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年6月15日,约翰国王在温莎附近签署大宪章的雏形《男爵条款》(网络图片)
【williamhill官网 2015年10月25日讯】八百年前,在英国南部一个不起眼的河岸边,在教廷和贵族们的压力下,国王约翰很不情愿的签署了一份文件,接受这样的事实,那就是作为国王,他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制定或者修改任何规定,成文的规章制度高于国王。国王签署的就是大宪章,现代法制的起源。今天自由社会所享受的言论自由、保护个人财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选举、知识产权,等等等等,都来自于大宪章。
八百年前的英国贵族就已经知道,光是大宪章一纸空文还不够,必须有执行的手段和机制,这个机制就是议会,一直延续到今天。用维多利亚时期历史学家威廉﹒斯塔的话来说,整个英国的宪政历史,不过就是大宪章的一句注解。
在十四、十五世纪,大宪章被发行了几次,但是在图德王朝几乎销声匿迹。十七世纪早期,大宪章再度浮出水面,议会把它当作跟英国王室对抗的武器。1606年,反对派领袖爱德华﹒库克就是当时英国殖民地维吉尼亚州宪法的起草者。1637年,马里兰州也在大宪章的基础上制定了自己的宪法。1687年,美国第一次印刷发行了大宪章,大宪章在美国的影响比在英国的更深了一层。
在英国,大宪章奠定了议会的地位,议会高于国王﹔而在美国,大宪章奠定了个人的地位,个人高于国会,高于国王。美国的独立战争,其理念基础就是来自于大宪章,对抗国王的不合理要求,不仅仅是公民的权力,也是公民的职责。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这个月大宪章手抄本在中国巡回,在北京、广州、上海巡展,本来是安排在人大展览,但在最后一刻突然被叫停,换到英国驻北京大使的官邸展出,这跟习近平这个星期在英国的高调访问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本身不就很说明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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