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总统
公民的屁股重于总统的面子。
此话有两解,一是有人用行动对此予以确认;二是将之作为一种主张提出来——比如我。
1993年,美国顽童费伊在新加坡犯事,在他人汽车上涂鸭,新加坡法庭决定对其施以鞭刑——抽他屁股六鞭子。此事轰动全球,轰动的不只是世人忽然发现新加坡还保留着如此古老“野蛮”的鞭刑,因为克林顿不惜屈美国总统之尊,出面为费伊求情,恳请新加坡法庭豁免费伊的屁股。
但新加坡法庭不肯给美国总统面子,费伊最终还是挨了四鞭,红肿的屁股回国了。
以“坐稳了的奴才”来看,这事是不是让总统很丢脸?所以这样的劝告是必然的,主子啊,你可千万不要出面……
以“出国问禁,入乡随俗”的套路看,美国总统该不该为本国公民出面请求法律豁免,质之疑之,也大有空间。
不过求情本身表明美国公民屁股之痛痒都高于总统的面子,这倒是确凿无疑的,一国之公民连屁股都能受到统治者如此关爱,更不要说性命受到威胁了。前两天,美国前总统卡特又像中国的老干部那样发挥余热,跑到朝鲜索要被朝鲜关押的美国人质(据说罪名是非法入境)。
哎,你说这美国总统当得什么劲?在台上,自己的脸面不如公民的一个屁股;都退居二线那么多年了,还不得安身,还要为这个或那个闯祸的国民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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