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期间上厕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牺牲’?”近日,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后,引起网友争议。
据江阳区黄舣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朱继宏上厕所前还在网上与女友QQ聊天,这些细节公布后,质疑的声音更加强烈。
针对网络议论,黄舣镇政府负责人表示:朱继宏系在周六加班午休期间,不慎摔倒后引发颅内出血死亡,认定为因公牺牲符合相关规定。
午休期间卫生间摔倒 认定因公牺牲
《华西都市报》报道,据江阳区委宣传部向媒体通报的情况,7月24日14时,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在上卫生间时摔倒,导致后脑重创。
7月26日,朱继宏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9岁。
7月27日,朱继宏被认定为因公牺牲,中共江阳区委追授朱继宏“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7月28日,江阳区委为朱继宏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数百名干部群众前往泸州市殡仪馆,为他送行。
同事发帖爆出QQ聊天细节 网民质疑算不算因公
朱继宏因公牺牲后,泸州本地论坛网友对朱继宏表示哀悼。朱继宏的同事们也加入到发帖怀念同事的行列中。
黄舣镇工作人员李某的网名叫“忘忧谷”,他介绍了大量朱继宏平时工作的情况。正是他的发帖曝光了朱继宏去世前的一些细节
“忘忧谷”介绍说,“7月24日午饭后,小朱和往常一样,在办公室时上上网,边做做工作上的事情,边和女友聊天,并相约下午迟一点陪女友逛街,中午一点多钟同女友话别,先到厕所方便一下准备午休,结果摔倒在厕所内。”
这条帖子立即引来网友强烈争议。网友纷纷质疑:午休期间摔倒在卫生间算不算因公?与女友聊天也是工作?
网友“快乐每一天”认为:周末加班是超负荷工作,午休期间和女朋友聊会天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不对的,认定“因公牺牲”合情合理,不要求全责备。但是也要看到,朱继宏这种状况只能算工伤死亡,不要把“牺牲”二字随便用,“牺牲”这个词应该用在特定场合,符合特定意义。
政府认为并无不妥 民政部如此规定
黄舣镇党委副书记刘海介绍,朱继宏自2009年3月考取公务员后,一直在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他一个人承担了3个人的工作量。”由于酒业发展园区建设的需要,黄舣镇政府工作人员长期加班。“我们镇上如果可以休息周末,需要特别出通知,否则就视为照常上班。”
刘海说,朱继宏平时工作极为认真负责,熟悉他的群众都称赞他是个好同志。朱继宏牺牲后,他负责的工作只好分配给3个人来承担,“这就可以证明他过去的工作量有多大”。
因此,针对网友的争议,刘海认为,7月24日是星期六,朱继宏是在周末加班时间摔倒在卫生间里,认定为因公牺牲符合实际情况。
“作为一名“80后”公务员和年轻共产党员,朱继宏一直以来忘我工作、默默奉献,认定为因公牺牲没有什么不妥。他摔倒在卫生间地板上,是由于连续加班极度疲 惫所致。就在朱后脑受到撞击后,他仍回到了办公室继续工作。同事发现他脑后有血迹,劝他到黄舣镇卫生院检查伤情,可朱继宏放不下手中的工作,还反过来劝同 事不用担心。”《人民日报》报道,泸州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回应网友争议称。
据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和病故的确认,参照《军 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而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患职业病死亡,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 疗事故死亡的都属于因公牺牲。除开这两种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均属于病故。
有报刊评论认为,民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来就有问题: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牺牲”是其职业的重要特征,除了保家卫国、抢险救灾之外,大部分军人不得不常年驻守在边海防等偏远地区,无法像普通公民那样随时与家人团聚,这本身也就是一种牺牲。但公务员就不同了,虽然不能否定他们的贡献,但他们显然不像军人那样随时准备牺牲。在今天,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和社会保障也最稳固,最全面。这样一个毫无牺牲之虞的阶层,却动辄要和时刻面临牺牲危险的军人一样享受“抚恤优待”,难免会让社会公众产生荒诞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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