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胡锦涛,温家宝
诉讼请求:
1.要求胡锦涛,温家宝为政府救援不力,导致512地震后多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援而丧生或受伤道歉。
2.要求胡锦涛,温家宝为受害人或其家属提供经济赔偿。
3.要求按政府首脑重大失职造成重大灾害的有关法律判刑。
理由:
1.中共政府未在第一时间当日允许台湾、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救援队进入中国实施救援,而当晚这些救援队已经准备好了。
2.等待收集...
有人可能不同意我的说法,温家宝12日当晚即入川,连续走访震区,察看灾情,指挥救灾,不可谓不努力。平心而论,按照新闻上所说,温家宝的表现无可挑剔与其他8常委可谓天壤之别,说的话感人:"当前第一位的还是要救人,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不惜任何代价","部队指战员排除一切困难,就是步行也要前往受灾最严重的地区","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尽百倍努力"。行动也无可挑剔,新闻画面上深入地震现场,慰问群众,安慰小女孩。可结果呢,被埋在下面的人,受伤的人,没有食品饮水,体力极度虚弱等待救援的人能不能获救呢。一切让结果来说话。
地震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可政府真的尽力了吗?新闻上连篇累牍是地震救灾的情况,但就中共政府第一时间拒绝外国救援队这一件事情,就证明他们没有尽力。对被困者来说,时间等与生命,而且仅仅几天的时间,之后便没有意义。那么在这个时间内,就要尽一切的努力,当然也包括外援。中共政府既然拒绝了外援,那么认为他们自身做到100%的努力也是站不住脚的,做不到 100%努力在数万生命面前就是失职,就是间接杀人,而且是以万为单位。
网络上有很多人辩论这个拒绝是由于诸多条件所限,并列举种种理由。但要知道:应不应该允许外国专业救援队进入,除了被困者谁也没有资格以任何借口拒绝外援,包括政府、也包括其他任何人,全部都没有资格拒绝,没有资格代表被困者作这个表态。从常识上判断,被困者是绝对希望专业救援者越多越好,他们才不会管政府的面子。
既然中共政府失职,那么谁来负这个责任,到底谁在第一时间拒绝外国救援队?按照正常的职责追究逻辑,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最该为此负责的人。那么,不起诉他们还起诉谁呢?有人猜测是温家宝克服某些人的阻挠促成了后来允许日本救援队进入的决定。但这终究只是猜测,要追究政府的责任,不能靠猜测,只能依据权责。中国人很喜欢去猜测政治内幕,这回还是有很多人把这个帐推到某个卸职的要人身上。但是法律只讲权责,在那个职位上,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诉讼只能针对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也许温家宝先生是个好人,也许温家宝一人面对众多大老,包括胡锦涛,也许是温家宝力挽狂澜达成最终允许外援进入,但这些都只能在法庭上才能证实,猜测永远只是猜测。只有在法庭上,我们才可以得知,究竟是谁,做出了第一时间拒绝外国救援队进入的命令。那时候也许温家宝会讲出真正的内情,是无辜的,是有功的,是一个好总理,但那不会是猜测的结果,是大白于天下,是确凿的证据所证明的。也许温家宝也需要这样一个法庭来证明自己。
我知道胡温拥有许多的粉丝,还有很多人在指望他们能拨云见日,恩赐平反和民主呢。但是生命是不能用来做交易的。假如胡温真如某些人所盼望的那样逮捕江泽民,平反六四、法轮功,改革共产党,实现民主变革。那么西藏喇嘛的鲜血和四川地震中窒息受伤饿毙渴死的尸体就可以成为"为了大局"必须付出的代价吗?就会成为"不要抓住历史错误不放,要向前看,改革总要有牺牲"的牺牲者吗?
决不,任何生命都不可以成为谈判桌上的交易品。无论谁做了什么都要偿还。没有任何人,包括以后的民主中国的总统,也包括整个的民运,包括整个的民主革命团体或者其他团体,谁都没有资格赦免犯下重大罪行的人,他们只能宽恕针对自己的罪行。永远记住一句话,只有受害者有资格宽恕,别随便代表别人。如果变革后的中国没有为广大的受害者,含冤抱屈者留下一个可以自由申诉,使伤害他们的人得到公正审判的法庭,那么就应该继续推翻这个新的政权。本人将和西藏的喇嘛和四川地震幸存者一起,在民主中国起诉胡温。
08.05.16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关键字搜索:
- 因为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