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网报道,42岁的刘秀坤从河南到新疆打工已45年,一家4口目前租屋居住。14岁的女儿在乌市一所中学读初二。
2008年12月29日,女儿因为成绩优秀获得200元的助学金,回家开心地说,只要拿着助学金登记表去社区盖个章就可以领到钱,一家人为此高兴不已。
刘秀坤的妻子说:‘我当时还打算拿到钱后给孩子置办一身像样的衣服,好让孩子过个开心的年。'可是第二天,当刘秀坤拿着女儿的登记表去所属的乌市四平路社区盖章时,却被告知:‘要想盖章,需要出具交纳房屋租赁管理费及房屋租赁管理税的票据。如果没有,就让房东来缴172块钱。'
刘秀坤当时就傻了,他不想麻烦房东,可如果费用自己负担,这助学金就算领上也没了意义。刘秀坤说:‘这是孩子第一次得到这种奖励,如果就这麽算了,我真有些不甘心。'
面对刘秀坤的窘境,房东郝女士也表示无奈。‘我们租房子一年赚不了几个钱,哪还有钱往上交啊?'
据报道,自2006年起,北京开始收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管理税。
但由於目前首府不少房东有意规避费税的交纳,使得社区在收取该费用时困难重重,只好将费用的收取‘转嫁'到日常工作中。而租住房屋的租客,也因房东未缴费而在办事时面临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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