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美女辅警许艳的自拍照。(图片来源:网络)
【williamhill官网 2021年3月14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法院一份判决书日前在网上流传,但现已撤下的判决书显示,90后辅警许艳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敲诈勒索获刑13年,灌云县官场的桃色新闻和受质疑裁判,引爆了舆论,也撕开了中共官场淫乱不堪的一角。
日前,江苏灌南县法院的一份判决文书爆红网络。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辅警许艳,与包括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在内的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 372.6万元,一审获刑13年并被处罚金500万元。
90后女辅警桃色丑闻引爆后,3月12日,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官方微博@灌南法院发布关于许艳敲诈勒索一案的情况说明。称许艳因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对“女辅警敲诈案”一事,3月12日,江苏省灌云县融媒体中心“今日灌云”公众号通报,该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女辅警许艳到底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量刑13年是否过重,9名公职人员是怎么处理的,引发公众热议。
网友评论说:“一个小小的所长竟然有这么多钱”、“群而攻之又很打又重罚还真是有些奇葩!不是携私报复吧?”“那些局长副局长之类的官员,竟然都没有开除,真的是官官相护,蛇鼠一窝,无耻! ”“这些强势人物成了受害者,实在是令人诧异。”“‘受害者’,这个身份定性,危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据陆媒报导,被许艳敲诈对象中有公安局派出所所长3人,公安局副局长,中心小学校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镇医院副院长各一人,还有两名公职人员,共计9人。
判决书上最后一位所谓“受害者”的被敲诈过程是: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被告人许艳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其母亲知道自己怀孕欲到刘某乙单位闹事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20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2019年4月,许艳再次与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共计108万元。
陆媒报导说,2019年刘某乙涉嫌受贿被人举报,导致落马被查。进去后他很快交代了受贿事实,在说明受贿款去向时抛出了许艳,所以许艳在2019年6月19日被刑拘。因为有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顺藤摸瓜找到了前8个所谓“受害人”。
2020年1月17日,灌南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乙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从其的简历发现,从普通的警察,到公安局副局长,刘某乙用了20年。令人讽刺的是他还曾获得“公安局执法标兵”“十佳派出所长”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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