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专门接待未成年人的歌舞厅
拉萨晚报上的色情广告
世风日下的西藏 从免费到有偿我小时候有过一段在藏北牧区亲戚家居住的经历,每天喜欢尾随堂兄到附近的草场上放牧。下午赶着牦牛回家时,翻过一座小山包便能看到堂兄家的房屋和炊烟,但步行在平坦开阔的草原上须得一两个小时才能到家。一天,我们看到那个小山包上有几个看似人影的小黑点,堂兄的母亲(藏人没有“伯母”的称呼)立刻开始熬茶、煮肉,我问她来的是什么人,她却说“不知道”,后来才知道牧民素来有向陌生路人提供免费饮食招待的优良传统。
多年后我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曾问一个当地朋友是否还会遇到这样的款待,他说:“会有很多陌生的牧人主动接待你,但不会再有免费茶和免费肉了”。的确如此,现在的牧民为了“脱贫致富”,已将这种传统演变成了小型物资交流会。当我走近一家牧民的帐篷,牧民们拿给我的都是些野生菌类、酸奶或虫草等东西,而这些并不是免费的。当然了,牧民是没有义务为我提供任何无偿接待和服务的,但我还是感到,在商品社会的驱使下,牧民们在勤劳致富的同时也丢掉了一些传统美德。
“假僧人”与“花和尚”现象
中共政府对西藏寺院及宗教活动的管制之严是可以用无孔不入来形容的,可有意思的是,对近几年出现的“假喇嘛”和“花和尚”等现象却熟视无睹。由于传统宗教道德体系的完全崩溃,以及当局物质刺激政策的影响,使一些原本能够安分守己地从事农牧业生产的藏人在致富无门的情况下,开始了身披袈裟、招摇撞骗的行当。
现今的西藏农村,有这样一句新民谣:“三年党的红花,以后笨驴一头”,意思是西藏农村子弟应征参军后,可以享受三年“优越”的士兵生活,而退伍后却不能享受与城市籍退伍青年一样的工作安置待遇,他们只能回家种田。于是,少数再也不愿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藏青也在脱掉军装后穿上了不该属于自己的袈裟。
日喀则地区拉孜县有个叫布通的地方,自称“改革开放”以后,这里便盛产乞丐和一种叫“假喇嘛”的“土特产”。据说那里有一家人,父亲冒充活佛,两个儿子假装成“活佛”的随从,一家三人“不远千里”来到藏北边远的一些牧区“化缘”。父亲会事先在鞋子里藏一个小佛像,为的是给脚板上留下一种被称为“让炯”(自然形成)的佛像印痕,使未见世事的牧民对“活佛”的身份深信不已。再加上道貌岸然的举止,使这群“假喇嘛”很容易地收到了来自激动万分的牧民所捐献的许多财物。
牧民帐篷中存放的现金不会很多,财产一般以牛羊、金银饰品等“硬通货”的形式保存着,更不会用刷卡的方式为“活佛”们提供供奉金,于是牛羊便成了最普遍的供品。当雄县格达乡附近是连接卫藏和藏北的传统要道,在那里经常可以见到僧人模样的人赶着牛羊“衣锦还乡”的隆重场面。
这些招摇撞骗者的踪迹不仅仅限于偏远的农牧区,作为一个几乎全民信教的地区,拉萨也成了“假喇嘛”青睐的目标。我的一个居住在拉萨嘎玛贡萨小区的朋友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两个僧人打扮的人敲开家门后,煞有介事地警告主人家中邪气重重,并说邪气来自屋里的一铁箱子,还从箱中搜出了一双据说有“邪气”的旧藏靴。吓得魂不附体的女主人急忙要求“高僧”指点迷津,“高僧”罗列了几项藏人熟知的经文名单后,强调了以上法事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在女主人的“强烈要求” 下,高僧“被迫”取出了据说是寺传宝贝的一个小青花瓷瓶,最后在十分不“情愿”的前提下,“高僧”将这“压邪宝瓶”以人民币五百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女主人,顺便接受了女主人额外两百元的“供奉”。
