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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学中共 港邮政署政治审查市民邮件被轰(图)

 2011-09-17 00:3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邮政署政治审查市民邮件被轰

香港新闻自由近期备受冲击,再有市民通讯自由受阻。政治团体“妇女参政网络”申请邮政署的通函邮递方式投寄批评时政的刊物,遭对方以“敏感”为理由,违反条款而被拒绝。受屈人形容是自由大倒退,香港人权监察指,首次听闻有刊物因政治审查而遭当局拒绝提供邮递服务,认为相关条款和做法“是最缺乏人权概念的体现”。

通函邮递是邮局的宣传品邮递服务,投寄人无须信封或贴上地址,即可以较普通邮件廉宜的邮费寄往某特定楼宇或区域内的所有住户。是次被邮局拒绝邮递的单张,内容是妇女参政网络主席刘家仪对香港和中国时政的批评,强调若不找出真相,则公义无法彰显,并列举新闻自由空间缩窄、温州动车事故以及天安门母亲运动遭遇等例证阐明,但邮局分局职员以内容“敏感”为由,拒绝提供邮递服务,刘不服,经三天追问,邮局以投寄条款第3.12条正式拒绝。

该条款订明,“不得投寄任何违法、淫亵、不道德、不雅、令人反感或带永久形式诽谤的文字、图片或其他东西。”投寄人须事先把邮品交邮政局审批,邮局就此条文拥有是否邮递邮品的最终决定,即投寄人不得异议。刘家仪再三追问,邮局职员仍然不肯解释,有关单张哪一项内容违反条款哪一项具体限制?

她向邮政总局查问也不得要领后,15日联同多个政党和民间组织到邮政总局抗议,指责邮政署的做法,侵犯了市民的通讯自由和言论自由。刘家仪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出,香港一向被形容为“没民主、有自由”现在竟然连自由亦大倒退,对邮品进行政治审查,可见香港已到了危机时刻。她续称,单张无法投递,连市民知情权亦受影响。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向本台指出,有关条款本身已经违反基本法第39条的规定,因为有关条款的限制含混不清,例如“令人反感”便容易流于主观;而受屈人无法就邮政署决定作出上诉,“是最缺乏人权概念的体现,一副‘我说了算’的狂妄自大姿态。”因为任何限制人权的条款必须布上诉机制,否则一切权利都得不到保障,以是次个案为例,当局既没有向她指明具体所犯何例,又不让她申诉,有何人权可言!

罗沃启续称,更不可接受的,是邮政署对邮品进行事前审查。他认为,即使要进行审查,亦应由法庭进行,以便双方有机会申辩。

人权监察稍后会致函邮政署提出反对意见。

经传媒查问后,邮政署晚上强调,事件纯属误会,声言会跟进事件。但刘家仪不认同署方解释,今天(16日)稍后时间会再尝试投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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