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方網報導,42歲的劉秀坤從河南到新疆打工已45年,一家4口目前租屋居住。14歲的女兒在烏市一所中學讀初二。
2008年12月29日,女兒因為成績優秀獲得200元的助學金,回家開心地說,只要拿著助學金登記表去社區蓋個章就可以領到錢,一家人為此高興不已。
劉秀坤的妻子說:‘我當時還打算拿到錢後給孩子置辦一身像樣的衣服,好讓孩子過個開心的年。'可是第二天,當劉秀坤拿著女兒的登記表去所屬的烏市四平路社區蓋章時,卻被告知:‘要想蓋章,需要出具交納房屋租賃管理費及房屋租賃管理稅的票據。如果沒有,就讓房東來繳172塊錢。'
劉秀坤當時就傻了,他不想麻煩房東,可如果費用自己負擔,這助學金就算領上也沒了意義。劉秀坤說:‘這是孩子第一次得到這種獎勵,如果就這麽算了,我真有些不甘心。'
面對劉秀坤的窘境,房東郝女士也表示無奈。‘我們租房子一年賺不了幾個錢,哪還有錢往上交啊?'
據報導,自2006年起,北京開始收繳房屋租賃管理費和房屋租賃管理稅。
但由於目前首府不少房東有意規避費稅的交納,使得社區在收取該費用時困難重重,只好將費用的收取‘轉嫁'到日常工作中。而租住房屋的租客,也因房東未繳費而在辦事時面臨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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