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电台节目会在网站广播。
香港特区政府引用《电讯条例》控告出席地下“民间电台”节目讨论香港电台前途的嘉宾,惹来选择性针对香港电台的怀疑。
这是香港电讯管理局首次引用《电讯条例》第23条,控告在2007年4月20日出席民间电台街头公开论坛的嘉宾“非法广播”。
公开论坛的主题是有关公共广播服务和香港电台的前途,民间电台当时时利用无线电直播这个论坛。
这些嘉宾包括支持香港电台的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资深传媒人林旭华和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理事麦志恒。
民间电台负责人曾健成和罗就也被票控。案件将在星期三(7月18日)到法院应讯。
香港电台是公营广播机构,经费来自特区政府。港台的前途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香港立法会议员张文光质疑电管局选择性检控,认为过去也曾经有行政会议成员和立法会议员出席民间电台节目,但他们却没有被检控。
根据香港《电讯条例》,任何人在明知的情况参与无牌的非法无线电广播节目属违法,可判罚款5万港元。
首度控告嘉宾
香港电讯管理局发言人向媒体承认,这次是民间电台运作以来,该局首次引用这条条例控告节目嘉宾。
发言人表示案件已经排期审讯,不会评论是否选择性执法,并称有关检控及起诉,须经律政司研究及决定。
对于有香港电台员工被检控,港台工会正研究如何应付诉讼。一些支持香港电台行动的成员说,不明白当局为什么选择性检控跟香港电台有关的节目。
代表资讯科技界的立法会议员单仲偕认为,现在的《电讯条例》未能跟随网络广播的发展。 单仲偕举例说,如果民间电台节目先在网路上广播,之后利用无线电广播,出席的嘉宾也可能会被检控。
曾健成等人在2005年申请开办民间电台,但不获香港政府批准,并多次被电讯管理局没收广播设施。
电讯管理局在2006年12月控告曾健成等人,案件仍然没有审结。期间民间电台继续进行广播,但又再遭检控。
检讨香港公共广播的小组此前发表报告认为,把香港电台转变成公共广播机构并非良策,香港应设立全新的公共广播机构。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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