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人王三,是个歹徒,他作恶多端,专门挑唆别人打官司,从中谋利。知府董怡曾到任后,听说了此人的劣迹,首先把他列入捉拿的名单。王三得到消息后,立刻躲起来。
王三的弟弟王仔,是武进县的秀才。当他在成亲的时候,新娘子刚进门,差役因捉不到王三,就把王仔带到府里,关押在班房(监狱)中。王三知道差役捉走了他的弟弟,就料想:官府不会再像先前那样急着要抓他,于是晚上进入弟弟家里,冒充弟弟,与新娘子成亲。
第二天,差役把王仔带上堂,知府见他是个柔弱书生,可怜他无辜,又知道他正在办理结婚,马上就把他放了。并放宽一个月限期,命他协助官府,帮助寻访、捉拿王三。
王仔回家,进入内屋,安慰妻子。妻子这才知道他才是自己的新郎,昨晚上一起睡的人是冒充的。她又羞又气,上吊而死。
王仔的岳父家想要来吵闹,又羞于丑事被传播出去,并且知道不是新郎的过错,就说:“我们家的陪嫁的衣物和首饰珠宝等物,必须都放入棺中,我们才罢休。”王仔与父母,都很悲伤,一一按女方家长的要求照办。
王三听说后,又动了贪心。他偷偷看好了他们埋棺材的地方,趁夜前往挖掘。打开棺材,见新娘子颜色如活着一样,就剥了她的下衣,奸污尸体,然后把她的珠翠首饰,藏到怀里。正要上路,忽然空中一声雷响——王三被打死了。新娘子被雷声一震,如梦方醒,却活了过来。
第二天清晨,管坟人送信给王仔,王仔把新娘子接回家,重新成亲。
知府听说后,下令将王三挫骨扬灰;并派人前来王仔家,送礼贺喜。
(事据清代袁枚《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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