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博讯网9月16号消息,中共贪官外逃的路径业已公开,通常会经过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等几个步骤。
"一家两制"是媒体的形象称谓:一些人自己在中国国内继续做官,配偶子女则申请绿卡或者外国籍。他们把自己所贪来的钱早些转移,并为自己披上"救生衣",见机行事,一有风吹草动,马上可以只身外逃。
根据官方公开的信息分析,外逃贪官很多是有权的"一把手",也有直接与钱打交道的银行职员,如建行东莞分行原金库保管员林进财、陈国强,中国银行南海支行原丹灶办事处信贷员谢炳峰、麦容辉等等。
至于贪官的逃向,有专家分析,最受欢迎的目的地是那些有独立司法体系的国家。而那些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最看中的是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原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外逃美国,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外逃澳大利亚,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外逃澳大利亚,原贵州省交通厅长卢万里外逃斐济,原河南高速公路公司老总童言白外逃美国,海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已经在加拿大滞留十年以上。
而身份较低的则选择非洲、拉美、东欧或者其他中国周边的一些国家,落脚后再伺机向西方发达国家过渡。
中共当局试图增强防止贪腐官员外逃的力度,但由于各种原因,追缴外逃贪官的进展依然缓慢。在中共追捕外逃贪官过程中,引渡作为主要途径之一,在现实情况中,却又很难奏效的。此间专家分析,一方面,中国签订的双边引渡条约只有三十多个,主要限于周边国家,与美、欧、澳等发达国家签约极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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