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刑讯逼供的首创者——毛泽东。(网络图片)
刑讯逼供,古已有之。但历来都受道义谴责。特别是时代变了,《世界人权宣言》颁布以后,人权被明确为全人类的最高价值观,地球进入到了空前文明的新时期。战俘——战场上你死我活的敌人都不许虐待,岂能容对尚未定罪的公民滥施毒刑屈打成招?
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在近几年明令禁止以前,刑讯逼供一直是光荣传统。
“哪个朝代没有冤死鬼?”——此话不错。但动用国家暴力刑讯逼供,大面积制造冤假错案,就规模而言,现代中国的确无与伦比。
一、中共刑讯逼供的首创者
肃AB团运动开了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血腥肃反的先河。毋庸置疑,其间刑讯逼供大显神通。(AB团是江西国民党内的反共组织,1927年4月2日在共产党暴动中瓦解,以后不复存在。3年多后毛发动的肃AB团运动,实质上是假肃AB团之名铲除革命队伍内的异己力量)
毛泽东发动的这第一场暴力运动始于1930年2月。在红色革命草创时期,在小小的赣西南苏区,在仅有几万人的革命军民中,共产党杀共产党,杀了5,000人!——大大超过国民党军队的战绩——其主要手段就是刑讯逼供。
当时,对这批同志施用了“打地雷公烧香火”等多种刑法,被打同志“皆体无完肤”,“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有的人被当场折磨致死。据当时资料记载,被害同志“哭声震天,不绝于耳,残酷严刑无所不用其极”。
当时的凶手们并非自作主张,而是遵命而行——
6月25日,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共赣西南特委西路行委印发了《反改组派AB团宣传大纲》,号召“实行赤色清乡”和“赤色恐怖”以“肃清红旗下的奸细”:现在各级苏维埃应加紧肃清反革命的工作,捕杀豪绅地主反动富农分子以示警戒。
毛泽东根据“犯人”被刑讯后的口供,于1930年12月3日写信给改组后的江西省行委新领导人、毛的老部下曾山,认定段良弼(省行委常委、赣西南团特委书记)、李白芳(省行委秘书长)等为AB团分子,信中命令:“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务必会同李同志(笔者注:指毛的爱将、肃AB团运动指挥李韶九)立即执行扑灭反革命的任务,不可有丝毫的犹豫”,对“各县各区须大捉富农流氓动摇分子,并大批把他们杀戮。凡那些不捉不杀的区域,那个区域的党与政府必是AB团,就可以把那地方的负责人捉了讯办”。
因此,红20军官兵被逼上梁山,爆发了震惊全国的富田事变,激发了江西苏区党内同志、红军官兵对毛泽东更大的不满情绪。但毛毫无愧怍,1930年12月20日草写了《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在这封答辩信中,他坚持认为“肃AB团”均是有根有据的。说:红军中“AB团”要犯的口供“多方证明省行委内安了江西AB团省总团部,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为其首要,总前委为挽救赣西南的革命危机,派李韶九同志前往富田捕捉”。毛认定段良弼等为“AB团”首犯。他说:“如果段、李、金、谢等是忠实革命的同志,纵令其一时受屈,总有洗冤的一天,为什么要乱供陷害其他同志呢?别人还可以乱供,段、李、金、谢这样负省行委及军政治部主任责任的为什么可以呢?”
毛明知将段等定为“AB团”全靠刑讯逼供,却对刑讯逼供无只字批评,反而指责段等不能为革命一时受屈,而不能为革命受屈就一定是心中有鬼,照毛的逻辑,只要段良弼等在毒刑之下自己承认是“AB团”头子,即可证明他们系货真价实的“AB团”。
这是革命道理吗?
就是这种逻辑,在灭绝人性的红色革命中备受青睐,于是迅速蔓延全国苏区,刑讯逼供大发其威,自己人杀自己人,总数不下10万之众!——提着脑袋造反的革命者,没有被敌人枪杀,却倒在了领导者和同志们的棍棒铡刀之下(其时缺乏枪枝弹药)
二、群众运动——刑讯逼供最大化
毛泽东偏爱群众运动——因为群众运动的个性与毛泽东惟肖惟妙:富有激情,易于冲动,无法无天,恣意横行。
在毛泽东接连不断发动的政治运动中,刑讯逼供无不大显神通。
置身其中的每一个人——包括打手、刽子手,无不提心吊胆,胆战心惊!
在无数史料中,所有受过酷刑的人,几乎异口同声说过同一句话:生不如死啊!承认不行,不承认也不行!
最后,受刑者无一例外,全都鹦鹉学舌:你叫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
三、毛泽东时代,刑讯逼供——国家暴力创奇迹
短短28年,毛泽东连续不断地发动整人害人的政治运动,刑讯逼供大施淫威,整了一亿多人整死两千多万,创造了遗臭万年的世界记录。
四、新时期,国家暴力制造罪恶规模大大缩小,但冤案依然不断产生
改革开放之初,中共中央中止政治运动,因而国家暴力制造罪恶的规模大大缩小。但由于政治改革严重滞后,专制之下缺失公正,刑讯逼供照旧肆虐,因此冤案依然不断产生。
(本文略有删减)
責任编辑: 辰君 来源: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