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3名中国游客在日本做出“痴汉”行为,分别在商场扶手电梯、电车及性用品商店非礼日本女性,结果当场被捕面临起诉。
据日本警方消息,最近有3名赴日旅游的中国公民先后因“痴汉”行为,违反日本《迷惑防止条例》、涉嫌刑法中的强制猥亵罪,被警方作为现行犯逮捕。其中一人是在某间商场的扶手电梯上用手机偷拍日本女性裙底,另一人则在电车上掀起日本女性裙子,还有一人在性用品商店里触摸日本女性的臀部。
这3人的行为虽各有不同,但都被受害的日本女性当场捉住,即场报警立遭逮捕。根据日本《迷惑防止条例》第8条的规定,“痴汉行为”要处以半年监禁或50万日元罚款,偷拍要处以1年监禁或100万日元罚款,屡犯者加倍处罚。
另根据日本刑法第176条关于“强制猥亵罪”的规定,实施强制猥亵行为者,处以6个月以上10年以下的徒刑。警方确认报案情况属实后,首先会对违法者进行拘留。违法者可以自己聘请律师或由日本政府指派律师,在无法与被害者取得和解的情况下,将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惩。
据悉,受到精神伤害的日本女性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不会为金钱等因素与加害者和解,所以违法者一般会遭受最高刑罚。许多日本男性为此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一生难以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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