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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健:正义之兽的司法在中国已成敛财之兽

 2008-11-19 21:0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有松因受嫌经济问题被免去职务,被中纪委双规后,院长肖扬的问题也露出台面。肖扬在中国司法界历江,胡两朝不倒,执牛耳十年,培养了黄有松等大批同党,把公堂当私堂,开设司法黑市,敛财1,500多亿元财产,其金额之高,手段之恶劣,已不能以贪污腐败来概之,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黑色产业集团"。 

作为产业集团的司法,对案子都有明码标价,经济案按数额大小分成,刑事案以案件的重轻定价,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案件对他们来说已经完全不存在是非的分辨,犯罪性质的考量,而是办一个案件能捞多少钱,带来多少利润。 在分局、区院抓(或放)一个人,20-80万元,在市局、市院,50-150 万元;判(或少判)6个月,50-200万元,判(或少判)1-3年,80-300万元,判(或少判)5年,100-300万元,判(或少判)7-10年的,300-500万元,判(或少判)10年以上的,300-1000万元。司法在这样的利益操控下,法律的正当性,正义性,公正性,当然是荡然无存了。因此,中国所有的案件,无论是经济案、刑事案都丧失了其正义性,有罪的因花了钱,就可以消遥法外,没有罪的,或罪不足以判,或判不足以重刑的,因没有钱,或钱不足以贿赂的人,只能身陷囹圄。在这样的公堂上判决的案子,没有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会心服口服的认罪伏法。在肖扬所操控的中国十年司法,只要在他们掌控之中的案件,可以说件件案子都有冤,个个案子都有错。
  
司法本是一个社会主持正义的机关,"法"在中国古代是一只能分辨善恶的独角兽廌(治),古代的法官就是用它的形象制成帽冠以示公正。现代的司法的理念,是司法独立、公正、平等、廉洁,这既是司法的理念也是司法必须遵守的原则。无论古代现代,法都是正义的象征。但是在肖扬这帮司法官员面前,正义早已不复存在。在专制制度之下,司法是谈不上独立的,没有司法的独立,当然不可能有司法的公正,平等,但是即使没有公正,平等,至少可以有廉洁,即使没有廉洁,徇私枉法总要偷偷摸摸,那有像在共产党这样堂而皇之明码标价敛财的。在肖扬之流掌控之下,惩恶扬善的司法铡刀,变成谋财害命的工具,堂堂的法庭变成生死交易,刑囚交易的黑市,把司法部变成产业部,成为一只穷凶极恶的怪兽。
  
中国司法部门在变质成为产业部门的同时,其副产品是产生了一个庞大的上访群体。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件冤案,几乎都与司法黑市有关。那1,500个亿浸透了访民的声声泪,字字血。但是他们的冤案很少有翻案的希望,因为受访部门也正在成为司法产业链的一环,成为利润分成单位,当这些冤民来到上访部门后,接访部门通知各地司法部门,各级司法部门即刻截访,将访民送进拘留所,黑监狱。面对日益猖獗的司法黑市,中共虽然对肖扬,黄有松之流,拿起了铡刀,但是不可能逆转已走上"正道"的司法产业。更何况向肖扬,黄有松之流拿起铡刀的部门"中纪委",是一个比司法部门更黑的部门,其产业化的程度比之司法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手中的那把铡刀比司法部门这把铡刀来得更快,更亮。如果说司法部门捞一个人,抓一个人还需要走走程序的话,"纪委"连这个程序都免了。这是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黑吃黑的部门。当今的中国是司法吃百姓,纪委吃贪官。在这样一个黑市场上,相信没有人再会对中国的司法抱有希望。令人想到喷饭的是,那些个大盖帽两头翘 吃了原告吃被告,头已在中纪委的铡刀之下的肖扬,黄有松之流要活命,又要吐出多少钱财来买命呢。
  
从上所述,当今中共政权已经成为一个黑社会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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