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按:关于林觉民先生的《与妻书》,百年来人们只知感动,但感动了过后得到什么呢?感动后是给自己懦弱找点安慰而已。找点安慰也就罢了,百年来很少有人在感动后,思考这篇文章里的矛盾、艰难,很少人去体味当事人的悲苦,很少人认真地去纪念他们,更不会去思考这文章为何被国共两党频繁选入语文教材的内在原因,故小可以笔试解之。今天是我敬佩的胡适先生诞生120周年纪念日,谨以此文代作对他的纪念,并请大家有时间看看我写他的旧文《我终身都都感激他》。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纪念,出了很多种书,有很多会议和纪念。很多种书只不过是赶趟的赚钱货,没有看到什么真知灼见,并没有使人获得知识的增益和对苦难中国的更深理解。很多会议,只不过是花纳税人的钱,为一些“研究者”找个游山玩水的机会。诸种纪念中,有两种纪念引人注目,一是大陆自我贴标签的“伟光正”纪念,不用说这样的纪念是对辛亥革命的歪曲;二是台湾接续民主自由理念的纪念,这才与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旨意相符。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来重读黄花岗烈士之一林觉民先生的《与妻书》,应该有特别的意义。
得老实承认,我重新解读林觉民的《与妻书》,不是为了赶辛亥革命百周年纪念之趟,任何圣化神化辛亥革命的做法都应引起我们必要的警惕。引起我重新解读林觉民《与妻书》兴趣的诱因,与其说是源于人们带着嘉年华心态的对辛亥革命的纪念,毋宁说是我对《与妻书》一百年来断续选入大陆和台湾语文教材的这个事实感兴趣所致。从1906年废除科举制以来,中国现代教育走过了百年之路,但教育领域和其它领域一样,不管走过多少荆棘之路,从来都缺乏深细的探究,使得我们的血泪苦难和走过的弯路价值不大,这也就是我们“多难”却永远无法“兴邦”,更无法利民的原因之一。
一
由于对中国官方教育的价值取向和教材所选内容的不满,我在让自己的女儿到学校学习的同时,星期日于家中召集另外几位朋友的小孩,一起给他们选教一些古文,名之为“课众子文”。我所先古文注重情趣、情感、生活、真善美,而比较少选那些宏大叙事的东西。如张君嗣的《与所亲书》、陶渊明之“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南史·隐逸·陶潜传》)、颜真卿的《寒食帖》、王维《山中与裴秀才书》、柳宗元《送薛存义序》、苏轼《与米元章札》、《与毛泽民》、、郑板桥《潍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二书》、林觉民《与妻书》等。教读方法,是我先讲字、词、句,理顺大意,然后讲与作者相关的背景,多从日常生活着手,并联系当下之人事,再告知“众子”,为何要选这样的文章。课短者要求背,课长者要求熟读,同时让他们提任何稀奇古怪的问题。如此一来,“众子”还比较有兴趣,并不觉得学古文有多难。
当我选讲林觉民《与妻书》的时候,讲了课文和相应的背景,并讲了童安格、齐豫等所写的与此有关的歌曲,再提及今年拍摄的《百年情书》。然后我首先提问,这课文表达了什么样的内容?孩子们大抵说的都是:林觉民很爱国、爱妻子。我就问他们这两种爱有无矛盾?孩子们如梦初醒,立马说的确有:爱一个人爱到去赴死,而这个死是不是他妻子要的呢?为国家死就是爱她的表现么?是不是国家好了,她的爱就得到了寄托?国家好了,她永远失去了丈夫,那她心情能真的好起来么?我说,你们这些问题都很好,读书就是要如此认真思考,才符合读书求真的目的,而不是接受他人给你的答案,更不用说所谓惟一正确的答案。
我接着给他们说,《与妻书》情感是真挚的,也算得上感人肺腑,但我们却不可在感动中不去思考家庭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一个好的国家,由于有民主自由的制度做保障,在很多时刻国家利益与家庭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大或者说很少有冲突。当家庭利益与国家利益出现紧张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在外敌入侵的非常时刻,迫不得已,不得不舍弃些家庭利益,为共同保卫国家做贡献,因为保卫国家的目的还是为了保障自己和家庭的利益不受侵害。但在正常的时代,在多数时刻,我们却应该把家庭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意谓着先个人和家庭,再及社会和国家。这样的秩序很重要,不可颠倒,一个人自称或者号召他人“大公无私”,这都是谎言,没有大公无私的人。一个人要自爱、爱家人,才有可能真正爱别人,而不是爱别人后才最终爱自己,否则不符合人性中的天然自利秩序。
