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例放宽外资入股 电视台或更“红”(图)
港府拟放宽条例规管限制,容许外来投资者持有香港免费电视台的股份门槛,外来资金或更容易在电视台凑成居影响力的集团。图为香港TVB标志。(图片来源:Wikipedia)
【williamhill官网 2018年2月21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钟灵综合报导)特首林郑月娥在首份施政报告中提出,拟放宽条例规管限制,容许外来投资者持有香港免费电视台的股份门槛从2%上调至5%。有学者忧虑,修例后外来资金更容易在电视台凑成居影响力的集团,从而影响电视台的播放内容与信息。
《苹果日报》报导,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中体及,近年网络媒体平台普及,造成传统广播业经营困难。港府昨日起就《广播条例》和《电讯条例》修订展开公众咨询,为期3个月,一共提出4项建议。包括就《广播条例》中外资控制权限制,建议持牌人和董事须为香港居民的规定不变,但放宽非香港居民须经通讯管理局批准的持股量门槛。从现时每逢达2%、6%和10%或以上,都必须先得到通讯局批准,修订为5%、10%和15%或以上才须先得到通讯局批准。因此在新规定下,只要海外投资者持股5%以下,就毋须得到通讯局审核。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昨日回应传媒提问时,未有正面回应“有否考虑到社会对红色资本侵港的忧虑”,并称法例设置外资上限的原意,是为了确保持牌人以本地观众文化和口味为根本,但邱指近年传统广播业受互联网发展冲击,广告收益不断收缩,所以港府打算“拆墙松绑”,放宽外资门槛以减轻其负担。
《广播条例》是香港在1997年主权移交之时,北京方面对香港做出的在外交与防务领域之外享有自治权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为了确保作为有能力影响民众意识的免费电视台,由香港当地居民控制。
《明报》报导,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指出,港府要澄清有无条例阻拦外资垄断媒体,而一旦出现垄断,未来有否任何通讯条例或竞争法可处理。
浸会大学新闻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指出,港府这次修订的主要受惠者是内地投资者。杜指出,当局放宽门槛后,非本地资金在电视台内凑成具影响力的集团将变得更容易,虽然表面上港府的改动“轻微”,“但足以看见港府未来方向,就是鼓励非本地资金入股本地媒体。过去亚洲电视和无线电视(TVB)就是例子”、“3个外资势力拥有15%股权,再加一个本地合伙人,足以影响整个传媒”。杜表示,“就像(TVB大股东)黎瑞刚入股之后,TVB的言论是阔了还是窄了呢?”认为港府应该调查目前媒体的观点是否仍然多元化,而并非凭主观决定修例。
TVB由香港媒体大亨邵逸夫(Run Run Shaw)创立,在香港电视新闻与娱乐行业占据支配性地位。香港对岸的广东省也有数千万观众可以接收到TVB的节目。虽然《广播条例》规定持牌人必须是香港居民,但中国商人黎瑞刚、香港商人陈国强等人透过Young Lion公司,持有TVB26%的股份。黎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以及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总裁,现时则为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董事长。而事实上自黎等人掌控TVB后,TVB就多次出现过“河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