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政府10月4日宣布,今后将不再使用“Holland”这个名称。(图为荷兰河运一景/图片来源:Pixabay)
【williamhill官网 2019年10月11日讯】10月4日,荷兰政府宣布,今后将不再使用“Holland”这个名称,而一律使用官方的正式名称“the Netherlands”。
荷兰政府:今后不再用Holland 而一律使用 the Netherlands
荷兰外交部表示,以往荷兰政府为求国名便于辨认,才继续使用Holland,而在考量推动出口、旅游及宣扬荷兰文化与价值上,应该对外统一使用国家的官方名称,因此,包括国家足球队等荷兰国家队代表今后均会以“the Netherlands”名义出赛。
“荷兰”常用的几个不同名称:the Netherlands、Holland、Dutch
维基百科资料显示,“Netherland”,音译尼德兰,直译为“低地之国”。荷兰的地形平坦而低湿,其国土中只有约50%的土地高于海拔1公尺,而低于海平面的土地,绝大多数是人造的。
而“Holland”这个名字,首先出现在哈勒姆周边地区,到1064年被用作整个县的名称。到了12世纪初,荷兰的居民在拉丁文本中被称为Hollandi,非正式地用于英语和其他语言,有时包括荷兰语本身,意味着荷兰的整个现代国家。
从15世纪开始,尼德兰(Netherland)这个名字就开始被使用。但是与英国或法国不同,这个名称并不是起源于民族名称,而是由地名转化而来。这个名称最早并不是一个特殊的名称,在德语地区,只要是低洼地区,都常使用Nederr(低)这个名称来命名,例如下莱茵河地区与下默兹河地区,就曾被称为是Netherlanden(低地);相对而言,地势高的地区,就会被称为Oberland(高地)。
在许多其它语言中,包括在加勒比海地区,常把“荷兰”(Holland)当成这个国家的国名。这是一个常见的俗称,但严格来说是错误的。因为“荷兰”(Holland)原是尼德兰(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中一个地区的名称,也就是北荷兰省与南荷兰省两地的合称。
在七省联合共和国时代,荷兰是其国内土地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富裕的地区,因此被用来转喻代指尼德兰(Netherland)整体。称呼此国家为“荷兰”,在其国内并不被完全接受,特别是对来自其他省份的居民来说,使用荷兰来称呼他们的国家并不礼貌。
在正式场合中,一般使用其正式名称,尼德兰(Netherland)。
“Dutch”是另一个常见的对“荷兰”的英语俗称,用于称呼荷兰的主要族群,也就是荷兰人(Netherlanders)。这个单字由德意志(Deutsch)这个单字分化出来,最早来自拉丁语:Theodiscus,本义为“部落的”或“人民的”。在英语传统中,称呼荷兰人为Dutch,德国人为German,他们同属于日耳曼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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