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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注射液何以注射了数年才发现?

 2006-05-16 01:0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亮菌甲素注射液”是“国药准字”号,假药就在真“国药准字”下产生,这让我们以后谁还敢对“国药准字”掉以轻心,叫我们如何不看见注射液就心里发毛,齐二药可以为了追逐商业利益让假药顺利出厂,那么,此后为什么能够在包括药监局、医药公司、医院、医生等等数关卡内冲关成功呢?种种迹象表明,其背后必然存在商业贿赂和“官药勾结”,需要查处部门顺藤摸瓜。

调查齐二药假药事件需要联合调查组。齐二药制造假药事件发生后,仅仅让国家药监局派出调查组,这样做有包庇袒护的嫌疑。国家药监局本身就负责药品的审批、生产和监管,如今让监管失职者来调查处理假药事件,怎么体现说服力和公信力,因此,国家药监局应该回避,让联合调查组来调查。

一位知情的医生在网上留言说,他给病人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已经三年多的时间了,自嘲说自己就是假药的帮凶,那么,假药横行三载多,为何现在才发现呢,使用的其他医院是如何对待有严重反应的患者的,为什么没有请专家会诊呢,为什么没有上报呢,为什么没有及时封杀呢,医院都无法及时发现假药,让老百姓怎么发现呢?

齐二药原是一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在齐齐哈尔是率先通过国家药监局的GMP认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在2005年进行了改制变为私营企业。现在问题在于,当地药监局在其改制后对其GMP重新认证了吗,值得怀疑。如果企业的所有制性质都变了而GMP认证却以不变应万变,这就是药监局的失职。如今,一些药厂对GMP的态度仅仅是停留在应付认证上,而且一旦获得了认证往往是在相当长的时间段内一劳永逸,在平时生产时根本不把GMP当回事,这其中就包括了一些正规药厂。GMP认证只是说明你有生产药品的质量许可,关键是许可后如何对流程进行必要的监督。

对于药品产销,快速、有力度的封杀、扣压假药,远不如按部就班的、无处不在的多方位监管来得管用,株连式的封杀,表面上很吓人,但是,换不来实质上的威慑力。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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