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澳洲一个法庭获悉,一对十多年来领受逾十万政府救济的华人夫妇,实际上居在雪梨东区的豪宅中过着奢华的生活,而且手头持有巨额的现款。
王建(Jian Wang,音译)和顾燕萍(Yan Ping Gu)夫妇自1995年八月从中国移民到澳洲以后就开始领取找工津贴(Newstart)、家长津贴还有Austudy补助,一直持续到2007年三月。
但法庭材料显示,夫妇俩在雪梨拥有一套价值310万元的Point Piper宅邸,以及另外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东区房产。此外,他们还在家中的一个橱柜里藏了60万元的现金。
上周,联邦行政上诉审裁处(Federal 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决定对外披露这对夫妇的具体财务状况。因为此前,这对夫妇就当局要求他们偿还政府救济金和其他福利补助款的命令提出了申诉。他们辩称那两套豪宅并不属于他们,而是他们的父母从海外寄钱来买下的。此外,王建和顾燕萍还竭力解释称两人已在2001年分居。
审裁处对上述申辩均予以驳回,但尚未就两人是否应当偿还政府福利金一事作出裁决。
Centrelink对家长津贴、Austudy以及找工津贴都设定了资产限制。这些限制因具体情况而异,不过通常定在20万元左右,而且不包含一套家庭住房的价值。
2007年三月,Centrelink开始对顾燕萍领取社会救济的权利展开调查,并且开始扣发王建的福利金。Centrelink指出,直到2004年五月为止,那两套雪梨东区房产的都是夫妇俩联名持有的,而自那之后,Woollahra的那套房子被归到了王建名下,而顾燕萍拿走了Point Piper的那套。
法庭得知,夫妇俩1996年拿着王建年迈的父母寄来的60万元现金,先买下了一套房子,1998年,他们又用顾燕萍的母亲汇来的90万元买下了第二套房子,还有一些房款来自别处。尽管两套房子都登记在夫妇俩名下,但他们却声称房子属于他们居住在中国上海的父母。
审裁小组成员泰勒(Peter Taylor)对这一说法表示怀疑,他指出,如果房子是王建和顾燕萍的父母所有,那么他们未向联邦财政部报备这一交易的事实便已经违反了外资收购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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