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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平: 名利双收,为何死后还不能安息?

 2009-11-30 23: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今年7月22日,我读了京华时报消息,知道了相声演员侯耀文过世后,他的两个女儿因遗产问题,把伯父候耀华告上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并双方讨论该不该公开审理的问题,但不论怎样,此事舆论界已是闹得沸沸扬扬,令我震惊。11月1日我又获悉,中国广告协会对候耀华代言的10则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名批评,而他竟在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中辩解称,广告没有不夸张的,这再次说明他把钱财看的很重。做为一个曾采访过候璀文的记者,我思虑的问题是:名利双收,为何死后还不能安息?或许这个问题对其它人都有启迪意义。

我依稀记得1984年夏天,我在大连日报文艺部做记者,有一次主任张德言安排我去见侯耀文与石富宽,他们从北京第一次到大连参加文艺演出,住在天津街的东方旅社,这也是我大学毕业分配工作后,第一次与著名相声演员打交道。张主任说,他很有名,可能挺牛气,你要有思想准备,说不定你得跑好几次,才能见到他。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不仅很顺利地约见了他与石富宽,并且还一同到大连中山广埸散步与聊天。那时的谈话内容历今已久,不能尽叙了,但记得其中的主题:一个人不论做什么,达到怎样的结果,才算成功?他认为是干一番事业,是名利双收。我认为二者如同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有名没有利,有利没有名,我举了古今中外不少例子,试图说服他,但并不成功。时间太短,我们的讨论没有结果。不过,日后的侯耀文活跃在相声舞台上,巳做到了名利双收。然而,至到如今,我仍然认为,上帝是公平的,凡是名利双收的人大都不能善终。杰克逊,小甜甜,侯耀文等大慨都是如此吧!

实际上,一个人的生命很脆弱,不论你如何提防命运的不测,如何保护自已,都可能在某一个时刻,因为某一个突发事件,被死神无情地夺去生命。尤其是年过半百的人,更应当认识到这一点。古人云:50而知天命,我理解天命就是天下万事万物的规律,或者直说吧,50岁时,已接近死亡啦,如有财产与未尽事宜,应当尽早安排好。因为人生象爬山,出生是起步,叫百岁,10岁叫豆寇年华,20岁叫弱冠,30岁是而立之年,40岁是不惑,50岁就是登顶了,然后开始下山,所以从此要知道天命的道理。60岁叫华甲,70岁叫古稀,80岁叫耄耋,90岁叫耳顺。什么叫耳顺?我在监狱里苦思冥想,终于明白了:耳顺就是当别人告诉你,90啦,你老人家快死了,你听了不会生气。因为这是真理。再往下走,100岁,到了人生的终点,也回到了起点。由于健康的原因,人们大都不得不提前走完了这个历程。这时,你不论有钱还是有名,或者象上述候耀文那样名利双收,一切都将离你而去,都成为身外之物。所以,人对自身与财产均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侯耀文50岁时,正值人生事业如日中天之际,春风得意,诱惑太多,没有来得及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既留下了财产,又留下了债务,还留下了一些仍然在迷失中徘徊的悟性不高的亲友,不懂得上述哲理的他们还在忙乎,于是死后长达2年不得安息。这个讲了一辈子笑话的人,生命的结局却令人不能不难过。我想,1984年 8月我认识侯耀文的时侯,他哥哥侯耀华还没有一点名气哩!与侯宝林,侯耀文比,他算老几?都知天命啦,还与小孩们闹什么?真是不可思议!。。。。。。我多么想与其谈谈,谈25前未能与他弟弟谈完的话题啊!我也奉劝那些爱财如命追名逐利的人们,还是向比尔盖茨学习吧,假如你是一个大富翁,在你清醒地活着的时侯,千万要把钱袋分配好,赞助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总之,不要留下财富与纠纷,请留下别人对你的怀念吧!


2009年11月18日改于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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