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新婚恩爱,一旦离婚则可能水火不相容,而唐朝人离婚则比较温情包容。(图片来源:Pixabay)
大唐的离婚协议书,竟然如此温情而风雅。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献,里边保存着不少唐人的“放妻书”(离婚证书),基本内容如下: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冤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某某谨立此书
比起现在离婚的水火不相容,唐代《放妻书》可以说是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好聚好散。先是追述姻缘,怀想恩爱,然而“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只能离婚啦,离婚就离婚,没有你死我活的诅咒,反倒是祝愿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日觅得富贵佳偶。离婚后男方还要再负担女方三年衣粮,而且一次付清!最后还“伏愿娘子千秋万岁”,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尽管是当时的一种程式语言,也让人感受到唐人的包容和释怀,温情和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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