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监总局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矿长必须与矿工一起下井。但有的矿领导为逃避下井,特意提拔矿长助理代为下井。安监局发言人黄毅强调,禁止煤矿提拔矿长助理顶替矿长、副矿长下井,并重申,矿领导必须亲自下井。
中国官方新华社日前报道,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朝阳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主要矿领导却稳坐办公室的消息传出以后,在中国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对此,中国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9月21号回应说,如果煤矿提拔矿长助理的目的就是为了顶替矿长、副矿长下井,那就是有意逃避国务院和安监总局的有关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中国媒体称,一些煤矿突击提拔矿长助理是为应对国务院要求煤矿和其他矿山的领导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23号文件。今年8月25号由安监总局发布的有关《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中对矿领导的表述,没有包含“矿长助理”这一职务。
对朝阳煤矿的做法,广西自治区安监局煤监处的负责人认为,如果助理有资格证书,而且确实行使了领导赋予的职责,那么,助理就属于“矿领导”,这种做法是合乎规定的。
这正说明中国企业和地方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已经炉火纯青了。海外互联网杂志“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先生对此表示:“不仅仅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体思想、总的一个出发点就是为自己、不为别人、不为部下。
中国是因为制度,经济发展的模式制度造成的。政治制度不改良,老百姓没有发言权,还有一个不能监督。
现在是煤矿一出了事情,新闻记者去报道就是两个结果:要么就是拿钱收买你,封嘴,让你不要报道;第二个,如果你一定要去报道,我就派人去暗杀你、抓你、打你或者就绑架。
这些人就是这样干的。他认为有钱就可以使鬼推磨,拿钱去堵上你的嘴,堵新闻记者的嘴,也可以用钱来堵死人家属的嘴。
这种情况下这么一个小措施有多大作用?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中国的煤矿事故连连不断,尤其是中小型煤矿,包括一些大型的国营煤矿?这里面一个就是经济的急剧发展、能源的急剧需求,煤炭的价格上升非常快,所以利润非常非常大,造成了供不应求。
中国的煤矿跟国营的大型巨型煤矿由国家控制;中型煤矿由省一级控制;小型煤矿基本上是民营的。在这三级分立中间,中央就管巨型的,地方是管中型的,而民营的基本上没有人管。因为供不应求、煤价上升、利润巨大,所以造成民营的小型煤矿和中型煤矿拼命地超额生产,中间就无视安全。第二,地方煤矿有很多官方参与,就是官股,其实这里面黑道、白道在一起搞煤矿。”
中国国家安监总局早些时候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说,煤矿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煤矿带班领导如果不与矿工一同下井,一旦发生事故,将严惩煤矿,罚款最高为500万元,对矿领导最多可罚一年工资的80%。
美国民间机构“中国信息中心”的杨莉藜认为,中国政府针对矿产安全颁布过多次规定,但多年来,中国矿难却不断发生,导致众多矿工死亡:“从80年代以来,中国煤矿的死亡率一直都是居高不下的。
如果与美国相比,超过美国50倍。中国的死亡率非常高现在是成为国际上大家都知道的一个事情,是中国政府肯定也感觉到自己挺没面子的。这些年要是说没有采取措施,(但)它也做了一点动作。实际上好多非常大的矿难恰恰是在国有的矿山发生的。
说来说去最根本的问题是国家的总体政策到底是要经济效益,还是要矿工的生命安全,把哪个放在最重的位置来看。”
中国官方人民网8月25号发表中国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对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解释。
他说,今年以来中国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多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据统计,1到7月份,全国发生53起重特大事故,其中37起都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导致的。
黄毅认为,造成今年重特大矿难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经济回升向好,一些地方重生产、轻安全,甚至忽视安全;二是,安监部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三是,对一些安全隐患的治理不到位、在隐患的排查治理上还存在很大的漏洞;四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对处在整合技改过程中的煤矿企业监管不力等。
据有关统计数据,中国是全世界煤矿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每年因煤矿事故而死亡的矿工人数,比全世界其他国家矿难事故中死亡人数的总合还要多。目前,中国官方还没有公布今年矿难死亡的总人数,但有中国媒体报道,去年,中国有2700多矿工死于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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