“阿拉”也疯狂
“正宗”僧人们在全区人民声势浩大的“脱贫致富”活动中也不甘落伍。甘丹寺是由藏传佛教格鲁派宗师宗咯巴所创建的西藏名刹,对以前的甘丹寺僧人而言,“阿拉”是一种向西藏安多地区等遥远牧区化缘的苦差事,除少数高僧外,很少有低级僧人主动要求前往安多地区从事“阿拉”活动,可见这是对僧人个人而言的一项极其费力且不讨好的差使。可是如今的“阿拉”活动,就像“援藏干部”一样,没有寺院“民管会”把持者的后门,是很难加入“阿拉”队伍行列的。驱使僧人们的积极性空前提高的动力何在?很简单,这仍是物质诱惑。由于甘丹寺创建者宗喀巴出生于西藏安多地区,这个地区对甘丹寺而言是很有“市场”的,许多安多牧民宁愿自己一生清贫,都会将个人所有财产在临终前捐献给甘丹寺。甘丹寺的很多僧人是来自附近彭波(林周县)地区的农民子弟,因为有少数“中饱私囊”的僧人,每次 “阿拉”之后,彭波一些农村“脱贫致富”的家庭大有人在。
对一名真正想潜心学佛的藏人而言,如今要进入一所梦寐以求的名寺修行和学习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为除了得到寺院主持的同意外,还要得到由当局官员直接操纵的所谓“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的许可,曾有一位西藏问题学者嘲讽这是“寺院敏感问题管理委员会”而非什么“民主管理”。所以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傀儡加管制的机构把持下,普通藏人是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进入寺院的,难怪许多人说现在出家比上大学还难。因为有了这样的特权,寺院的入寺门槛只能用“人民币”才能打通,于是真正的求佛者被拒佛门之外,那些想通过当僧人“脱贫”者可以堂而皇之地登堂而入。原因很简单,对后者来说行贿只是“投资”,因为有回报,他们宁肯借钱也要向“民管会”行贿。这也就造就了现在许多僧人“向钱看”的趋势,甚至走向堕落。
投其所好成了一些“上师”或“活佛”创收的一种策略。我的一个朋友想开一家半公开的家庭麻将馆,去找一位与他有多年“业务往来”的 “上师”占卜算卦后,所得到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结果是“可以开办”。据说这位“上师”在他活动的区域内小有名气,拜访者络绎不绝,可谓财源茂盛达三江。在我惊叹这位“高僧” 高超的“占卜术”后不免思索一个问题:一个德高望重的“喇嘛”,怎能鼓励众生从事与佛法背离的赌博经营?
轻易地获得许多钱财,使一些僧人变成了“花和尚”。一个在拉萨经营桑拿的汉人老板曾很惊讶地对我的朋友说:“我们这里时不时地来一些僧人模样的藏人,有的要小姐,有的干脆与尼姑模样的女子一起洗澡”。我不敢断定来者是不是真正的僧人或尼姑,但我认为这样的描述不会是空穴来风。因为还有一个例子,在拉萨江苏路的西藏军区斜对面有一排藏式门面房,一些伪装成杂货铺的四川“皮肉店”便在此经营,我曾几次见到一些半僧半俗模样的人在那里先是佯装打电话,同时观察周围,待无转经藏人路过便撒腿窜入“皮肉店”。
当然,这种置佛规教德于不顾的行为肯定不是当局直接唆使的。可是这种长期高压控制正常宗教活动却姑息少数唯奸是从的僧人或假僧人的做法,给许多善男信女造成的影响却是十分恶劣的。一些藏人长者认为这是当局有意怂恿和姑息某些做法,乃至在僧人与俗人之间制造分歧和矛盾,从而达到对僧众产生信任危机的目的。从现行的西藏宗教管制方式和利害关系上看,藏人长者们的猜测是不无道理的。甚至有藏人对此很气愤地说:“真正的僧人要么在印度,要么在监狱里”。
酒的海洋
