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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厅“查违”与农民叶金娣的悲惨遭遇

 2007-07-22 04: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6年11月13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杭州召开了市国土资源局长会议。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厅领导张延华、华宣奎、王永民、马奇、陈松根,厅执法监察局局长张国斌和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分管执法监察的副局长、执法(法规)监察处处长,省厅有关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贯彻执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6〕9号)。王松林厅长在会上首先传达了章猛进常务副省长当天上午听取省厅工作汇报后的几点指示:一、我省一些地方土地违法违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一定要把土地违法违规这股歪风刹下去,“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对上报的土地违法案件再分细一点,先责令停工,再提出处理意见;三、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加强与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监察厅联系,协调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意见;四、把有关情况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报告。王松林表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好专项行动,在11月底之前查结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要进一步梳理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线索,对已发现未查处的违法案件一并及时登记。各市、县(市、区)局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的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各有关处室要配合抓,全厅上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上下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好这件事。还表示对阳奉阴违、不认真查处的,要“采取组织措施”。从这次会议的情况看,不但中央的决心是够大的,浙江省的决心也是够大的。如果真能付诸实施,那么浙江土地违法违规“比较严重的”的情况就能得到整治。但是,自2001年以来发生在省国土厅眼皮底下的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之江度假区)公然违法侵占农民土地,强拆农房屋并非法抓捕、关押、拘留、殴打农民的一系列令人发指的行为,不仅没得到制止,而且愈演愈烈。这不仅使人怀疑这样的通知、这样的会议、这样的讲话是否效,而且也让人怀疑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究竟几何。

祸起“阳明谷”

2001年前后,杭州掀起了别墅等低密度住宅开发浪潮,“阳明谷”的名字映入世人的眼帘。之江旅游度假区是杭州别墅发展最早的区域,该区域内有被业内视为杭州别墅标杆的九溪玫瑰园等别墅群。2001年开始,开发商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之江管委会”)勾结,侵占受法律保护的二级西湖龙井茶基地500多亩茶园,建造“阳明谷”别墅群。该开发商是杭州市“人大代表”、 浙江国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柴惠京。柴惠京同时又是杭州国信名盛置业有限公司的老板。2003年6月9日,浙江国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西湖•阳明谷度假村绿化工程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名义向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所谓的“西湖•阳明谷度假村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该笔贷款由杭州国信名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的246,6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计划项下约定的贷款的抵押担保”。此外还由杭州凤祥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03年9月,杭州国信名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之江度假区的246,634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该土地经杭州信诚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人民币30,064.6846万元),从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贷出“信托计划资金”人民币7375万元,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用于西湖•阳明谷度假村项目建设。这次是浙江国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凤祥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付息保证(浙江国都房产集团注册资本5000万元,系杭州市十大城市运营商之一,杭州凤祥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于是,这三家房地产公司(实际上是一家)以“阳明谷度假村绿化工程项目”为名,骗取批文,对“阳明谷”进行了掠夺性的“开发”,强行将500多亩茶园摧毁。转塘镇大诸桥村村民杨云彪为保护房屋和茶园,以煤气瓶、汽油桶与当局抗衡,结果被当局逮捕并治罪(现取保候审)。

杭州阳明谷度假村位于之江度假区内,地处杭州规划中的西大门转塘与老城区之间,临近西湖名胜区,背倚五云山,南临大渚河,占地约380亩,绿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该地距离钱江大桥约5公里,距离西湖约10公里,距离市中心约15公里,距离萧山国际机场约45公里。该别墅群拥有杭州阳明谷酒店、体育休闲中心、艺术馆等高档配套,阳明谷大酒店设置有会议室、餐厅、酒吧、咖啡吧、娱乐中心、运动休闲中心等多种功能空间。至今,阳明谷129幢独栋建筑和35幢双联排屋从建筑到景观已全部竣工。如前所述,阳明谷工程基本上是开发商空手套白狼,因为它据以抵押的土地也是之江度假区从农民那夺来的(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规划面积9.88平方公里,后杭州市政府私自授权,扩大规划至50.68平方公里),自己几乎没有掏出过一分钱。然而随着房价的飙升,开发商将获空前的暴利。据建设专家估计,象阳明谷别墅这样的房屋,每幢造价全部算起来只要六七十万,最多不超过100万元,但它的卖价从2001年的200万、300万,到2005年的500万、600万,目前已上升到1000万至2000万。据“杭州阳明谷社区网”2007年6月29日的楼盘信息,阳明谷别墅现在的平均价是每平方米50009.92元,也就是说,一幢别墅如果是200平方米面积,就要花1000多万元,而成本不到100万。阳明谷销售经理李卉表示,阳明谷的大部分单套售价很可能会在1000万元—2000万元的价格区间,这与“杭州阳明谷社区网”上发布的信息是相符的。2005年11月10日杭州的《青年时报》报道,11月9日,阳明谷度假村一推向市场,便吸引了众多的“成功人士”前来咨询和预约,其中不乏外地专程前来的成功人士。也就是说,阳明谷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是给那些“成功人士”享受的。所谓的成功人士,在中国媒体那里是指有权的势人,而不是一般老百姓。“阳明谷”表明:杭州“天堂”,是由老百姓特别是农民的血泪、富人的金钱和政府的权力构建的。据杭州媒体报道,上周末,国都房产的部分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部全体员工,聚集在阳明谷的楼盘会所中,为即将到来的7月开盘做最后的冲刺准备。这意味着,更多的农民将遭到政府的强制拆迁。

