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决定对农民时某骗免过路费一案进行重审。时某被指控用两辆货车运载沙石,挂上假冒军车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在八个月内偷逃过路费三百六十多万元,早前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挂假冒军车牌逃避交过路费,受法律制裁本属正常。但奇怪的是,案情一经披露,舆论一片哗然,网民几乎一面倒对被告表示同情,质疑量刑的合理性。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法院被迫重审。
该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它披露了令人咋舌的数字,两辆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八个月,居然要缴交三百多万元过路费!如此巨额的收费是怎样厘定的?有何法律依据?
更令人吃惊的是,即使偷逃了巨额过路费,这位农民运载沙石所获得的利润一共才二十万元,若他依法营运,按规定缴交过路费,不但无钱赚,还要倒贴三百四十多万元,这样的生意如何做下去?难怪有网民指出,正因为当局滥收过路费,才将这位农民推上犯罪道路。
占路为王 牟取私利
内地近年致力发展高速公路,本来是为了改善交通,拓展物流运输业,推动整体经济发展。但令人遗憾的是,星罗棋布的高速公路网竟成了地方官员的生财工具,他们俨如古代的绿林好汉,占路为王,大收买路钱。据统计,中国内地收费公路的总里程已超过三十万公里,是其他国家收费公路总里程的七倍半。收费公路激增带来丰厚利润,公路业已连续多年进入“全国十大暴利行业”。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滥收费与官场腐败有密切关系。高速公路投资大,其间蕴含着庞大的利润空间,由于制衡与监督机制严重缺失,拥有生杀大权的高官得以在工程费上大做手脚,中饱私囊,此举必然导致公路造价急剧上升。公路落成后,他们为了早日收回严重超支的成本,就巧立名目,乱收过路费,甚至一些早已过了收费期限的公路,也照收不误。
事实上,主管高速公路的政府交通部门早已沦为腐败的重灾区。单是河南省,先后就有四任交通厅长因贪污受贿而落台,而交通部门这种“前腐后继”的现象到处都存在,并非河南一地独有。
更甚的是,恶性膨胀的公路收费直接推动物价暴涨,大幅推高各行各业的成本,物流业更是首当其冲。交通领域的“梗阻”,令经济蒙受巨大损失,更令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人们从上述骗案审讯过程中获得的启发,并不限于量刑轻重,而是必须以此为鉴,深入剖析公路业长期难以治愈的痼疾,寻找根治之法。当务之急是必须迅速斩断贪官污吏的魔爪,让天堑变通途,让高速公路不阻不塞任意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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