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船舶保险的人知道,近年在公海上 武装抢劫的海盗行为有升高的趋势,尤其在印尼海域与南中国海发生的海盗事件,显现这个区域的治安败坏问题严重,使人忧虑。可是东南亚海域是东北亚与印度、 中东及非洲与欧洲船运的枢纽,为了货物运送,船舶必须继续通行,不得已,只有事先买下高额保险,使风险分散。若认为自己没有那么倒楣,想试试运气省下保 费,只要遇上一回,可能就是公司倒闭、倾家荡产的结局。因此海运业者绝不会不投保,除非航线的风险太高,海事保险业拒保。那么海运业者就应该割舍高风险的 航线,因为有些钱是不能赚的。
台湾新光吴家以产险业起家,对风险的评估与避险的安排,应该比一般人有更专精的认识。但让人跌破眼镜的是,新光吴家这一回竟然做了错误的风险评估,在北京遇到强盗。
台商冒高风险投资大陆 可惜没有保险可买
风 光投资"北京新光天地",新光少东与卅几名台籍干部在八月二十六日无预警的被解职与失去人身自由。对于吴昕达为何被监听、监控与限制出境,大陆方面第一时 间传来的理由是吴昕达与台籍干部涉及"收受工程回扣"以及泄露"国家重大商业机密"等犯行,因此吴昕达才会于二十六日准备返台时,在北京机场被公安带走。 若不是新光在台湾的名气可能带来指标性的政治效应,中共国台办也不会快速介入,解除出境限制,让吴昕达在九月一日下午返回台湾。
中共惯用" 名誉上斗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毁灭"斗争三部曲,对于吴昕达与台籍干部的指控,只是坑杀新光在"北京新光天地"投资的第一阶段动作。一家百货公司干部能 够泄露什么"国家重大商业机密"?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共司法"公检法"三点一线,向来只讲政治势力不讲法治,新光的"合伙人"──中国华联集团是 中国国有企业,换言之,这一趟新光吴家根本是与中共政权的某股势力正面交锋。原本在"北京新光天地",新光与华联各占了四席董事,如今华联以二百名"保全 "进占公司,强制取得经营权,卅名台籍干部全被撤换。表面上新光仍是"北京新光天地"的股东,帐面上仍有股权与投资存在,但任何一个经营过公司的人都清 楚,在一家闭锁形的公司,经营权就是一切。失去了经营权,就对配股、分红、处分资产、人事任命都失去了控制权,也无法防止掌控经营权者的不法掏空。当然, 接下来制造假资料栽赃前任经营团队,也是轻而易举之事。
是什么因素让华联低头道歉?
新光事件后,不仅台湾朝野哗然,国际媒体 也广泛的报导此事。民众突然知晓十年来台商在中国投资被坑害的案例有上万件,被无端关押的台商目前还有二千人。媒体关注被害台商一个个血泪交织的案例,新 光事件里损失最惨重的不是新光三越,而是中共。于是,在十一天的"高层施压"后,不仅国台办介入此事协商,吴仪更声明此案要以"超出商业常规办理",然后 在新光三越老董事长吴东兴的亲征之下,华联吉小安低头道歉,双方签下一张A4的协议书,华联同意让卅名台籍干部逐步复职。
新光三越暂时得到这样的优遇,得力于媒体的大量曝光,绝非华联或中共突然良心发现。如果今后媒体不再关注新光案,以为新光事件已经"圆满解决",那么新光的投资还是可能"黄了"。因此新光三越与媒体的关系变得非常重要,站在新光三越自身的利益,必不能闭门谢绝媒体。
新光一案给人们真正的教训是什么?
在 盗贼横行的十五世纪,加勒比海是美洲的海盗天堂,因为那里没有法治,所以被称作"冒险者的天堂"。在廿一世纪投资者的眼里,今日的中国也像是个冒险者的天 堂,但冒险取财是流氓匪徒从事的勾当,尽管再有利可图,一个富家少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天地辽阔,实在没有必要为了图利而委身于盗匪之中。
"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这句话出自于苏轼的《留侯论》。秦灭韩后,张良挟亡国之恨,变卖家财寻求刺客,制作重达一百二十斤的铁椎,在博浪沙与力士企图狙击 秦始皇未遂,之后幸而不死逃往下邳藏匿。张良有奇才,被誉为中国史上的"谋圣",刘邦称其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是不世出的谋士。西汉建立 后,张良因功被封为留侯,任大司徒。
苏轼认为张良出身战国七雄韩国贵族世家(其祖父与父相继为五任韩王之相,有"五世相韩"之称),以盖世 奇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辅佐贤君),竟然以千金之躯涉险,而走荆轲、聂政的刺客之计,实在是判断错误、欠缺忍功,不爱惜自己。因此圯上老人才会故意" 倨傲鲜腆而深折之",见张良能屈身为其拾鞋,知其今能有所忍,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才授以神物──致胜兵书。
苏轼认为"当韩 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此与论语泰伯第八第十三章孔子所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同其旨意。士君子安身立命进退有据,不应该到危险动荡的地方去。天下若太平,就出去做事,把自己的能力贡献天下;天下若不太 平,就该自己束手,不要和残暴的统治者合作。
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孔子更进一步申言:"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意思是说,如果天下太平,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竟然贫困交迫,是非常可耻的,必有应该自我检讨的过失;但如果天下不安,一个人竟然能享有异于他人的富贵,也是非常可耻的,因为此人必有失德不当之处。
百 货业对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精确的统计资料与第一线的敏感性,因此新光三越应比任何人都清楚中国贫富悬殊的状况,社会财富集中在何处以及哪些特定"族群" 的手中。在这些条件下,新光三越选择了在北京与"官商"的北京华联集团成为投资伙伴,开立专卖名牌精品的顶级百货公司。这项投资决定本身就说明了许多事。 北京华联集团的"官商"身份必为这个投资案带来相对的"便利条件",比如指定圈地(百货业的成功要素前三项:地点、地点与地点)与快速拆迁(这些成本已由 北京的百姓承受支付),否则新光三越也不会选择华联。
在评估投资风险时,新光三越的主事者必然知道(否则就有失职守)许多台商在中国被坑害 的案例,只是评估之后自信这些惨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罢,不然也不会决定投资。吴家在台湾富过三代,却到北京与虎谋皮,结果少东吴昕达仓皇逃回台北,不得 不请出老父出马谈判。媒体救了吴昕达一把,但也将他所受的耻辱昭告世界。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哉?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 "在中国各地监所里,无端被关押的台商还有二千多人。这些人没有新光三越的知名度,也得不到媒体的报导与关注,所以没有吴昕达的幸运。一个不讲法治的社 会,固然是冒险者的天堂──拆迁民房圈地建厂,只要有关系,什么都没关系。"社会主义的效率"让来自讲究法律社会的投资者惊艳。但农民失地、民众失屋,正 是苏轼所说的在暴秦统治下"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但他们只是第一线的被害者;身怀千金的台商,不知避秦,反而携重金自投虎口,成为最后被宰杀的肥 羊。千金之子,招此耻辱,何苦来哉?
作者系台湾及美国纽约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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