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殿辉,男,34岁,江苏省常州师范(常州工学院)青年教师。吴殿辉因修炼法轮功,被学校及公安不法人员关入精神病医院、结核病医院迫害,在江苏大丰方强劳教所遭受种种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医院检查出患肺结核,于2006年2月11日含冤离世。
吴殿辉生前照片
2001 年5月1日,吴殿辉从上海探望其导师以及同学后返回,在回家的路上,被当地公安秘密绑架,十多天后,家属才收到一份劳教通知书,吴殿辉被非法劳教2年。当时吴殿辉儿子才8个月。吴殿辉被非法关押在江苏大丰方强劳教所,在那里,吴殿辉受到多种方式的折磨,包括用电棍电,连续一星期甚至更长时间不让睡觉,被恶警唆使的劳教人员打,关小号、野蛮灌食等等。
2003年元旦解教,由于在劳教所身体、心灵受到严重摧残,吴殿辉回家后身体一直不好,而且越来越消瘦,医院检查出是肺结核,曾2次住院治疗,于2006年2月11日含冤离世。
方强劳教所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只是限于吴殿辉一人,能披露出来的也是冰山一角。这些恶警常常用上级指示为自己行恶壮胆说:"上面有指示,其它劳教人员死了要负刑事责任,而法轮功的人被害死我们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据说逼迫一个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一个警察可得到四千元奖金还有政治上提干等好处。这些警察就为了这蝇头小利使尽心机手段而无所不用其极。而且在 2001年5月下旬后,江苏省劳教局给方强劳教所下达了所谓的"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指标,要求在2002年元旦前,全所的法轮功学员"转化"率要达到 90%以上,在2002年元旦之后"转化"率要达到100%。
就这样江苏省劳教局就给予方强劳教所一条据说是秘密文件的"法律"(此法律文件据说是保密的,我想保密的原因是见不得人吧!)。法轮功学员只要不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一律延期直至延满一年为止,期满解教。据此法律,在方强所被非法执行劳教的法轮功学员6月份及之后到期的一律被延期。法轮功学员王长华被延期五个月,陈建、耿金华、陈汉昌、陈国亮、花建国、李顷等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延期4个月和3个月。这就使恶警们更加疯狂。江苏省男性法轮功学员在方强劳教所受到了人世间罕有的、变本加厉的折磨和没有人性的、极其流氓的迫害。
作为江苏省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要据点,方强劳教所他们采用不让人睡觉、不让人上厕所、不让说话等严重限制人身自由的卑劣手法,以加分判刑、给予充份的监内自由的诱惑,指使那些在押人员中最邪恶者,充当包夹、连号实施了这一系列没有人性的迫害行为。同时在本就属于强体力劳动的挖沟、抬河泥、插秧、扛化肥等奴役迫害中,强迫法轮功学员要比普通劳教人员多干,别人抬二百斤,你要抬四百斤,总之一个目的,要将你拖垮、拖倒。晚上还要通宵达旦的"面壁""谈话",不然就电棍吊铐伺候,你越是觉的受不了,恶警越是没有人性的加强迫害,直到所谓的被"转化"(放弃信仰)。
方强劳教所的奢华建筑
法轮功学员曾佳烽被江苏恶人非法劳教两年后,目前被劫持在江苏盐城方强劳教所四大队。家人经过七八个小时的跋涉,辗转到达劳教所探望时候,竟然被方强恶警拒绝,理由是曾佳烽没有"转化"。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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