正是由于面临即将到来的死亡,情感的冲击力太大,林觉民在《与妻书》和《禀父书》里都强烈地表现了一种家国之间的内在逻辑紧张,其自相矛盾处在在多有,但百年来却几乎没有认真就此解读过。他为了说服自己的妻子和父亲理解他赴死的用心,有意用国家利益覆盖家庭利益,可谓把家国不能两顾和“忠孝不能两全”的理念冲突展现到了极致。“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悲啼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这种以国家为重、以天下为念,为救国而敢牺牲自己,自然是令人敬佩的。但我们却不能不注意这种家国紧张之下,林觉民内心的痛苦纠结。
再者,我们也应当注意,林觉民固是先觉者、是先烈,但他依然是新旧转型时代的人物,他之爱妻子和孝父亲,固出至诚,但从女性主义角度看,他这封信也并非没有可议之处。我们不能强求林觉民像现在的人一样有男女平等的视角,但我们要注意到,他除了让妻子在他死后清贫自守外,他特别说“吾生平未尝以吾所志语汝,是吾不是处”。“以吾所志”是为国家牺牲,但“以吾所志”是否就是其妻陈意映的所志呢?显然这样的悖论(包括家国紧张)——这种悖论就像《圣经》中亚伯拉罕献出以撒一样令信仰不决者抓狂和无解——从女性主义角度来看,是很难自解的。因此林觉民死后两年,陈意映郁郁而终,在某种程度上看,不能不说是林“以吾所志”而强陈接受的必然悲剧结果。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注意到林觉民让陈意映像他一样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我们固然要学习他“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精神,同时多为他人着想的高尚情操,但问题在于天下人的永福在哪里?一个人可能永远幸福么?不可能。那么为一人谋永久的幸福亦不可能,更何况为天下人谋永福?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每个人的体验是很不相同的,要替别人谋永福(别人需不需要、接不接受你谋的永福尚在其次)难度不小,甚至是不可能的。即便我们对“福”字的理解停留在福利层面,虽然比较着实,但依然不可能谋到永福。一个人若是只有“为他人谋永福”这种情感和思想,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这样的想法若是被政治机会主义者拿来欺骗民众,并将其制度化,就是通往如假包换的奴役之路。林觉民当然不能为他这种思想被政治投机人士利用后的专制后果负责,但说他这想法除了情感上高尚外,其思想品质并不高明,应该算是持平之论。
二
就我目前所掌握的不完备的语文教材资料来看,林觉民《与妻书》(台湾教材大多叫《与妻诀别书》)一百年断续入选大陆和台湾的语文教材,而据姚素珍的《香港中学文学教学研究》一书所列香港语文教材来看,似乎香港不曾选入此篇。台湾大多选在初中,大陆则多选在高中。大陆似除文革时的语文教材中没有选入外,其他时段断续都有入选。而台湾在1987年解严之前,其语文教材中很多时候都选有此篇。蔡美惠在其所著《台湾中学国文教学研究》一书里将1985年部编、1998年部编的语文教材和民营教材作了篇目方面的对比,我发觉除了1985年部编选入了林觉民《与妻诀别书》外,连1998年部编(台湾教育部编)教材也未选入此篇,更不用说那些民营出版公司所编的教材了。这里面蕴含着一个什么信息呢?
按我的揣度,台湾在1987年进入民主社会后,后来实现了民进党和国民党的两党轮替,国民党的统治合法性不需要过度阐释辛亥革命,用选民的选票即获得了轮替执政的治理合法性,因此不再像从前那样从党国意识形态角度重视林觉民的《与妻书》,于是从中学语文教材里暂时告别了。再者台湾追求独立的呼声在近二十几年从来没有断绝过,去掉林觉民《与妻书》是否也是台湾本土政治正确的需要呢?当然这样处理,也完全可能是教材编写者自己的选择,因为民主政治下的教育应该是中立的,而不能夹入政党私货,所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台湾教材编写进入私营编写竞争时代,就是其社会制度发展的必然逻辑。
林觉民为了安慰父亲和妻子而着意体现的国家至上观念(当然也可能是他内心本身就认可国家至上观念),以及他为天下人谋永福的想法,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正是这两面,使得他这篇文章百年来断续入选大陆和台湾的语文教材。台湾选入此文的教学目的何在,虽然没有看到鲜明的说辞,但我想主张为国家牺牲、圣化辛亥革命、维持国民党彼时的统治合法性,应算是入选目的。大陆选入此文的教学目的则是,“领会作者所阐述的个人幸福要服从革命需要的观点”、“学习革命先辈牺牲一己,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光辉思想和高尚情操”。我正在撰写《百年中国语文教材变迁》一书,其中一章就是写百年来中国语文教材选文重复率研究。通过对语文教材选文重复率的研究,观察政府需要和主张的语文教育核心理念何在,整个社会被灌输的价值观重心何在,从而更好地理解我们所处的社会。《与妻书》的断续重复共同入选大陆和台湾语文教材,其核心理由,其实不在倡扬民主自由理念。说点更准确点,大陆入选的核心理由至今不在争取民主自由,而台湾在1987年以前入选语文教材,其核心理由也不在争取民主自由。那么大陆和台湾断续选入《与妻书》的理由何在?那就是国家至上教育观在起着重要作用。