叶金娣一家的悲惨遭遇

杭州西湖区转塘镇大渚桥村农民叶金娣由于其房屋座落在阳明谷出口处,三年前遭到飞来横祸。作为富人天堂的阳明谷问世后,当地农民的厄运便接踵而至。阳明谷虽好,但如果没有宽阔的马路,富人的“宾利”、“劳斯莱斯”、“凯迪拉克”是开不进去的,造价六七十万元一幢的别墅绝对买不到一千多万元。阳明谷门口,是一片肥沃的耕地,是高产粮田和一级蔬菜保护基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保护的法规、规章,这里是禁止“开发”的。但在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这个“国中之国”眼里,官员和开发商的利益远远高于国家的利益的农民的利益,国家的法律在他们眼里也不过是一张废纸。2005年《杭州年鉴》是这样介绍之江度假区的:“充分发挥西湖区与之江度假区体制调整的优势,整合两区力量(指西湖区、之江度假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实际上是之江管委会挂靠西湖区政府——笔者注),全力推进征地拆迁。通过召开度假区征地拆迁工作专题动员会议,成立以相关乡、镇、街道政府为主的征迁工作组,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转塘镇、灵隐街道、袁浦镇、龙坞镇与度假区征迁办和集镇建设指挥部组成工作组,全力以赴投入征地拆迁。全年协议征用土地498.95公顷,其中度假区原25.43平方千米范围征地207.2公顷,比上年增长3.6倍;全年拆迁农户359户,企业43个,拆除面积10.52万平方米,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为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营造了更广阔的空间。”这篇短短的介绍,两次提到了“全力推进征地拆迁”、“全力以赴投入征地拆迁”。从这个介绍看,之江度假区的任务就是非法征地拆迁。所以尽管国家规定基本农田禁止征用,但为了使阳明谷能买到好价钱,之江度假区还是置国家禁令于不顾,修建了通往阳明谷的“碧波-枫桦路”(后被查处,为规避法律,该路又拆分为碧波、枫桦、碧波路延伸段三段)。由于造这条违法的道路,当局与叶金娣等农户发生了严重的冲突,酿成了“2.27”血案和“3.2”惨案。

2004年,之江管委会弄虚作假,采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套用2001年27批次航天教育科技城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档欺骗大诸桥村、龙心村、龙王沙村、狮子村等村民,此征彼用于不属之江度假区规划范围的大诸桥、龙王沙等村“碧波-枫华路”,以一张由杭州市国土局原局长朱寅传(当时已调动工作)签名盖章“内部调剂”的《杭州市批次报批后地块调整审查意见表》,超规划擅自违法批地165.9亩(实际300亩,其中280亩为龙心村、龙王沙村的基本农田、一级蔬菜保护基地),由之江度假区国土资源分局洪宇旻局长签署征地补偿方案,之江度假区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提出强征方案。2004年2月初,工程项目开始动工。大诸桥村农户叶金娣为了自己合法的房屋不受侵犯,多次与之江管委会交涉,并强调“碧波-枫华”路工程属于违法项目,不能在未取得合法的审批手续就先行动工,由此侵害其合法权益。然而之江管委会多次强行施工,导致2004年2月27日发生流血事件。2月27日,之江度假区公安分局两名警察(警号分别是016324、012296)到施工现场督阵,之江发展公司包工头胡小兔与施工人员见有政府撑腰,对制止其非法施工的农民进行毒打,致三人被打伤,其中叶金娣指骨被包工头胡小兔折断,拇指被咬伤,一只耳环也被他野蛮扯去。在报警和拨打投诉电话后,110民警与之江分局的黄旭东副局长、王志强政委、转塘镇陈副镇长分别来到现场,王政委、陈副镇长都表示事情处理后再动工。

