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陈水扁家丑是中华民族大统一的大好事,因为这表明了台湾和大陆官员在贪污腐败这个政治运作动力和扭带接轨了,两岸接轨了,统一在望。这是怪论家和漫画家的思维。但是这种思维告诉我们一个常识:贪污腐败是共产党的本质和特惩;大陆无官不贪无吏不腐,贪污腐败是常态,不言自明,见怪不怪。
从大陆贪污腐败是常态,新闻不报导,人们不认真谈论;相反,民主的中华民国总统家人贪污则是少见多怪的头条大新闻。这引出另一个常识:相对于极权专制的共产党统治的社会,民主的台湾贪污腐败少得不成比例。
但是,不管怎么说,出现贪污腐多还是少,总之是不论自由民主的社会还是专制极权的社会,都有。这个“都有”告诉我们一个常识:贪污腐败的产生与制度无关,它是出于人性(恶方面)。
有人借陈水扁第一家族丑闻诬指“民主制度产生贪污腐败”,但是,他们不敢用民主社会与专制社会的贪污腐败作量和质的比较。同是汉民族、同是儒佛文化的两种不同制度中,毕竟民主制度贪污腐则比较少,极权制度不成比例的极多极多。这个个极大的差别告诉我们一个常识:专制制度是人性恶方面诸如贪污腐败的温床,民主社会可以压制贪污腐败。
两种制度都有贪污腐败,但是,我们看到两种现象,贪污腐败极严重和普遍化的专制社会里,传媒里基本没有贪官腐吏的报导;偶然出现的也只是为了表扬党的英明伟大正确的党对这些违法官员的惩治而已。有关官员的报导充斥媒界,全是党官像慈父般爱民的音影文。在民主社会当官的丑事一暴光,传媒就穷追猛打,绝不留情。这些情况告诉我们三个常识:
一个是,在共产党统治的社会不是没有“贪污腐败”,而是没有贪污腐败“报导”。
一个是,民主社会有言论自由,专制社会没有。
一个是,专制制度下的传媒是统治者用来保护其贪污腐败的工具,民主社会的传媒是民众监督政府的第四权力。
在专制情况下,没有监督国民党政府贪污腐败严重,被相对廉洁的民进党用选票夺了权力,陈水扁使用权力排除对他和他的家人的监督,结果陈水扁成了腐败第一家族。这些事实告诉我们老生常谈的常识: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使人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使人腐败)。
同是“太子党”,在大陆第一第二第三家族太子党们贪污腐败,血迹斑斑,泪迹斑斑,是众所周知,无可质疑的事实;不但不准传媒揭发,还得报导他们的“正面形象”;更有一大班人倒履相迎。与陈水扁这个民主制度下的“水扁太子党”的遭遇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这些事实告诉人们一个政治常识:专制社会是贪官污吏的天堂,在那里,只准官家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我们看到了太子党们贪污腐败事实了,也相信陈家太子党们会受到应有的法律惩治。但是,我们如前所述大陆的太子党和官儿们犯法都受到庇护。即使捂盖不住了,暴光了,即使诉诸于法律,大多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以党纪代替国法,严控在内部作党内处分了事。这里面有一个常识:在大陆,刑不上党官;在民主的台湾,总统犯法与民同罚。
国民党腐败被选下台,换之以比较清廉的民进党政府;陈水扁家丑被公之于世,有令民进党丧权之虞。鉴于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下一届不管是轮换国民党上台还是民进党连任,民众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会更关注和更严厉;在台掌权者也会更谨慎对待自己的“廉行”。总之,你不腐败或比较不那么腐败,我就选上你,你变腐败了,我就可以把你选下去。这里告诉我们两个政治常识:
一是,民主制度有一种自我修正错误的机制。
一是,民主制度要付出代价才能走向成熟。
大陆共产党控制的喉舌,对“台独政府”大丑闻,放着一个攻击自由民主、攻击台独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没有大肆报导攻击,出奇地冷静;连想用陈水扁家丑作暴料资料的丘毅演讲会也谢绝了。你们看到了什么常识?这个常识是:共产党热衷贪污腐败,忌人谈贪污腐败。
这些常识告诉我们一个闪灼真理:民主制度远优于专制制度。
2006/6/1
转自《新世纪》(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 关键字搜索:
- 张三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