林觉民的《禀父书》着重谈到排满救国、《与妻书》着重谈到牺牲一己救国,自然是由他所处时代民生艰困、列强环嗣的局面所致。国家至上的观念,或许在民族生存危亡的时刻有很大的宣传作用,对国家在危亡时也有一定的凝聚力,但其副作用以及对人的毒害是相当明显的。共产党和国民党选入此文作为教材,都离不了国家主义教育目的观在作祟。国家主义教育观,对个人主义和自由的伤害,是不言自明的。这样的教育目的观,主张把国家利益凌驾在个人利益和自由之上。国共两党灌输这样的教育目的观,其目的是为了强调他们的统治合法性,以国家这样的大词来限制和剥夺个人利益与自由。如果说台湾解严前的国民党统治,实行的是轻度国家主义教育观的话,那么共产党实行的就是重度国家主义教育观,因此前者是威权政府,后者是极权政府。百年来中国人所遭受的苦难固多,但国家主义教育目的观之深入骨髓,洗脑愚弄,却不能不说是一个很深的原因。爱国主义泛滥,六十年来在大陆已经变成一个不能质疑的巫术了,这便是国家至上主义教育观一个明显的恶果。
三
据史料记载,黄花岗之役战死八十六人,有名有姓者七十二人,故名之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这个“七十二烈士”的通用称呼,置那十四位无名者于不顾,就非常讽刺地展示了中国人纪念先烈的庸俗的实用主义态度。即所谓的纪念,言不由衷、敷衍塞责不说,还充溢着空洞的被党派操纵的意识形态词汇,除了国家、民族等被置换的概念外,根本不见对死者个体及其后代椎心泣血的体恤和慈悲,仿佛那受害者及其后代,可以通过这些空洞的意识形态强加,能获得真正的安慰。这种只见宏大叙事,不见个人叙述;只有国家民族标签,不见亲情奠忌;只有赶节式的嘉年华会,而没有真正对其亲人有心灵关爱和物质助力的所谓纪念,只不过是满足一些政治机会主义者的道德正义而已。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生在一个时刻强调“忠孝不能两全”、“舍小家顾大家”的意识形态语境里,而这样的语境是没有统治合法性的统治者加意维护的。换言之,即便没有近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观念之前,我们也不缺乏国家、民族一类大词的替代品。语言学家萨丕尔、沃尔夫在《语言的艺术》一书中说:“现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意识地建立在群体的语言习惯这一基础之上……我们之所以会像我们所做的那样去看和听(主要是体验),是因为我们所处群体的语言习惯很容易受到某些阐释选择的影响。”也就是说,官式的所谓纪念,在我们这个没有尊重个体生命传统的社会,都着眼于国家民族这样的宏大叙事,其实是对个体生命的蔑视。如此一来,其实奋斗者的死难跟自己所奋斗的事业和得到的后果,充满了不可言喻的吊诡,自由云乎哉?林觉民一句“何不幸生今日之中国”拿来形容当下中国的现实,非常吊诡却天衣无缝,六十年来大陆官式先烈的命运无不如此。
意味深长的是,今年辛亥革命百周年纪念,可林觉民的后人都拒绝采访。他们的说辞是“不靠先人的英名过日子”,“请允许我们有不说的权利,只作为普通人平凡地生活”,“要了解林觉民,直接来故居参观好了”。这些说法都很有道理,也不辱没先烈之英名。媒体对此的解读是,林觉民后代做人低调谦谨,但问题恐怕没有这么简单。近百年来国共两党都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夹杂着各种暗渡陈仓的两党政权合法性的算计,以及国家民族至上的宏大叙事的抽象纪念,哪是把自己的先人看成一个活生生的人之后代所乐意参与的呢?作为先烈的亲人,他们暗自饮泣、独自受痛的时候,那些抽象的宏大叙事之所谓纪念,哪能化身他们分毫的苦痛?因为只有他们才真正在承受失去亲人的悲苦,有些悲苦甚至几代人都无法愈合。
前不久我与二十位台湾清华大学学社会学的研究生座谈,讲到此一问题,我说台湾争取民主时林义雄的三个女儿的惨死和郑南榕的自焚,你们台湾有多少人还记得?有多少人真心纪念他们?可是,对于林、郑二家的亲人来说,那是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痛,这些伤痛也许在很多代后都还会成为这两个家族伤痛的一部分,这种心理创伤哪是那些充满着空洞大词的所谓纪念所能平复的?就连一些民间的纪念歌曲,都太过浪漫而讲大道理,显得纪念缺乏真诚和人道的质素,齐豫的《觉》的歌词算比较好,但除了“我留守着数不忘的夜和载沉载浮的凌迟/谁给你选择的权利让你就这样的离去/谁把我无止境的付出都化成纸上的/一个名字”,其它还是不太能从陈意映的角度去体会她生活的悲伤与苍凉。何时我们的纪念不流于形式,不停留在宏大叙事的层面,而真正着眼于对个体的关怀,并以此形成尊重个体生命、个人自由、生命无价的传统,那么对过往先烈的纪念才会真正变得有价值。
2011年11月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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