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会出现"无官不贪"的现象?这是我一直很想找到答案的问题。是体制,还是国民性,或者是传统文化使然?如果像一些网友所说的是因为中国的"国民性",那么到底什么是中国人的精神,中国的国民性?前天为搬家收拾东西,偶然看到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出版的"二十一世纪"杂志上的一篇赵衡毅的文章,通过对反腐小说"阿难"的评论,讨论了中国人精神的缺乏和制度性腐败的关系,觉得很精辟,这里转述一些文中的观点:
"目前的腐败,几乎是体制性的。 也就是说,无腐败做润滑剂,体制几乎无法运转。不贿赂,哪怕合法合理的事情,如升学,上手术台,都无法办成,何况下海经营牟大利聚巨财?腐败性体制运作,效果不一定差,至少比耍权的官僚主义强。。。体制性腐败的另一个定义是,社会大多数人,谁也逃不了和腐败沾边,就像文革后期中国成为无耻的后门社会,滥权社会: 人人咒骂走后门,有机会人人都走后门,人和人只是后门大小的区别。实际上,‘前门进来的也有坏人,后门进来的也有好人',这句据说的最高指示,的确有无理之妙:它是精神价值最低底线破裂之处。从那以后,善恶再无标准, 一切由实利引导,实效检验,伦理的超越性意义,完全无从谈起。"
为什么这样"人人都腐败"的"滥权社会"会在中国出现?该文回答说,这是因为"中国的现代化造成了双重的破坏:一方面以不合现代化需要为理由,拆毁了传统价值;另一方面,引入的现代性社会更需要信仰。就此,中国不仅落入破而未立的一度真空,而且对价值的超越性要求增大,不得不堕入巨大压力之下的'双重信仰真空'"。
类似的观点在郎咸平的文章中也有提到。他说:"他们(指西方企业家)的血是宗教所遗留的信托责任,而我们的血是以自我为中心"。这个观点的挑战性不仅仅在于它把宗教对西方人和西方企业家的精神价值观的影响无限夸大了,更在于他看上去和我们比较固有的观念相反的看法,那就是,中国的文化是自私的,而西方的宗教精神是利他的。这是中国人缺乏博爱和普世精神的根本原因。这让我想起麦片粥关于"民主是个老乌龟"那篇文章里的类似观点。麦文在提到西方的社会体系的时候说:"人权,自由,良心,真理,是基于宗教信仰,是他们真心相信的东西"。这些观点不由让我对一个一直感兴趣的问题重新进行思考:中国的体制性问题又有多大程度上是源于宗教的缺乏和人们信仰的缺乏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先回答另外一个基本的问题,即,"中国人的信仰"到底是什么?"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不是那么好回答,因为中国的信仰体系在过去一百多年里已经被中国的"现代化之路"打破了。儒家思想早就在火烧孔家店的新文化运动中变得千疮百孔;中国历史上唯一可以算作是"国产"的宗教,道教,除了成为封建皇帝练丹求长生不老之术,似乎对国人的思想也没有什么影响了;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原先是借助科学的力量,后来却不幸成为了宗教,在引发了一场又一场全民疯狂的政治斗争之后,在中国进入比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还要资本主义的今天,已经被被全体人民所摈弃,只剩下一个"共产党"的躯壳在那里苟延残喘。这样看来,说中国人处在一个巨大的"信仰真空"里面,的确不是夸大其词。
在这样的"信仰真空"中,良心和真理当然也无从成为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主导力量。(事实上,中国人从来对真正的"真理发现"就没有太强烈的追求,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几千年来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科学体系的原因。而西方从两千多年前的希腊时代开始,就有了以柏拉图为代表的思辩派和亚里斯多得为代表的实证学派;当然,这是题外话)。因此,实用主义成了指导一切的"精神准则", 加上共产党的政治体制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于是,无商不奸,无官不贪,无人不走后门的"体制性腐败"得以成为社会的润滑剂,因为这是各种社会阶层进行利益交换,"为我所用"的最好的机制!
这样说来,如果是文化, 偶然和必然的历史发展和由此产生的国民性造成了体制性腐败,那么不改变这些根深蒂固的文化价值观和国民性,是否就无法改变目前的制度性腐败呢?这样说来,也许我们前一段时间所希望的地震带来的一些变化能够引起政治体制的改革只是一个wishful thinking?
题目太大,匆忙之间可能有些词不达意。欢迎大家批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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