酗酒本是西藏传统的社会问题,许多藏人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都离不开酒,甚至一些地区有用青稞酒和糌粑搀和食用的习俗。而“改革开放”以后,汉地产的各种各色酒类更是大量涌入西藏。九十年代西藏屈指可数的几家第一产业中,啤酒厂便是其中之一。西藏电视里和舞台上的小品明星们最多的广告是酒,青藏公路输入最多的商品是酒,布达拉宫下面最醒目的广告是酒,地方官员“茶话会”桌子上最显眼的摆设还是酒,西藏被说成是“歌舞的海洋”这个老说法应该改成“酒的海洋”更贴切。
曾几何时,拉萨甜茶馆内流传着一个不太幽默的笑话:江泽民给西藏自治区党委班子打电话,问“西藏人民在干什么”?答曰:“都在喝酒”;江再问:“有多少人喝醉了?”再答:“一半人已经喝醉”,于是江放心地说道:“醉了就好,醉了就好”。
如果说绝大多数西藏男女青年有经常暴饮啤酒的习惯,是一点都不过分的,甚至说有数万或数十万人的酗酒队伍存在于西藏的说法,在西藏人看来,也不会觉得夸张。我无法获取每年因酗酒而导致直接死亡的藏人数据,但作为一名生长在这里的普通藏人是很容易能感受到这一点的。
我的一位去过美国的朋友说:“美国的酒吧都有彪型大汉把门,我原以为是收门票的,后来才知是专门制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的。”许多无身份证或貌似未成年人的客人都会被酒吧的“门神”在手上印上禁止出售酒精饮料的标记,这也算是一种保护青少年的有效措施。
而在西藏这个直接从“奴隶制”跨越到“社会主义”的“天堂”里,青少年是不用受这种制度约束的,只要兜里有人民币,商店、酒馆是从来不愁给未成年人出售酒类而遭到“有关部门”的惩处。对西藏的青少年而言,购买含酒精的饮料就像买口香糖一样方便。
有一个并非危言耸听的事实是,拉萨甚至有专门接待未成年人的歌舞厅,在拉萨朵森格路与北京东路之间就有两家距离不超过500米的歌舞厅,其中一家在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旁边,另外一家就在拉萨电影院旁。我不知道歌舞厅老板是否最初针对的客户就是未成年人,但据我所知,那家位于电影院旁边的名为“圣地之夜” 的歌舞厅,每天晚上所接待的客人几乎皆为未成年人。比较客气或保守地说,在这里时有发生青少年持刀械斗或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完全不为过的。
时下流行一种说法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西藏境内许多“仁人志士”将中共政府在拉萨投资兴建啤酒厂的举措理解为是一种针对藏民族的麻痹政策。我无法拿出证明这种“认识“的“铁证”,但谁都能够看出在酒精泛滥的社会,投巨资建酒厂所产生的火上浇油的后果。
色情—拉萨交际活动的必备佐料
且看中共拉萨市委的党报《拉萨晚报》近几年的广告:“××洗浴中心,特聘优秀四川女技师××名,浪漫、温情、体贴的服务……泰国洗浴风情、七彩梦幻迷宫……另长期诚聘优秀女技师”。
最近一两年来,《拉萨晚报》及《西藏商报》等官方报纸的广告栏内,几乎天天都登载这种挑逗性十足的色情广告,有时还会出现数家洗浴馆争抢同一天广告风头的混战局面。
桑拿或洗浴中心在拉萨是一种已然公开化的色情服务场所,凭借洗浴场所自身所具备的设备、资金及规模等条件,加上“有关部门”关系网的关照,很少会有类似色情场所遭到警方查处。有了这样的服务场所,便成就了以下的交际接待程序:吃饭→喝酒→找“小姐”唱歌→直接开房或赴洗浴馆享受广告中所宣称的“多项贵宾服务”。
2007年4月,拉萨警方开展了一系列“扫黄打非”活动,关闭了数十家临街的廉价嫖娼场所,拘留了上百名来自四川等地的娼妓。但其中不包括一家洗浴馆,原因很简单,既然拉萨市委的党报都可以成为洗浴馆色情服务的广告载体,谁还敢查?
