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介绍的情况说,江泽民等人可以在六周之内对起诉回应。如果江泽民等人对起诉不回应,西班牙国家法庭将进入审理程序。罪名一旦成立,将判处20 年以上刑期。西班牙国家法庭将向国际通缉江泽民等人。江泽民等人不论离开中国去往任何国家,只要与西班牙签有刑事罪犯的引渡条约,便要将江泽民等人引渡到西班牙,接受西班牙国家法庭的审判和刑罚。
西班牙国家法庭之所以受理这一案件,根据是该国1985年通过的法律。对于"族群灭绝罪"、 "酷刑罪"和反人类的重罪,可以遵照普遍管辖的原则审理。这就是说,上述罪行不论发生在哪一国、不论犯罪嫌疑人属于哪一国国籍、也不论罪行发生的地点和时间、甚至罪行发生在西班牙立法之前,也不受"不诉既往"的法律原则的保护。西班牙国家法庭都有权对这种重罪依法审理。
西班牙国家法庭审理并非西班牙国民、也不是在西班牙犯下、和并未危害西班牙的罪行,以前在国际社会上就有过轰动世界的经历。智利军事独裁者皮诺切特下台后、因病前往英国伦敦治疗时,英国司法当局因西班牙法庭的缉捕引渡要求,在皮诺切特治疗的医院,将其逮捕、关入监狱。智利当局两次向英国政府提出抗议,表示皮诺切特作为持有智利外交护照的政府官员、前国家元首,享有司法豁免权,应立即释放。
但是欧洲议会以压倒多数,支持西班牙引渡皮诺切特。英国上议院法庭也最终裁定,皮诺切特不享有英国的刑事管辖的豁免权。因为皮诺切特在治理国家政权期间,犯下酷刑罪、串谋酷刑罪、和谋杀罪,根据英国法律和国际法律,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处。
皮诺切特虽然最终因为病重、于数年后被英国遣送回智利,逃脱了西班牙国家法庭的审判和刑罚。但是回到智利也是在家拘禁和遭遇诉讼,不久,就在这种不光彩耻辱状况中病死,而对于这类重罪的普遍管辖权也得到了国际确认。
这次起诉江泽民等中共前任和现任国家权力核心人物,是西班牙国家法庭第二次起诉其它国家掌权者、在其它国家犯下的危害人类的严重罪行。其意义与起诉前智利国家军事独裁者更有所不同。
江泽民是中共前总书记,目前只要在中共的媒体上出现,还是排名仅次于胡锦涛的二号人物;贾庆林是现任中共政治局常委、担任中国政协主席的中共第四号人物;罗干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前主管全国公检法的政法委书记;吴官正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前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薄希来是现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直辖市重庆的市委书记,这些人不折不扣占了中共权力核心的一半。而且不同于智利皮诺切特是被迫下台、让出权力,他们不仅有现在仍然大权在握的官员,即使形式上退出权力运作的、实际上仍然干预着中国的政局。
所以,西班牙这次起诉的乃是一批能够左右中国政局的人物。中共面对国际的人权谴责和抗议时,总是以中国的内政为由、拒不理睬。这次西班牙的起诉是中共、甚至所有共党政权首次受到来自国际的刑事罪责追究,宣誓了对人类"族群灭绝"等严重罪行、打起"内政"这一保护伞也是无济于事的。
当然对江泽民等中共权势人物的起诉,更有全世界针对这类严重罪行的普遍意义。国际上追究"族群灭绝"这类严重罪行,最为成果卓著、广为人知的就是对德国希特勒法西斯罪行的追究。在希特勒犯罪团伙已经覆灭64年后的今天,对这一罪行的追究仍然保持着强力的势头。前几天还有一个纳粹集中营的警卫,因当年参与屠杀集中营中的被关押者,而被从美国押往德国,接受审判。尽管他已经80多岁、而且声称自己全身是病。
然而对于其它犯下"族群灭绝罪"严重罪行的团伙,远没有对待希特勒团伙的罪行那样重视和强而有力地追究。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共产专制政权犯下的"族群灭绝"罪行。
其实共产专制政权所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比希特勒法西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类政权仅仅因为他人富有、或是言行不如他们之一,便史无前例地残忍杀辱、和肆无忌惮地暴虐迫害。
西班牙的起诉,无疑是开启了历史,将共产专制政权依然在位的族群灭绝现行犯、起诉到有实质法律意义的国际法庭审判,而且有可能最终将审判的罪犯绳之以法。这对于敢于进行族群灭绝的掌权者,无疑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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