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林中最近对《法制日报》 表示,中国官场的吃喝风之所以盛行,「除官本位和落后文化作祟外,制度缺失、监督乏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此间有评论人士作出了相似的分析。美国托莱多大学荣誉退休教授冉伯恭表示,中国一些人当中的吃喝风与人情风俗有一定关系:
「公款吃喝一个就是因为中国的人情问题。中国是吃的文化,什么事儿都得吃。」
冉教授表示,在当前中国的制度下,一些官员不认为公款吃喝算是什么罪:
「第二个问题就是个制度问题,法律上的政府各种制度问题。比方说在中国一般官员说笑话就说『你不能贪污,你不能浪费公款,但是吃饭不算贪污』。你比如说北京的官员到外地开会,外地的官员请北京这些官员吃饭那是应该的。」
但是,美国开业律师李進進博士表示,建议通过立法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既妥当,也不妥当」。不妥当之处在于,公款吃喝笼统地来说「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但是他说,如果公款吃喝涉及贪污浪费,那是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法律问题解决公款吃喝,从法律技术利用方面呢我觉得既妥当也不妥当。所谓妥当像这个问题突出的,像对那些贪污、受贿、浪费国家的资源是要给予制裁。不妥当的话,笼统的说公款吃喝这个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观念。在刑法上规定来讲,它总是有一个贪污、挪用或者是渎职等等,这一类的概念分得很清楚,所以公款吃喝有关证明把它分类,比方说贪污给放到这里面来。」
李律师说,严肃财会制度有利于遏止公款吃喝:
「犯罪的问题,我觉得是一个会计制度,取决于会计制度。你违反会计制度等等这一类的就已经有这方面的罪名了。比如这种额度,这种目的,在正常工作范围之内它确定了,你正常吃一顿饭标准50块一个人,或者是30块一个人,你吃到上千块,上万块钱,它问题是在这儿。所以你这个关键是做工作是做到你的细节,你的财务细节,还有财务审核的细节。如果在这个范围之外,你这边就不宜报销。」
这位律师说,中国的问题,包括反对公款吃喝的问题,有时更多地是一个执法问题,以及对官员的监督问题:
「这个里面中国的问题根本不是说立法的问题,而是执法的问题。守法的观念问题。执政党对官员,对各级的干部,哪怕是公司法对公司领导的制约。再有还是怎么样做好对有关人员这种监督。领导要去吃饭,我会计能不给吗?我打个比方说,副市长说我今天有这么一个请客需要报销,或是一个秘书长他说报销,那会计、财会部门敢不报销吗?涉及到每一个人对职务的独立执行的问题,还有一个对领导的监督问题。」
据搜狐网报道,人大代表赵林中不是一概反对公务接待,他认为这有时是工作需要,但是要有一个「度」,否则会导致巨大负面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公款吃喝的开支4年前就已突破3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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