但“2.27”血案还没有处理,3月2日之江度假区公安分局五云山派出所和西湖分局转塘派出所在工地大门两侧贴出联合通告:声明“碧波-枫桦路”工程合法,经过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审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违者依法处理。叶金娣的丈夫斯铭荣见妻子被打伤的事不来解决,反而又来强行施工,气不打一处来,拿起工地现场的铁耙、榔头等工具砸了几下水泥路面、简易厕所和浴室等物(西湖区检察院认定造成损失3012元),叶母杨桂英用钉子扎坏了打伤女儿的胡小兔的桑塔纳轿车的两个轮胎(检察院认定造成损713元)。中午12时,之江度假区公安分局联合西湖分局转塘派出所出动六七十名的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拘捕手续的情况下,由殷法根所长带队直接冲进叶金娣家二楼房间,蛮横下令将由于指骨被折断一直卧床养伤的叶金娣连拖带拽从床上拖出,扯住她的头发从二楼倒拖下来,并将她摔下花岗岩楼梯台阶,脑袋撞在不锈钢栏杆上,连栏杆都撞瘪了。他们用暴力手段把想要挣扎的叶金娣拖进警车,关闭门窗继续殴打:跪、踩、踢、拧,惨遭蹂躏长达几小时之久,被打得遍体鳞伤,脊柱骨被打断(胸11、12压缩性骨折)、无法动弹。家人上前评理责问,也被打伤:将她父亲被打昏在警车边,打“120”用氧气抢救才捡回一条命;妹妹叶金娥的手被拧伤、外套被剥走,从楼梯上拖下至20多米,鞋拖没了、脚也被拖伤,幸被村民救下;她的兄弟回家见状与闻讯赶到的村民一起怒斥他们采用暴力手段随意抓人、打人,也被他们殴打,伤痕累累,并也要被强制性拖进警车去。面对村民的纷纷指责,转塘派出所所长殷法根扬言:“我们就是凭国徽抓人的,就是要强制性的!”“谁要是再出来制止就抓谁!我口头传唤!”

在这两次事件中,叶金娣一家可以说是遭遇了灭顶之灾:叶金娣指骨被打伤,脊柱骨被打断裂,至今还不能正常行走;其夫斯铭荣被以“毁坏财物罪”治罪(现取保候审);其父耳朵被打聋,至今听力也没有恢复正常;母亲被以“毁坏财物罪”追捕,年近七旬的母亲因害怕坐牢受虐待,三年多来一直流亡在外,家也不敢回。三年多来,没有哪一个凶手受到惩罚,也没有赔偿过一分医疗费,更之江管委会和西湖区政府没有哪一个领导去看望过他们。他们每天在肉体折磨、精神煎熬中度过。如今,他们又面临房子被强拆的现实威胁。

三年多来,叶金娣的妹妹叶金娥一方面为父母、姐姐、姐夫的冤屈申诉,一方面又和乡亲们一起为制止之江度假区非法征地拆迁而上访、举报。2005年4月29日,浙江省国土厅向叶金娥等发出《浙江省国土资源信访延期办理告知书》,称:“你(们)来信(访)向省厅提出碧波-枫桦路用地违法事项已进入违法案查处阶段……查处时间延其至案件查处完毕”。这份告知书已明确确认碧波-枫桦路用地违法,村民们满怀信心地等待国土厅查处,但等了两件多没有回音,而碧波-枫桦路却摇身一变,变成了“碧波、枫桦、碧波路延伸段”三段路,如今又在施工了。2005年11月12日,叶金娣收到了由之江度假区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和转塘镇政府联合签署的拆迁通知书,称“午山农居点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依据杭之土资拆许字[2005]第00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实施房屋拆迁工作”,要叶家“积极配合”。2006年3月10日,之江度假区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和转塘镇政府又催发一张通知,依据还是杭之土资拆许字[2005]第00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2007年6月25日,杭州市政府向叶金娣下达了杭政(西)强拆决字[2007]第2号《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称“因道路建设的需要,经杭之土资拆许字[2006]第00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应予拆除”。以上我们看到,因建碧波-枫桦路强制拆农民房屋,原来是没有许可证的,被省国土厅确认违法后,又搞出了两个许可证(杭之土资拆许字[2005]第00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杭之土资拆许字[2006]第00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两个理由(午山农居点建设和道路建设)。之所以搞出这样的名堂,应说是国土厅“查违”的结果。也就是说,不管开发商多少违法,农民多少有理,政府最后总会想办法让开发商不违法,农民没有理。这就是地方政府“查违”的实质。

