可以决定的刑罚。每个工作单位的领导人可以有权把那里的工作人员送去“劳动教养”,这一点就足够恐怖的了,更不要说他们的标准是多么荒唐与狠毒。)“劳动教养”期满后,他在洛阳修鞋为生。1965年被指控“盗窃”判刑十年。1970年“打击反革命”运动开始后,他被“揭发”和同牢的人说了咒骂毛泽东和其妻子江青的话。他被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这是文革中建立的新权力机构的名称,除了行政权力,还有权判死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文革后,1981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案件,撤销1970年的死刑判决。报告说,原判认定的“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和“越狱投敌叛国”两项的事实,“均构不成反革命罪”。他们也同时撤销了1965年的判决。
张锡锟是化学系学生,毕业于成都列五中学(后改名为第五中学),1954年夏考入北大化学系。在1957年5月下旬到6月上旬的北大校园的短暂的“鸣放”时期,他贴出了题为“卫道者的逻辑大纲”的大字报:一、党的错误是个别情况,对它批评就是反对全党,二、民主自由是党的恩赐,再要索取就是煽动闹事,三、歌颂逢迎是一等品德,揭发错误就是否定一切,四、万事保密是警惕性高,揭露神话就是诽谤造谣,五、盲目服从是思想单纯,若加思考就是立场不稳,六、政治必修是制度原则,若加考虑就是反对马列,七、国家制度是早已完善,再加指责就是阴谋造反,八、政治等级是统治杠杆,取消等级就是制造混乱,九、苏联一切是尽管搬用,谁说教条就是挑拨苏中,十、“三害思想”是也合人情,谁若过敏就是别有用心。
这些“逻辑”,也都被运用到对他的指控上。张锡锟被划为“右派分子”后,对他的处分是“劳动考察”,送工厂劳动。1965年他试图逃往国外被抓,并一次被判徒刑13年(文革前,这虽然会被判重罪,但是还不至于如文革中那样被判死刑),在四川西昌专区盐源农场“劳改”。1975年9月,他被人揭发“企图组织越狱”,在盐源农场被枪毙。
文革结束两年后,开始给“右派分子”“改正”。北京大学有关办公室的一名杨姓干部曾经到四川该劳改农场交涉。但是那边不给张锡锟“平反”。
在2009年出版的《回眸一笑——我在太阳部落的年代》(香港田园书屋)书中,作者杨泽泉记录了他所了解的张锡锟在劳改农场的最后的日子。杨泽泉当时也被关在那个劳改农场,当然无从得到张锡锟的死刑判决文件。他记得,判决是由当时的西昌地区革命委员会人保组发出的。死刑执行地是盐源农场农七队的监院门口。
一名受访者说,他和张锡锟几乎同时在成都收到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1954年8月19日,是星期四,他们集体乘坐同一辆大蓬卡车,沿川陕公路北上,到宝鸡换火车去了北京。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他们都被划成“右派分子”。文革后他得到“改正”。他记着35年前被杀害的张锡锟。
7名被判处死刑的北大“右派分子”中6人在文革中被杀害。这6人中,有4人是在1970年的“打击反革命活动”运动中被判死刑的,那是文革中规模最大的由权力当局用国家机器直接施害(另一些大规模的迫害通过所谓“群众专政”来实行)的迫害行动。仅从他们的死亡时间,就可以看出他们的死亡不是偶然发生的事件。他们的死亡是一场群体性的迫害的结果,他们死于集中领导下进行的大规模的迫害之中;他们的死亡清楚体现了文革是“反右”迫害的延续,同时还是“反右”迫害的进一步发展。
在7名被判死刑的北大“右派分子”中,吴思慧的名字是笔者在查访多年后,在2009年底最后找到的。笔者曾经问吴思慧的同学,你们为什么不把他的故事写出来呢?今天,你们可以纪念死者,说出真相。你们中有的是聪明才俊之士,写出他的事情对你们来说完全不是困难的事情。你们为什么要把吴思慧的故事隐藏在你们班的几个同学之间呢?为什么要让吴思慧成为一个至今都不得公布名字的受难者呢?
我听到一些解释。一个说法是,不了解情况啊,吴思慧的女朋友(也是同学)应该比较知道1957年的事,但是她已经另外结婚,丈夫还是个所长。——现在是什么时代,难道还会有人指责他的女朋友嫁给了别人没有为他“守节”?她的丈夫也还会不准她讲述50年前的男朋友受迫害的事情?还有一个说法是,他的一名同班同学担任过较高的职位,认为吴思慧的事情要缓办,降温,避免不良影响。——吴思慧已经被杀害40年了,还要“缓办”到什么时候去?曾任较高职位的人就不能同情一下如此不幸的同班同学吗?
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中,我对北大沈克琦教授更加怀有敬意。他出生于1921年,抗战期间毕业于西南联大,文革前任北大物理系的副教授、副系主任。文革中他被“斗争”,被长期关在“牛棚”中。文革后他曾经担任北大副校长,退休后他编写了《西南联大校史》和《北大物理系九十年》。在《北大物理系九十年》2008年修订本中,他印出了北大物理系139个“右派分子”的名单。其中教员8人,研究生2人,本科生129人。这139人中,有吴思慧的名字。但是他不知道吴思慧离开北大后的遭遇。
据笔者所知,这样把政治迫害的受害者的名单全面系统地写出来,记录下来,印刷出来,是很少见的。尽管文革后的当局给大量的遭受政治迫害的人作出了“改正”和“平反”以及“昭雪”等等,但是记载、报告和发表他们的遭遇一直是被禁止的。这是我对沈老师充满尊敬的首要理由。他年近九十,但是思路清明,做事有条有理。和他谈话,我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由理性和道德焕发出来的文雅力量。
关于“右派分子”的“处理”(这是当时用的动词),是在1958年做的。在《北京大学纪事1898-1998》中,没有记录数百名“右派分子”被大卡车到学校来装去“劳教”和“监督劳动”的事情,也没有记录被杀害的人。关于那一时期北大发生的事情,有一行记载是:(1958年)4月22日4月19日至21日,全校突击围剿麻雀。三天共歼灭麻雀502只。[6]
以北大一万多人停课停工三天的代价打死502只麻雀,确实像疯子傻子所为,然而那时候就堂而皇之地在具有最高平均教育水准的北京大学校园里发生了。这并不仅仅是北大一个学校的行为,那时候在最高权力当局的命令下,北京全市都在打麻雀。这一历史的丑闻当然应该记录。但是,北京大学的“右派分子”受到的迫害,是更应该记录下来的。
本文的目的,是记载在杀死麻雀之前和同时发生的715或者716名(如果有人能加入沈克琦教授的工作把全校的“右派分子”名字写出来,就能知道到底应该是多少人了)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北大教员学生中被判处了死刑的7个人。
调查不够深入仔细,敬请读者补正。
【注释】
[1]《北京大学纪事(1898-1997)》上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页527、890。
[2]〈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服务北京市一批错划为右派的同志得到改正〉,《人民日报》,1979年2月3日,第四版。
[3]〈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页441。
[4]同注解[1],页527。
[5]宋诒瑞编《难以纪念的纪念——一个北大高材生之死》(香港:明报出版社,2002年,页25)
[6]同注解[1],页531。
(这是《63名受难者和北京大学文革》书中“北大的政治迫害历史”一章中的一节。发表在网刊《往事微痕》201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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