“赶走川妹、还我丈夫”
有句与上面的“口号”相对应的另一句“口号”,叫“关闭囊玛,还我老婆”。上世纪九十年代,名曰“饮厅”的廉价色情场所横空出世,很快遍布西藏各地。与其说 “饮厅”,不如说“淫厅”,最初出现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军区所在地的拉萨金珠路上,以至流传“党、政、军、妓一条街”的说法。
据说最初的“饮厅”是由军队军人或其家属开办的,参与卖淫者也以四川女子占绝大多数。自从藏人男性光顾此类风月场所之后,在当地引发了一系列家庭危机事件,因丈夫不轨而离婚者大有人在,于是就产生了“赶走川妹,还我丈夫”的无厘头口号。
无独有偶,本意为西藏卫藏地区传统音乐形式的“囊玛厅”,也在拉萨应运而生。最初的“囊玛厅”的确是用民族音乐招揽生意的歌舞厅,可是在广大已婚妇女频频出入囊玛厅,不但酗酒狂欢而且据说有“鸭子”为其服务之后,拉萨的男人们又以老婆不轨为名,创造了对应上句的“关闭囊玛,还我老婆”的口号。
虽然不能将社会风气的复杂化、纷乱化直接归咎于所有的新生事物,但从这些现象不难看出西藏传统社会日益沦落的迹象。
强龙不惧地头蛇
与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地方一样,拉萨也有本土化色彩浓厚的流氓痞子阶层,“地头蛇”的势力一向令所有外来者不得不退让三分。虽然西藏独特的宗教、文化特点也造就了拉萨痞子阶层的独特性,但与其他地方的痞子一样,有着游手好闲、欺软怕硬、寻衅滋事等同样特点。在汉人大量涌入拉萨的初期阶段,除军队外的多数汉人群体,也算是在拉萨痞子的蹂躏范围内。但如今,传统意义上的拉萨“高手”们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却面临了进一步缩小各自势力范围的厄运。九十年代中期,拉萨公开打击了一伙来自四川遂宁的持枪黑社会团伙,逮捕了十多名底层成员,可是该团伙的几名骨干分子仍逍遥于拉萨各处的娱乐场所,甚至没有采取短期逃避的办法,可见这伙势力的关系网络有多大。所以说,顶多拿藏刀捅人的当地痞子阶层只好退居二线。
位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对面的太阳岛是西藏有名的风月场所聚居地,该区运行初期,曾有一些地头蛇到该地小试牛刀,不料与来自四川的黑社会团伙发生“火拼”后,地头蛇打得满地找牙而从此不敢涉足此地。这些不外乎只敢搞搞喝酒闹事等项目的地头蛇们,初次领教了“正规军”的厉害后,彻底打破了这种“强龙难压地头蛇”的传统黑社会“割据定律”。由此可见,在汉人大量入藏后,连地头蛇都要退避三舍,老百姓的处境又会好到哪儿去?
人心不古—偷工减料的“移风易俗”
在1959 年前的西藏,人们会根据各自的条件,用7到15天的时间为新婚者举办隆重的婚礼。但在“百万农奴”们翻身后,用来办婚礼的时间一直减少到了“改革开放”以后的3天。最近这些年,已从3天变成了2天,甚至已经有人只搞1天。除了大规模的“革命”运动和“破四旧”造成婚礼缩水,主要原因恐怕是受大陆汉人们如雷贯耳的“向钱看”思想的影响。很简单,办三天和办一天所收入的银子几乎差不多,而开销则是呈倍数的,偷工减料则可以节约婚庆期间的开销。除此之外,还会取消且歌且舞的形式,尽量让来宾们沉浸于“麻雀战”而忽略开怀畅饮,我觉得这种做法与提高工厂流水线运转速度,以求更多“剩余价值”的做法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如汉地农村砸锅卖铁也要买媳妇一样,如果在传统的西藏社会里,即便家庭条件再差,举办如此简短的婚庆活动,也会是件极不体面的事情。因此,我曾在参加拉萨某贵族后代的婚礼时,“有幸”与一位藏族官员“探讨”过以上现象,但从他口中得到的结论是“移风易俗”和“社会进步的表现”。
堕落化的根源
现今世界在百年内所发生的巨变之程度,可谓胜于千年。文化间的碰撞、民族间的“融合”、权利间摩擦与更迭以及贸易的全球化等趋势,注定了藏民族已经无法固守曾经拥有和传承的一切。当炮火融化了千年的冰川后,西藏与世界一样身不由己。世界所有少数民族所面临的类似问题,主要原因不在于少数权力者。但针对类似西藏这样的个体性区域而言,掌控着所有社会资源的权利机构,尤其是恨不得要对藏人口腔发音系统进行“拉链安装手术”的中国当局,在声嘶力竭地吆喝着“新西藏越变越好”且“从未有过地好”的同时,事实上,对世风日下的西藏是难辞其咎的。
2007-7于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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