公然向国际媒体撒谎的转塘镇镇长

因之江“管委会政府”不断向叶家施压,叶家于2007年7月11日向国际媒体发出了《请求国内外媒体共同关注的紧急呼吁信》。为此《大纪元》记者古清儿于7月12日采访了转塘镇镇长吴向前。吴镇长大言不惭地对记者说,政府已经到叶家去过不下几百次,他本人也去过好几次,但叶家的人就是躲避不见,所以政府与叶家无法沟通。他表示,叶金娣那个地方是个农居点,由于叶家做“钉子户”,影响三百户农民无法回迁。他说:“由于她一家不拆,造成几百户老百姓流离失所”。他还对古清儿说:“你什么时候有机会来大陆,来杭州实地看看,帮我们做做叶金娣的工作。我们政府会让你全程介入、全程见证”。叶家和当地村民听了吴向前的录音后,又好气又好笑,说吴向前“真是个不要脸的东西”,“把中国人的脸都丢光了!”据叶家的人讲,政府除了吴向前来过一次外,没有任何人来“做工作”过。吴向前是由一个熟人陪来的,否则他也不敢来(征地拆迁使政府官员和老百姓的关系十分对立,除非带警察来,否则没有哪个官员敢到老百姓家自讨没趣)。如果政府真的诚心和叶家沟通,叶家也不会三年来一直上访。至于农居点,按照2005年11月12日之江度假区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和转塘镇政府联合签署的拆迁通知书的说法,是指午山“农居点”,但这个地方离叶家较远,与吴向前说的“那个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根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4月29日作出的杭土之资裁字(2007)第001号《房屋拆迁争议裁决书》的说法,“午山农居点”是叶金娣被安置的地方,即叶金娣家被拆后,被安置在午山农居点,所以这个说法更没谱。所谓的农居点,就是把农民集中在一起住高层公寓。这实际上是政府掠夺农民的一种手段,他们把农民原来的房屋拆掉,把土地卖掉,然后留出(或置换)一小块造高层公寓,让农民用所谓的补偿款来买房。这些房子价格很贵,农民把补偿款花完还不够,还得掏出多年的积蓄。而政府则卖地赚钱,开发商卖房赚钱。退一步说,即使叶家位于农居点,为什么不可以保留自己的房屋呢?难道非要把自己的房屋拆掉去住开发商造的房屋吗?特别令人气愤的是,造成几百户农民流离失所的责任是政府,而不是叶家,吴镇长实在是信口雌黄。如果政府不去拆农民的房子,农民会流离失所吗?

吴向前说要请大纪元者古清儿来帮他“做工作”,让她“全程介入”、“全程见证”,这是中国官场对媒体惯有的腔调,但谎谬得很。叶金娣强拆的最后期限是7月份,如果古清儿“有机会”明年或若干年后来杭州,吴向前能等到她来才一起去叶家“做工作”吗?中国的《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也享受不到“全程介入”、“全程见证”,被中共视为“敌对势力”的大纪元能享受“全程介入”、“全程见证”,那岂不是中国已经实现了民主?所以,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镇长满口胡说八道,真的是丢尽了中国人的脸!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称:“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部署和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部新任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说:“18亿亩耕地红线是高压线,谁都不能碰,对敢于触红线的人绝不手软。”他还说:“我们不留任何后路,决不动摇坚守红线、打一场只能胜不能败的耕地保卫战,这是对我们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国土部既然有这么大的决心,浙江省国土厅当然也应该有所表示。真心希望这些国土官员在学习了胡锦涛的“四个坚定不移”后,不要象以前一样只走过场,只对官帽和金钱负责,而不对老百姓负责。

原载《自由圣火》200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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