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同志”?
据香港“明报”消息,昨日网友在中国官媒人民网的网页上发现,上午11时刊登的关于第四任香港特首梁振英的简介中,称梁振英为“同志”,而对前三任的特首董建华、曾荫权则未现此种称呼。对其他港澳人士如中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澳门特首崔世安等人士,也未见“同志”字样。
早前《我与香港地下党员》一书作者梁慕娴和前“八九学运”领袖王丹曾曝出的“梁振英为中共地下党员”;此次人民网突现有明显意识形态含义的“梁振英同志”,再惹民众质疑其为中共党员。
3月25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选举中,梁振英获得689票而当选,据香港媒体报道,在选举前三日,国务委员刘延东坐镇深圳对选委会成员进行游说,中央政府力挺梁振英上位。选举结果一出,数千港人进行抗议,民主派还将在4月1日发起游行活动。
3月28,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任命梁振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令。
官媒表示出错,梁振英再次否认为党员
据明报消息,人民网对外称是一名编辑对梁振英简历进行编辑过程中,按中国大陆对中共领导的称呼附加了“同志”两字,获悉错误后,该网进行了更正。
在梁振英当选后的记者会上,梁振英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否认自己是地下党和共产党员。3月30日,梁振英根据香港的选举条例,在记者面前签署了一份法定声明,表示他不属于任何政党成员,亦不是共产党员,也没有人要求他入党。
香港社民连主席梁国雄向德国之声表示,人民网尽管对外称是编辑错误,包括梁振英也作出“非共产党员”的声明,但仍不能释去公众的疑惑:“人民网好象说漏嘴一样,一般来说,共产党叫党员是同志。文革以后很少有人这么叫了,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向23条和地下党说不”
梁国雄也指梁振英当选后曾向香港市民保证“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不会倒退”,3月27日,梁振英表示不强推23条立法,但他表示有履行宪制的责任。该法条是香港境内有关国家安全的法条,既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颠覆国家罪及窍取国家机密等的条文,2003年,香港五十万民众上街反对“23条”。
梁国雄认为香港的“23条”相当于把中国大陆的“国家安全法”移植进香港的《基本法》中:“国安法里有很多内容是剥夺了公民在《宪法》中可以享有的自由。”梁国雄担忧在未来香港,23条如果执行,有很多人会象刘晓波及其他其他政治犯的命运一样。
另外梁国雄也指责梁振英在当选后特意至中联办,与以往特首当选时,中联办前来祝贺大不相同:“他好象是到中联办汇报或拜票。”综合梁振英候任表现,梁国雄表示香港民众未看到他在早前提出的政纲上作出实际的行动,香港市民也在对其观望,4月1日,香港市民将如期举行“向地下党治港说不”、“向23条说不”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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