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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民维权人士刘正有被判刑二年(图)

 2010-08-21 05:1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3


刘正有

2010年8月20日消息,四川省自贡市农民维权领袖、有自贡民间信访局长之称的刘正有先生所谓“诈骗案”今天在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开庭宣判,刘正有被判“诈骗罪“成立,被判刑两年。刘正有的妻子胡玉兰被判刑十四个月,缓刑二年,胡玉兰现已释放。今天在法院门前有刘正有上百支持者及大量便衣警察,刘正有的支持者们没有获准进入法院内。

刘正有先生原是中国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红旗乡白果村16组的村民。2000年1月13日,因不同意土地征用条件,刘正有自家三层楼房被自贡市常务副市长侍俊带人强制用炸药炸毁,全部财物被拉走。其后,刘正有逐渐由为自己讨说法,走上了为当地农民、访民等底层民众维权的道路。

刘正有先生作为自贡失地农民的代表,曾和当地数名维权代表一起为失地1.5万亩的30000多名自贡农民上访打官司。为此,他几乎跑遍全国各大部委、相关机构。他还投书数百封,上达中央下至当地政府,他还帮助过当地大量的拆迁户、上访户。

2003年,刘正有先生成为中国国内媒体《新闻周刊》评选的十大维权人物之一。2006年,刘正有先生获得国际“住房权利卫士奖”,他也因此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监控、威胁。

2009年,刘正有把维权领域扩展到四川地震灾区受害儿童调查方面时,触犯了当局的神经。2009年11 月,刘正有被八名自贡市公安从家中强行带走;12月7日被以“涉嫌诈骗罪”将他及妻子胡玉兰逮捕;2010年7月6日开庭审理后法院一直没有判决。自刘正有被拘捕后,他一直坚称自己无罪,是因为维权而被地方政府构陷,并曾绝食抗议,刘正有案件一直受到各界关注。

这次刘正有被以所谓诈骗罪判刑,当局指控他骗取社保资金。刘正有的辩护律师指此罪名没有足够的证据,根本不能成立。本工作室也认为,导致刘正有先生今天被判刑是因为他的维权活动,我们呼吁四川省当局纠正这一践踏人权的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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