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为人民服务"的流氓实质的最早揭露,应该是在倪匡的"卫斯理"系列中谈到的"强迫接受‘服务',不接受还不行"的一段评论,包括他本人在参加土改的一些耳闻目睹而决定去香港的原因。
其实,中共邪党的谎言本来就是一脉相承的,没有"为人民服务"何来"三个代表"?
"为人民服务"和"三个代表"一样,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人民的同意"!而它们直接就绕开了这一前提,在未取人民的同意之前就来"代表"和"服务"了! "为人民服务"从立论开始,应抹去了这一前提,不提"人民是否需要这种服务",一上来就直接"为人民服务"了,这和强奸犯一上来就要为被强奸者提供"性服务"一样,何其邪恶!
为什么说"为人民服务"是流氓语言,因为它掩盖了其真正的罪恶目的,它和中国古代的黑社会、青红帮的"切口"一样,是道道地地的黑话,是共产邪党在为自己对人类、对社会、对自然、对众生行恶时的专用术语,毛贼发明了这个词汇,用这个词汇来指导一切邪行,当邪党一祭起"为人民服务"时,就意味着又有什么要倒霉了。
说"为人民服务"是流氓语言,还可以采用类推法,凡是犯罪分子,它只要掌握了"为人民服务"的"语言方法",它就可以为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开脱,因为都可以说成是"应对方的要求"所为,正是这样,强奸犯可以说自己是为了解决被强奸者的"闺中寂寞",杀人犯可以说这是为了"平民愤",就是这样,把自己的犯罪意图改头换面成了别人的要求,所以它们才敢"代表"。
问题是"人民"需要它们的"服务"吗?不是早就"当家作主人"了吗?怎么不需取得同意就又被"代表"了呢?就又得接受它们的"服务"了呢?
中共邪党,你们代表不了中华,作为我个人,我拒绝你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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